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中国取得商品定价权需有三点共识
5月17日,在香港举办的第六届LME亚洲年会上,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对于中国取得大宗商品定价权,市场需要达成三方面的共识。
来源: 期货日报 作者:周晓雅 张文斐
5月17日,在香港举办的第六届LME亚洲年会上,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对于中国取得大宗商品定价权,市场需要达成三方面的共识。
首先,定价权应由在岸市场还是离岸市场取得?
李小加表示,目前市场的主流思路有两种,一种是认为需要吸引世界的交易者进来,这样形成的定价权才是中国市场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在岸市场取得定价权可以实现风险可控,自己看得见摸得着,别人要按照我的定义来。别人到中国来,在我们的土地上、我们的规矩下取得的定价权,才是让我们感觉舒服的定价权。”
另一种思路则是取得真正的商品定价权。“商品的价格是买方和卖方都要参与、都要同意的价格。既然要在全球市场进行交易,我们自己制定的价格,如果对方不接受,这样的在岸价格将缺乏全球影响力。”李小加认为,如果在岸市场不能开放得足够快、足够广、足够深入,在岸价格能不能发挥好功能从而形成全球影响力就要打一个问号。
其次,到底是在现货市场取得定价权重要,还是在期货市场取得定价权重要?
“定价权的核心在于未来有一天我们想买东西的时候,要参考谁的价格。它并不是现货的概念,而是结合期现市场形成的中远期概念。”李小加说。
最后需要形成共识的是,中国香港市场已经取得了定价权,是不是就能算作整个中国市场的定价权?
“香港属于中国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香港定的价格却不能算作中国的价格。这既有风险管控、金融安全上的合理考虑,也有一些局部利益和商业利益的考虑,我们应该坦诚面对这些问题,最终不要让小利益影响大利益。”李小加称,无论是期现的矛盾,还是在岸、离岸的价格差异,最终都应该回归到市场的大利益当中,即中国的长远发展和大宗商品上全球性的、真正能够实施的定价权。
此外,李小加还透露,为帮助企业规避风险锁定价格,LME正在进行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在中国内地建立保税仓库;二是与内地的商品交易形成互联互通;三是建设前海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帮助现货在岸市场。对于目前前海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最新进展,他表示,希望能建设一个交易平台服务内地实体企业。目前因为内地经历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港交所对于整顿的规则还在熟悉阶段,同时也正在调整方案模式,寻求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