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挂牌三周年 打造制度创新“高地”
三年来,天津自贸区深多项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开放红利持续释放。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祝嫣然
三年来,天津自贸区深多项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开放红利持续释放。
天津市副市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主任赵海山29日在天津自贸区挂牌三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90项改革任务和两批175项自主制度创新措施基本完成,区内累计新登记市场主体4.5万户,是自贸试验区设立前历年登记市场主体户数的2倍,注册资本(金)1.6万亿元人民币。
“用占全市1%的面积创造了全市约12%地区生产总值、近10%的一般预算收入、四分之一的实际利用外资、以及三分之一的外贸进出口额”,赵海山说。
天津自贸区加大“放管服”的改革探索力度,积极为国家贡献天津经验。承接235项市级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了省(直辖市)一级权限应放尽放。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一颗印章审批”,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
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涉及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等5类92项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全部启动。实现企业设立“一照一码一章一票一备案”一天办结。试行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首创国地税“综合一窗”办税模式,一窗统办、一次性办理企业6大类192项涉税事项。
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滨海新区区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杨茂荣表示,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切实为就业创业降门槛、为企业减负担、为市场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百姓办事增便利,促进政府行政化管理向专业化服务转变。
在金融改革方面,杨茂荣表示,央行 “金改30条”准予实施政策全部落地,累计发布6批51个金融创新案例。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业务借用外债15.6亿美元,跨境人民币外债签约总额、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结算量均超过200亿元,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管理等政策,使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最高提升近90%,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有效解决了企业币种错配问题,节约企业汇兑成本最高达6%。
主导产业加快聚集,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特色金融业务,加快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国家贡献保税租赁、SPV租赁、联合租赁等30余种租赁业务模式经验。
截至目前,全国90%以上飞机租赁、80%以上船舶租赁、100%的海工平台租赁业务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开展,改变了长期以来飞机船舶租赁外资垄断局面,形成了与爱尔兰相媲美的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业务中心。
在促进京津冀一体化方面,天津自贸区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首期10亿元。联合腾讯、阿里、百度等行业龙头发起成立京津冀众创联盟,共享创新创业服务资源。设立10亿元的京津冀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开通了京津冀综合税务服务网,构建起了三地统一互联网办税服务平台,实现了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信息互通。
天津自贸区全面落实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扩大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外商投资备案办理时间由8个工作日缩减到1个工作日,通过积极引入外资,在航空制造维修、高端制造、文化教育、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现突破,让国内外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共享世界机遇。
三年来,区内累计新增外商投资企业2119家,注册资本3985亿元,企业平均注册资本规模约1.9亿元,位居全国前列。境外投资手续办结时间从3个月缩短至1天。
三年来,天津自贸区深化贸易监管制度创新,区域口岸通关效率优于国际一流水平。设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具备130多项服务功能,申报效率提高了25%。截至2017年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关单量近800万票,联检核放船舶8.6万艘次,直接和间接服务企业数量超过10000家。
海关出台三批29项海关通关便利化措施,企业货物流转时间节约50%,成本节约近30%,平均通关时间由原来的1至2天缩短到2个小时,节约报关成本70%。
杨茂荣表示,天津自贸区建立健全评估推广机制,形成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先后向国家上报了4批127项成效明显的试点经验和31个创新实践案例。
国务院先后向全国复制推广了三批54项自贸试验区创新经验和12个最佳实践案例,天津自贸试验区贡献15项经验和3个案例,金融创新、融资租赁、海关贸易便利化等创新经验也由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国家部委牵头在全国复制推广。
今年5月4日,国务院批复了《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下称《深改方案》)。 天津滨海新区副区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张忠东表示,《深改方案》是未来两年进一步深化天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的纲领性文件,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金融创新、国际贸易、海关检验检疫综合监管、口岸服务、要素市场配置、事中事后监管等八个方面提出改革创新举措。
张忠东表示,《深改方案》各个方面都有一些创新亮点。比如,在财税金融政策方面,《深改方案》提出“探索在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支持设立地方法人性质航运保险机构”,“研究两家及以上金融租赁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开展租赁业务”,“在强化监管前提下,研究融资租赁企业税前扣除政策”,“率先开展租赁产业配套外汇制度创新试点”,“加快设立全国性金融租赁行业社会组织”,“鼓励自贸试验区内符合资质保理企业开展离岸、跨境、跨省市国际保理业务”等有含金量的改革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深改方案》提出“在自贸试验区面向国内外投资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允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京津冀地区提供服务”等有含金量的改革措施,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加快打造京津冀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