财政部开始监测PPP财政支出 要求各地核实PPP数据
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最为核心的一条规定是,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超过10%。
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最为核心的一条规定是,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超过10%。
近日,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财政部PPP中心发出通知,财政部将监测PPP项目管理库的项目财政支出数据,并且要求地方政府对各自的PPP项目财政支出的数据进行自查。
通知要求各个地方对PPP项目的财政支出数据进行自查,如果项目的财政支出数据缺失或与现有数据不符的,应先上传财承报告(或修改补充报告)、PPP项目合同或者绩效付费凭证等证明文件再调整数据,确保数据录入与相关证明文件相符、准确完整。
通知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完成数据核实调整后,应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说明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汇总确认后于7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告财政部PPP中心,递交报告中的数据将作为本级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的数据基础。
按照2015年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指出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的财政支出责任,主要包括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方面。其中最为核心的一条规定是,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超过10%。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比例,并报财政部备案,同时对外公布。
因此, 10%的支出比例又被称为红线。
2017年8月,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重点把握好PPP工作的“四条线”,第一条就是要严控“红线”。史耀斌表示,要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的硬性约束,统一执行口径,加强信息公开。所有项目都必须在PPP综合信息平台中,及时公开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有关数据。未按规定公开的,要从项目库中清退。各地要建立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统计监测体系,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接近或超出10%红线的地区,要进行风险预警。
史耀斌还提出现在PPP不规范的四个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支出上限“虚化”问题。史耀斌指出,对于PPP项目支出责任不得超过预算支出10%的规定,一些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把关不严、执行不力,还有些地方政府能力不匹配,对当地财力和支出责任测算不准确,导致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流于形式,失去了“安全阀”功效,很可能加剧财政中长期支出压力。
来源: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