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私自购买大宗商品能退吗?消费专家这样说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手机越来越普及,在未成年人当中也不例外,当未成年人私自到手机店购买了手机,家长发现后到底能否要求退款?未成年人私自购买大额商品合同属于有效吗,商家在面对未成年人独自前来购买商品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6月1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收集了相关案例并提醒家长,应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沟通,帮助、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正确使用零用钱,减少消费纠纷。
来源:四川在线 记者:刘佳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手机越来越普及,在未成年人当中也不例外,当未成年人私自到手机店购买了手机,家长发现后到底能否要求退款?未成年人私自购买大额商品合同属于有效吗,商家在面对未成年人独自前来购买商品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6月1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收集了相关案例并提醒家长,应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沟通,帮助、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正确使用零用钱,减少消费纠纷。
【案例】
2017年6月1日,达州市开江县胡女士到县消委会投诉称其年仅11岁的儿子,在5月14日晚上,擅自将他奶奶放在枕头下的700元现金拿去在本县城某通讯门市购买手机一部,用于上网玩游戏,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上学迟到、逃课现象多次发生,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加之家庭经济比较紧张,也不允许11岁的孩子使用手机。胡女士要求退机。接到投诉后,开江县消委会组织投诉双方进行调解,胡女士主动提出给予商家200元的折旧费,商家也现场退还了500元退机款,使这一起未成年人消费纠纷,在双方握手言和中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
【律师观点】
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 李凊律师:
未成年人的民事主体根据年龄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同,其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就不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受到一定限制,其从事的限制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会有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八周岁以下(不含本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自行实施的一概无效,包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对于前者以外的民事法律行为,就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法定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如果拒绝追认或者不置可否,则无效。
就本案而言,该11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使用大额金钱购买手机的行为致使该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其父母明确拒绝追认孩子购买手机的行为,就使得孩子购买手机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买卖双方应相互返还钱物。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消费者:
要积极正确地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合理分配孩子的零花钱。手机现在越来越普遍的进入青少年的生活当中,家长应当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沟通,帮助、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正确使用零用钱,减少消费纠纷。同时,也提醒商家,商家有责任和义务引导未成年人正确消费,在销售商品时应该要谨慎辨别消费者的年龄和购买能力是否得当,与未成年人进行大宗、大额的商品交易过程中,应该要求未成年人在家长陪同下购买或者劝阻其消费,必要时进行实名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