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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彩票app下载官网版- 2025彩票app免费下载安装|【一带一路研究】邹磊:“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的地方实践:以上海为例

邹磊 |2018-06-05 13:337514

“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的地方实践:

以上海为例


作者:邹磊,中共上海市委党校讲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本文来源:一带一路百人论坛


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上海目前正处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时期,而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则是上海同时贯彻“一带一路”建设与科创中心建设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结合点。本文将以对上海市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调研为基础,评估上海与沿线国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进展与瓶颈,提出下一阶段的重点方向与对策建议。


“一带一路”建设是新时期中国对外开放和对外合作的总纲领,加强科技创新合作有助于促进我国与沿线国家的互利共赢和民心相通。2016年9月,由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等部委联合制定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中提出,“各地方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各有侧重的科技创新合作。”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上海目前正处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时期,而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则是上海同时贯彻“一带一路”建设与科创中心建设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结合点。本文将以对上海市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调研为基础,评估上海与沿线国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进展与瓶颈,提出下一阶段的重点方向与对策建议。

 

一、上海加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的积极意义


上海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创新合作,是促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与“一带一路”建设协同联动的内在要求,有助于上海进一步统筹资源、聚焦重点,在拓展自身发展空间、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完善全球创新治理过程中寻求统一。若能顺利开展,将带来至少四个方面的积极影响。



(一)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现实载体。科技创新合作既是经贸投资的核心内容,也是人文交流的重要一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占据着关键的位置。在顶层设计层面,《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等文件对此进行总体部署,而其他各种涉及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国家规划中也都包含了加强与沿线国家科技创新合作的内容。在具体落实层面,地方(包括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各类主体)则是重要的执行者。无论是从科学、技术还是产业角度来理解科技创新,上海在各项指标中均位居全国前列,在推进“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中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地位。同时,由于该合作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目标高度契合,也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地方参与的积极性,有利于上海将更多资源投入到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中。这使得“一带一路”建设同时具有了主体(上海)和内容(科技创新合作)两方面的现实载体,也符合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建创新丝绸之路之路的愿景。


(二)为推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提供国际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是积极应对全球创新格局变动和国际科技竞争的产物,是在高度开放环境下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这一国际动因决定了,上海必然要加强与世界各国(尤其是主要创新强国)之间的科技创新合作,为科创中心建设寻找到强大稳定的国际支持。“一带一路”沿线的俄罗斯、以色列、新加坡、德国、瑞士、乌克兰等国家科技创新实力雄厚,拥有不少上海亟需的前沿科学、技术、人才、产业以及创新模式。通过加强与沿线国家(尤其是重点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有助于增强上海的全球创新资源配置能力,使之成为全球创新网络中的关键节点和辐射源,从而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奠定基础。同时,通过广泛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也有助于上海不断弥补自身在科学、技术、产业、人才、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不足,逐步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高端迈进,切实提升上海的国际竞争力。此外,鉴于当前上海面临的实体经济疲软、外商投资制造业逐渐回落的态势,加大对沿线国家的制造业招商引资力度,有助于加快上海的产业转型升级,为振兴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为加强沿线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贡献中国方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存在着高度的不平衡性。除了少数发达国家之外,当前“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处在工业化的初期阶段,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30%左右。联合国贸发会议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三分之二的发展中国家严重依赖初级产品出口,近一半发展中国家对初级产品出口的依赖与日俱增。近年来,随着石油、金属等原材料和粮食等初级产品的价格暴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财政和货币状况都趋于恶化。在此背景下,加强沿线发展中国家科技创新和工业化能力建设,就成为了帮助这些国家实现经济多元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与沿线国家相比,上海的科技创新资源丰富,在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装备制造等许多领域都具有一定的全球影响力。因此,通过联合研发、技术转移、产业投资、人才培养、创新对话等合作模式,有利于上海相对先进的科学、技术、产业向沿线发展中国家流动、转移和扩散。相较于以往的“中国制造换原材料”的贸易合作模式,以加强对方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目标之一的合作方式更容易为沿线国家所接受,也更具可持续性。在客观上,这也有助于上海科技产业加速向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布局。


(四)为促进全球创新资源互联互通提供公共产品。科技创新资源的全球分布也呈现出高度的失衡状态,这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体现得尤其明显。为了改变由极少数国家掌握绝大多数创新资源的局面,塑造更为均衡、协调的全球创新治理体系,应加快推进创新资源的互联互通。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础资源的互联互通,涉及仪器设备、数据、信息、文献的开放共享;二是关键技术的互联互通,涉及联合研发、技术转移、产业投资的有效开展;三是创新人才的互联互通,涉及优秀科学家、技术人才、企业家的跨国流动。这三者的顺利实现,既需要基于市场规律的资源配置,也取决于各方能否提供有效的国际科技公共产品。上海的科技资源丰富,且处于全球创新链的重要节点位置。正是在此意义上,中国尤其是上海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将为促进区域乃至全球科技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新的契机。通过发起或参与面向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倡议和活动,上海有可能从制度、物质和观念等多个层面提供国际科技创新公共产品,为创新资源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联通创造条件,进而为完善全球创新治理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二、上海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创新合作的现状评估


相关调研显示,上海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创新合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尤其是在研发、技术转移、产业投资和对话交流方面取得不少成果。但与此同时,在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上仍存在较大局限,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与“一带一路”建设协同性明显不足。


(一)主要进展


1、外资在沪研发中心加速集聚。目前,外资在上海设立的研发中心占全国的1/4以上,其中来自世界500强企业的研发中心占比更是达全国1/3左右,这两个比例均为国内各地区最高。截至2017年底,落户上海的外资研发中心达426家,占我国内地外资研发中心总数四分之一,其中40家是全球研发中心、17家是亚太区研发中心,20家外资研发中心的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通用电气(GE)上海研发中心、杜邦上海研发中心、联合利华中国研究院等均为集团在全球布局的最高层级研发机构。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外资在沪设立的研发中心又出现了开放式创新模式。例如,强生研发中心的平台面向全社会开放,有需求的中小企业都可以申请在该平台上从事研发,强生则提供一流的研发设备。此外,上海市科委还采取项目支持和信息服务等形式,鼓励上海高校和科研单位积极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科研。


2、国际技术转移机构相继建立。目前,上海已汇聚了一批从事国际技术转移的专业性机构,主体既有高校、科研院所也有事业单位和企业,形式上则有央地共建和中外共建等。具体包括:经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的23家技术转移机构、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联合国南南技术转移基地和南南全球技术产权交易所。2015年4月,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正式揭牌,它集技术交易、孵化引导、科技金融、国际对接等功能于一体,是国家科技部和上海市政府共同设立的区域技术转移平台。近年来,在上海市科委的支持下,上海技术交易所与越南、泰国建立了长期技术合作,并与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亚洲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形成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根据上海市科委的介绍,上海还积极支持上海科技创业中心作为亚洲企业孵化器协会(AABI)成员积极与亚洲国家开展孵化器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上海技术交易所与越南、泰国建立长期技术合作,并与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亚洲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支持与约旦、伊朗、印尼、马来西亚积极开展对外技术输出和高技术产品展会。


3、对外投资并购大幅增长。根据上海市商务委的统计,2015年上海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实际对外投资额23.1亿美元,同比增长7倍。2016年,实际投资额达到36.8亿美元,同比增长59.3%,占全市比重10%。从对外合作的模式看,已从过去的产品、劳务输出为主向产品、产业、服务、资本的综合输出迈进。从国别来看,相关项目主要集中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以色列、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泰国、捷克等国家,2016年投资额前三的目的国分别是印度(8.16亿美元)、新加坡(5.05亿美元)和捷克(3.52亿美元)。针对大洋洲与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比重也在不断上升。从行业来看,主要对外投资行业包括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通信电子与汽车制造业,以及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


4、跨国创新对话交流日趋成熟。目前,上海已形成了以综合性平台和专业性论坛相互结合的多层次、多领域中外科技创新对话交流机制,陆续主办中俄科技企业研讨会、中韩产业集群创新合作交流研讨会、昆士兰—上海科技创新论坛、上海以色列论坛、中泰天然产物与药物发现学术研讨会等一系列国际性科技创新和产业合作交流活动,尤以浦江创新论坛、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等最具国际影响力。截至2017浦江创新论坛,该平台已吸引了来自海内外政界、学界、企业界近千位高层知名人士作精彩演讲,逾万名代表参会,针对全球创新领域中的各类热点问题展开深度交流。论坛自2012年创设主宾国(省)机制以来,有效促进了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其作为科技外交的平台作用日益凸显。在2016、2017年的浦江创新论坛上,都专门设有“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分论坛。此外,近年来上海市科委还陆续与白俄罗斯、越南、柬埔寨等国主管部门签订科技合作备忘录,促进与白俄罗斯、立陶宛和拉脱维亚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的合作,拓展双方科技合作网络。


(二)瓶颈制约


1、高水平联合研发活动较为缺乏。首先,尽管目前在沪外资研发中心数量很大,且外资企业研发投入经费已占全市一半左右,但受到跨国公司发展战略、知识产权保护、路径依赖等方面的制约,它们与国内研发机构真正意义上的联合研发活动非常有限,预期中的创新溢出效应并不如人意。外资研发中心虽然已呈现出一些向开放式创新转变的苗头,但仍属于少数企业的行为,成规模的中外联合研发局面并未形成。其次,随着上海企业“走出去”深入进行,已出现上海企业在沿线国家设立研发中心的新现象。但是,无论是数量还是影响力仍然非常有限,这与打造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全球研发体系布局存在很大差距。第三,目前由上海企业、科研机构所发起或参与的全球重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仍然非常稀少,这使上海难以有效成为全球重大前沿科学研发的策源地。


2、国际性技术转移机制尚未形成。目前,虽然上海以促进技术转移为名的机构数量庞大,但真正高质量的国际性技术转移活动仍然非常缺乏。受到信息、资金、法律、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制约,国际技术转移的存在较大难度。近年来,上海技术交易所与欧洲企业服务网共同打造华东中心(EEN-EC),在帮助上海和江苏企业与欧盟开展国际技术交流、申请欧盟科研项目等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努力。但是,由于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技术交易难以形成标准化产品,很多业务只能零敲碎打地开展。同时,由于国际性技术转移工作往往需要集外语、法律、技术、商务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使得现实中的人才供给存在较大缺口。


3、双向产业投资存在结构性失衡。首先,相较于上海企业“走出去”的迅猛势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沪投资规模较小,投资金额还出现大幅下跌。根据上海市商务委的统计,2016年外商对沪直接投资实到金额185.1亿美元,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则为16.6亿美元,占全市比重9%。2016年1-12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沪投资合同金额和实到金额分别下跌31.4%和25.4%。2017年1-8月,沿线国家在沪投资实到金额更是同比暴跌51.1%,其中主要下跌份额来自新加坡。其次,相较于国内兄弟省市,上海与沿线国家的科技产业园区合作交流力度明显不足。就“走出去”而言,上海尚未在境外建立具有一定集聚度和协同度的经贸合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在海外单打独斗的局面较为明显。就“引进来”而言,上海既缺乏吸引沿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来沪投资的有力举措,也尚未建立起与沿线若干发达国家科技产业园区的合作交流机制。


三、上海加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的参照坐标


上海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创新合作,需要同时考虑国家总体部署、自身工作重点、兄弟省市经验和沿线国家现实状况四方面的因素,这四者也建设性地提出新时期上海加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的思路对策提供了参照坐标。


(一)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


2015年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提出,“加强科技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海上合作中心,促进科技人员交流,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2016年9月,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进一步对我国加强与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做出了指导和部署。在目标设定上,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近期目标是用3-5年时间,夯实基础,打开局面。中期目标是用10年左右的时间,重点突破,实质推进,以周边国家为基础、面向更大范围的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初见成效。远期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一带一路”创新共同体。


从重点任务看,主要包括:一是深化科技人文交流,尤其是加强科技创新政策沟通,共同培养科技人才,实施国际科技特派员计划,构建多层次科技人文交流平台等。二是推动技术转移,结合沿线国家的重大科技需求,鼓励我国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与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合作,共建一批联合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推广基地。三是促进科技资源互联互通,既包括科研仪器、特高压和智能电网等硬件联通,也包括科研数据、科研文献等软件联通。四是共建科技特色园区,引导鼓励我国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海洋科技产业园区、环保产业园和绿色建材产业园等与沿线国家主动对接。五是强化共性技术合作研究,聚焦沿线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加强基础研究领域和应对共同挑战方面的合作。在2017年5月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进一步提出,中国愿同各国加强创新合作,启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开展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4项行动。在未来5年内,中方将安排2500人次青年科学家来华从事短期科研工作,培训5000人次科学技术和管理人员,投入运行50家联合实验室。


在重点合作领域方面,包括农业、能源、交通、信息通信、资源、环境、海洋、先进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医药健康、防灾减灾等十二个方面,绝大多数与上海“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重点方向相契合。


(二)上海“十三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布局


推动和加强上海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首先要立足于上海自身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自2014年以来,上海市委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陆续发布了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相关的多份指导性规划文件,这也为我们准确把握上海“十三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重点布局奠定了基础。


从理念上看,《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提出,“对标国际领先水平,不断提升上海在世界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提出,“积极参与高端领域国际合作,成为我国融入全球化创新的深度参与者和主导者,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创新的国际影响力。”


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和完善跨国科技创新对话机制;二是大力吸引海内外顶尖实验室、研究所、高校、跨国公司来沪设立全球领先的科学实验室和研发中心;三是支持有条件的上海企业参与跨国创新投资、并购,赴境外设立研发中心,探索产业园区“走出去”发展新模式;四是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交易机构,打造辐射全球的技术转移交易网络;五是依托浦江创新论坛等重大国际性科技交流活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发布、交易、研讨一体化的合作平台。


此外,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2015年制定的《上海市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实施方案》中提出,鼓励上海企业和机构与沿线国家开展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搭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形成国际技术转移机制,吸引科研创新人才来沪,推进双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合作交流等。2017年10月发布的《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中专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行动”,从建设技术转移中心、加强科技园区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推进大科学设施开放、深化海洋科学研究与技术合作、深化人文交流等方面做出了更为具体的部署。


(二)兄弟省市的实践经验


在既有国际科技合作的基础上,一些兄弟省市也围绕“一带一路”建设进行了不少积极的尝试。其中,天津市编制《天津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设立“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示范项目专项经费;江西省除了设立“一带一路”科技合作专题项目,还开展针对“一带一路”国家的科技培训。通过对北京、广东、山东、天津、浙江、江西等省市的梳理发现,各地围绕联合研发、技术转移、产业合作、科技园区、人才交流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也体现了若干共同特征。


1、拓展合作平台。例如,北京市择优认定“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定期举办跨国技术转移大会、国际创新论坛、外交官科技通报会,整合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国际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广东省积极支持广州中新知识城、广州中英剑桥科技园、揭阳中德金属生态城、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等中外共建合作平台,与乌克兰国家科学院等独联体国家政府和研究机构签订了一系列面向产业技术开发的科技合作框架协议。江西省则借力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中国-阿拉伯技术转移中心等国家间技术转移合作平台,推动江西省企业、科研院所“走出去”。


2、聚焦合作重点。例如,山东省将重点加强与俄罗斯、乌克兰、印度在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软件技术等对方优势领域的技术合作与人才交流,加强与亚洲发展中国家在农业、能源、海洋资源开发、信息通信、高端装备等领域的合作,密切与沿线国家海洋科技研发机构的联系,推动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海洋科技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海洋技术交易市场。天津市瞄准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人才,形成了200家的企业国际科技合作数据库,畅通与英国、德国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40余个官方或民间合作渠道,围绕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召开各类具有影响力的国际交流、培训活动。浙江省将重点在以色列等国探索建设境外科技研发型园区,与中东欧国家在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制造、信息经济等重点领域开展合作。


3、创新合作方式。例如,北京市利用丰富的外交资源,推动“驻外科技外交官创新合作与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和“外国驻华科技参赞交流网络”建设,建立和推广“国际企业在线技术对接系统”。广东省将以色列作为重点合作对象,探索了“官助民办”“三资融合”“国际合作”的产业园区建设模式,通过调动民间和国际资本,打造一流的水处理专业产业园区。


(四)沿线国家的现实状况


目前,专门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创新水平的评估指标和结果尚未形成,但我们仍然可以从已有相关的研究中进行初步的概括,并将其与上海进行对标。


1、对沿线65个国家(包括中国在内)工业化水平的比较。从总体来看,沿线国家之间工业化水平差距较大,涵盖了工业化进程的各个阶段。研究表明,有14个国家的工业化水平高于中国,有44个国家的工业化水平低于中国,俄罗斯、克罗地亚、塞尔维亚、罗马尼亚、巴林、约旦等国与中国基本处于同一工业化阶段。从区域板块来看,东南亚和南亚国家大部分处于工业化初期,中东欧和西亚国家大部分处于工业化后期阶段。从国别来看,新加坡和以色列的工业化水平最高,黎巴嫩、斯洛伐克、波兰、马来西亚、土耳其、爱沙尼亚、斯洛文尼亚、白俄罗斯、立陶宛、拉脱维亚、匈牙利、捷克等国的工业化指数仅次其后,而尼泊尔、塔吉克斯坦、缅甸、柬埔寨、东帝汶和阿富汗的工业化水平最低。相关评估也指出,2011年至2015年,沿线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水平“优先型”和“稳健型”分别占5%和15%,而“潜力型”和“薄弱型”则占70%和10%。其中,新加坡、阿联酋、波兰等国发展态势良好,哈萨克斯坦、泰国、约旦、印度、土耳其等国则表现出很强的发展潜力。


2、对全球各国家和地区创新水平的比较。在2017“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中国位居第22位。在中国之前的国家和地区依次是瑞士、瑞典、荷兰、美国、英国、丹麦、新加坡、芬兰、德国、爱尔兰、韩国、卢森堡、冰岛、日本、法国、中国香港、以色列、加拿大、挪威、奥地利和新西兰,狭义定义中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只有新加坡和以色列。


通常而言,一个国家的工业化、信息化和创新指数与它的科技创新水平呈现出高度的正相关。因此,以上对沿线国家的评估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反映各自的科技创新状况。由于上海是中国科技创新水平最高的省市,则上海与沿线领先国家的差距应当更小。


针对沿线国家科技创新水平的非均衡性,上海应形成不同的合作策略。首先,应采取广义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定义,超越沿线64个国家的窠臼,与西欧、北欧等科技创新水平领先国家及其节点城市开展合作。其次,对于科技创新水平落后于上海的国家,可重点采取对外技术转移、对外产业投资、共建实验室等方式加以推动,在培育沿线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过程中提升上海的影响力。对于科技创新水平接近或高于上海的国家,可致力于人文交流、联合研发、双向技术转移、双向产业投资、双向人才交流、科技金融等全方位的合作,将上海打造为全球科技创新合作网络的枢纽节点。

 

四、上海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的思路对策


从合作对象上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程度不一,合作基础和合作风险参差,须集中优势资源在重点对象上寻求突破。上海应当选择科技创新能力强、产业基础好、合作意愿强、地理位置佳、安全风险少的国家(或其节点城市)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合作伙伴。按照这一标准综合评估,哈萨克斯坦、印尼、俄罗斯、新加坡、马来西亚、以色列、澳大利亚、瑞士、德国、英国、芬兰、瑞典等国家及其节点城市应成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上海开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的重点对象。


从合作重点看,上海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创新合作,应立足国家总体部署、科创中心建设目标和沿线国家实际需求,借鉴兄弟省市实践经验,紧紧围绕重大前沿科学研究和“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开展新的合作布局或提升既有合作能级,打造成服务“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的桥头堡。在促进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同时,努力提升上海在全球科技创新版图和网络中的影响力、话语权。为此,应重点加强在合作平台、联合研发、技术转移、产业投资、创新人才、科技金融等六个方向的工作。其中,合作平台是重要载体,联合研发、技术转移、产业投资是主体内容,创新人才、科技金融则是关键保障。


(一)搭建一批高效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


在前期深入调研和筹备的前提下,推动与更多沿线重点国家、节点城市签订科技创新合作备忘录,积极发挥上海科技创新在局部领域的领先优势,落实与相关国家签署的政府间新兴产业和创新领域合作协议。在此基础上,紧紧围绕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实际需求和“四新经济”发展方向,探索在上海或沿线重点国家(节点城市)设立一批“上海+X科技创新合作中心”,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拓展双多边创新合作网络。值得指出的是,在2014年10月召开的第十届亚欧首脑会议期间,中国领导人倡议“建立亚欧科技创新合作中心,构筑创新发展的大平台。”目前,亚欧科技创新合作中心已正式投入运作,上海应着眼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这一战略目标,积极向国家科技部争取亚欧科技创新合作中心在上海设立领域分中心,特别是在新时期国家和上海市着力打造的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同时,探索中外企业共同开发海外市场的合作平台,建议对在沪跨国公司进行深入调研,梳理其母国和全球(中国以外)业务布局与上海企业“走出去”的契合点,搭建科技创新合作平台,挖掘合作潜力;建议设立专门面向跨国公司和本土企业联合申报的“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资金,鼓励引导中外企业优势互补,共同开发“一带一路”沿线第三方市场。


(二)构建以协同创新为目标的联合研发机制


结合上海市科技创新的重点方向和沿线国家的实际需求,依托科技伙伴计划和政府间合作机制,聚焦双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重大创新项目的协作研发机制。采取项目支持和信息服务等形式,鼓励上海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与沿线国家创新主体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开展世界前沿性重大科学研究,在优势互补基础上开展合作科研、协同创新。根据上海市“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与沿线国家加强在未来通信、未来诊疗、未来人工智能、极端制造、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深远海洋工程装备、先进传感器及物联网、高端核心芯片等方面的联合研发力度。支持上海企业和科研机构发起和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承担和组织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项目。发展一批高水平国际化中介服务机构,布局一批海外研发中心,鼓励在沪外资研发中心继续推进开放式创新,构建支撑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全球研发协作体系。加快科学数据共享平台与信息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上海与沿线国家在科研仪器、设施、数据、文献等研发资源的互联互通。


(三)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国际技术转移机制


围绕上海和沿线国家共同关心的重要技术领域,共建一批高效灵活的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推广基地,尤其是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一带一路”技术转移平台。鼓励现有的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如上海技术交易所、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联合国南南技术转移基地等)进一步完善国际协作网络和信息对接平台建设,深度融入全球技术转移交易网络。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化、国际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拓宽与国际知名中介机构的深度合作渠道,使上海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技术转移市场节点。在吸引沿线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向上海转移落地的同时,也积极推动上海和全国的先进技术向沿线发展中国家转移。


(四)加强以科技产业园区为重点的双向产业投资


科技产业园区(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目前国内外已积累了较多成熟的运营经验。上海应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以境外投资并购等方式获取关键技术,到沿线国家建设境外合作园区,推动产业链的全球布局和优化整合。结合对沿线国家(或节点城市)产业发展潜力和产业转移趋势的研究分析,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在上海部分区县设立若干特色产业园或国别产业园。推动张江、漕河泾、紫竹、临港等品牌园区开展与沿线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双向交流,尤其是探索上海科技产业园区“走出去”的新模式。借鉴中国—马来西亚“两国双园”合作模式,在上海和沿线重点国家共建一批特色鲜明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自在对方园区内设立本方分园区或企业服务中心,为本国企业提供各类“走出去”服务;吸引对方优质企业入驻,也积极寻求上海企业入驻对方园区。


(五)吸引沿线国家优秀科技人才来沪创新创业


“一带一路”沿线不少国家都拥有大量优质的科技创新人才,上海应结合自身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加强对沿线国家科技创新人才状况的动态追踪和评估,建立若干人才储备库,为吸引人才来沪创新创业做好准备。以俄罗斯、以色列、德国、乌克兰等国为重点,借助各种高端人才激励政策,吸引世界顶尖科研领军人物和国际一流团队领衔承担上海重大科学研究任务,扩大杰出青年科学家来沪工作计划规模。优化沿线国家优秀科技人才来华永久居留制度,简化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程序,并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居留与出入境的便利。落实中央要求,继续推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国际人才试验区建设。


(六)建立面向沿线国家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金融是上海的得天独厚的优势领域,应通过多渠道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提供便捷的投融资支持。上海应尽早构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城市之间的科技金融政策沟通与协调机制,并制定今后各个阶段的目标与发展规划。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国内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建立健全面向沿线国家的区域性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和投融资机制。同时,加强与在沪的金砖国家银行、丝路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重点支持面向沿线国家的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联合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等项目。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以人民币为计价、交易、结算货币的跨境科技金融服务。

 

(本文转自:《科学发展》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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