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质押车再“合法”扣回 “套路贷”犯罪再升级

2018-06-13 17:016531

汽车服务公司物色缺钱急需贷款的对象,与他们签订分期购买二手车协议、抵押处置协议等,为他们提供担保办理银行贷款后购车,再以车主名义将车辆质押出售;公司故意拖欠银行贷款,以客户未偿还贷款为由,指使人将车辆抢回,公证过户后二次出售,从中牟取暴利。

 原标题:汽车服务公司卖出质押车再“合法”扣回


  当阳侦破部督新型“质押车套路贷”案

  这是披着“合法”外衣的“套路贷”——


  汽车服务公司物色缺钱急需贷款的对象,与他们签订分期购买二手车协议、抵押处置协议等,为他们提供担保办理银行贷款后购车,再以车主名义将车辆质押出售;公司故意拖欠银行贷款,以客户未偿还贷款为由,指使人将车辆抢回,公证过户后二次出售,从中牟取暴利。


  历经13个月,湖北省宜昌当阳市公安局从一起现行二手车被抢夺案入手,侦办了这起部督“质押车套路贷”案,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0余名,查实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11日)从宜昌市、当阳市警方了解到案件侦办详情。


  二手豪车街头遭抢背后


  自己低价从二手车行买的宝马车,莫名其妙遭不明身份人员抢走。


  去年4月20日20时许,当阳市民熊某在外吃完饭,准备驾驶白色宝马X6越野车离开时,4名男子突然将其控制在车上,后将其赶下车。4人开着抢来的车上了沪蓉高速离开。


  熊某迅速报警,称涉案车辆是其于2016年12月在一家二手车行购买,价格36.5万元。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调取监控,发现该车一路经江西、安徽,最终到达浙江省临海市一处偏僻的停车场。


  经调查,这家停车场由浙江省临海市通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用。办案民警随后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业务经理卢某等取证。


  周某陈述,这辆车系公司客户陈某购买,是他们“合法”扣回的。他还向办案民警出示了分期购车协议、抵押处置协议等合同文本。


  2016年12月,陈某以浙江通隆公司为担保向银行分期贷款42万元购买了涉案车辆。因陈某已连续3个月没有按期偿还银行车贷,通隆公司多次催款未果后,根据与陈某签订的担保合同从当阳将车辆扣回。


  办案民警找到陈某。陈某称,其确实贷款买车,后又长期将车租给一个叫“黄建峰”的朋友使用,因拖欠贷款未还才被浙江通隆公司把车收回。


  此时来看,所有合同都很正规,浙江通隆公司把车要回也有理由。


  难道熊某汽车被抢夺案,仅是一起因车辆债务关系引起的民事纠纷?办案民警始终觉得不对劲。


  浙江通隆公司人员面对公安机关的调查仿佛做了精心准备,对民警的所有疑问都作了看似合理的解释。


  民警在询问陈某时发现,他只是临海当地一名普通的泥瓦匠,并不具有贷款购买豪车的经济能力和必要性。更令民警生疑的是,租陈某车的“黄建峰”始终无法联系上。


  隐蔽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面对重重疑窦,当阳警方兵分两路再赴临海:一路通过银行流水查找车辆在质押买卖过程中的车商,一路前往陈某老家开展工作。


  当阳警方查明,2016年12月,江苏南京一家二手车行从临海男子冯某等人手中购买了涉案宝马车,再转卖至湖北当阳。


  办案民警围绕冯某展开背景调查,发现其背后正是浙江通隆公司。与此同时,办案民警再次找到陈某,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获悉实情。


  原来,陈某所说都是按照浙江通隆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的要求编造,自己实际上连驾驶证都没有,也没有看到过自己名下的那辆宝马车。


  至此,该案所有矛头全部指向浙江通隆公司。


  通过进一步的线索摸排,当阳警方发现浙江通隆公司是一个组织严密的“质押车套路贷”犯罪集团,而且作案手段隐蔽复杂。当阳警方随即抽调20余名警力成立专案组,全面搜集该团伙涉案证据。


  经查,陈某急于贷款却无门路,此时浙江通隆公司的中介人员“黄建峰”找上门来,骗其先贷款买辆豪车,前期费用和还贷由浙江通隆公司垫付并提供担保,有了车后再去贷款。


  陈某与浙江通隆公司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公司则以陈某名义向银行贷款将车买回,并将车辆拿到二手质押市场出售。


  随后,浙江通隆公司恶意拖欠银行购车贷款。3个月后银行催债,浙江通隆公司作为担保方,将已卖至湖北当阳熊某名下的车抢回。


  警方查明,通过相似手段,浙江通隆公司共将50余台车辆质押卖出后,再用盗、抢方式扣回,车辆盗抢被害人涉及湖北、浙江、上海、河北、内蒙古等多个省区市,且被盗、抢车辆均为奔驰、宝马、路虎、保时捷等豪车,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经层层上报,该案被公安部定为部督案件。


  2017年11月,当阳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以周某为首的犯罪集团,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0余名,扣押涉案宝马、路虎等豪车13台,破获系列诈骗、抢夺、盗窃案件50余起。


  “套路贷”犯罪再升级


  办案民警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浙江通隆公司采用的“质押车套路贷”属于新型犯罪,是传统“套路贷”的升级版,犯罪行为更加隐蔽,性质更加恶劣,往往容易被当作民事纠纷处理。


  警方查明,周某是在从事二手车业务过程中发现这个非法牟利渠道,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充当“军师”的业务经理、物色客户的“中介”以及专门从事盗车、抢车的“收车团队”等。


  “中介”负责在社会上物色急需贷款的人作为诈骗对象,多为一些失信人员,易于控制;“业务经理”负责与客户对接,欺骗客户签订分期购车协议等合同并带客户买车、过户;“卖车人”负责发布车辆质押出售信息,寻找买家后将车辆卖出;“收车团队”通过盗窃、抢夺等方式负责将卖出的车辆收回。


  办案民警透露,该不法团伙只贷款买豪华品牌的二手车,买回后通过山东一家科技公司做手脚,在每辆车的隐蔽部位安装不低于3个GPS定位,目的就是跟踪车辆去向,为下一步派人“扣回”车辆做准备。


  有了此前一系列贷款和抵押协议做合法外衣,周某指使人将车抢回后,大部分买车的下家都有苦难言。


  当阳受害人吴某表示,其买车之前跟车行也签有协议,知道这辆车是抵债的,不能过户,他相当于替原车主还债买来使用权。


  据了解,这种低价买质押车的市场如今很庞大。当阳警方称,此前国内发生大量二手豪车被盗抢案件,源头多为浙江沿海等地流出的质押车,表面看是民间借贷引发的经济纠纷,此类案件很难打击。通过该案将这个链条彻底斩断,也揭开了合法外衣下“质押车套路贷”的犯罪实质。


  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 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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