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深耕改革开放试验田
近日,国务院批复了《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天津市副市长、天津自贸区管委会主任赵海山表示,一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最新决策部署,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抓住机遇,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开放大局。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陈建强
2015年4月21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3年来天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努力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深耕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试验田”。截至目前,90项改革任务和两批175项自主制度创新措施基本完成,区内累计新登记市场主体4.5万户,注册资本1.6万亿元人民币,在全市1%的土地面积上创造了全市约12%地区生产总值、近10%的一般预算收入、1/4的实际利用外资和1/3的外贸进出口额。
近日,国务院批复了《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天津市副市长、天津自贸区管委会主任赵海山表示,一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最新决策部署,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抓住机遇,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开放大局。
“天津自贸区将进一步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动能,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进一步深化协作发展,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赵海山表示,天津自贸区今后的“着力点”是: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加强与“一基地三区”城市定位的联动,扩大汽车、飞机船舶维修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银行、保险等金融服务业领域的开放,发挥天津作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的优势,加强人工智能制造、先进通信、基因诊断、维修再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制度创新,提前发力布局,加快培育大健康产业,实施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和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制度,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的试验用品准入许可,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与国外机构同步开展重大疾病新药临床试验。
“我们将着力构建与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相适应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标准评价体系,推动投资项目的准入便利化,实施‘证照分离’‘多评合一’‘先建后验’‘一企一证’等配套改革,打造与国际接轨的政府服务环境。我们将积极推动产业金融示范区建设,探索融资租赁企业税前扣除政策,率先开展租赁产业配套的外汇制度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保理企业开展离岸、跨境、跨省市国际保理合作,规范发展境外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跨境投融资、大宗商品现货离岸交易等业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赵海山说。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天津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和鲜明特色。”赵海山强调,天津自贸区成立3年来,始终把服务国家战略作为推进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制定实施了《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方案》,积极推进京津冀通关服务和口岸物流一体化、金融服务和监管一体化、要素资源配置一体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施了京津冀海关、检验检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设立了总规模100亿元的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成立“京津冀众创联盟”,构建了三地统一的互联网办税服务平台。
赵海山说:“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4个方面发力:一是发挥对外开放引领作用,通过扩大开放领域和‘引进来’‘走出去’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措施,让天津自贸区成为京津冀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二是增强港口口岸服务辐射功能,通过不断改革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和物流流程,进一步提升口岸的通关便利化水平。三是优化区域金融资源配置,通过一系列金融开放创新措施,重点支持区域协同产业项目,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发展和资源要素配置一体化。四是完善服务协同发展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安排,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率先向京津冀地区复制推广,为京津冀开发开放带来更多更大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