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正研究接管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 试点未确定
“迟早的事,更加规范了。这是关键一刀,切断了支付机构和银行的利益链,引导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华东某城商行网络金融部高管表示。
“迟早的事,更加规范了。这是关键一刀,切断了支付机构和银行的利益链,引导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华东某城商行网络金融部高管表示。
5月10日,有消息称,央行决定通过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试点开办资金结算业务,即接管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
多位金融监管机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央行最近小范围召开的会议,研究通过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试点、开办资金结算业务征求意见,支付宝、财付通等20多家支付机构参加了相关会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看到了这份央行支付结算司《关于通过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试点开办资金结算业务的通知》(简称“通知”)全文。对此,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透露,“央行正在研究讨论,很多细节还没确定,包括试点机构,因此尚未正式发文。”
央行一直积极推进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工作,早在2017年1月,央行印发的《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7〕10号)称,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指定机构即有客户备付金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
初步方案浮现
前述央行接管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的通知在网上“曝光”后,即引发业界热切关注。
通知还称,试点机构应于2018年5月15日前,向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处提交《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开立申请书》,支付结算处审核通过后,协调营业部门为其开立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用于办理相关支付业务的资金结算。开户当日,试点机构应委托存管银行将交存专户内的资金全额转入新开立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存专户销户。
“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根据试点情况适时调整试点机构范围,条件成熟后推广至全部支付机构。”前述通知透露,试点机构应确保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每日日终余额不低于人民银行核定的交存金额。
“这是草稿,还没确定。”上述接近央行人士表示。
但起码这是一个监管方向性的指引。通知还提到了银联和网联的相关内容。其称,试点机构通过网联公司或中国银联转接支付业务的资金结算,应全部通过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完成。试点机构可通过网联公司或中国银联实时查询其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余额。
根据通知,网联公司或中国银联应根据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后的资金结算模式,建立健全清算规则以及相关风险防范机制,确保银行和支付机构对接收的支付业务及时入账,相关业务的资金结算及时足额完成。
网联公司或中国银联应参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信息核对校验机制》,探索建立客户备付金事前、事中、事后监测和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
对此,中国支付网创始人刘刚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认为,从公开的通知判断,央行认可了银联和网联属于同一角色,网联能做的,银联也可以做。
监管思路延续
其实,前述通知透露的央行监管方向,并不突然,而是央行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监管思路的延续。
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近年来,客户备付金规模快速增长、存放分散,风险事件频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中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
2017年1月,央行印发通知,明确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工作要求。支付机构应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将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央行接管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正是落实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的要求。以前这个账户还开在商业银行,难免涉及支付机构和商业银行的利益交换,有灰色操作空间,现在跟商业银行完全没有关系了。”中国支付网创始人刘刚认为。
“迟早的事,更加规范了。这是关键一刀,切断了支付机构和银行的利益链,引导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华东某城商行网络金融部高管表示。
“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开立在商业银行,可以作为谈判筹码,开立在央行,就没什么可谈了。”在北京一家支付机构人士看来,前述央行初步方案与“断直连”相辅相成,央行把支付机构的信息流和资金流都管起来了,很彻底。
上述北京支付机构人士表示,6月30日,“断直连”大限将至,今后由银联或网联清算,信息流在银联或网联。央行接管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资金流就在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