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同盾、百融,拥有4.2亿入库记录的中国互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何不同?
2018年4月底,中国互金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了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在线接入申请已开通的相关通告,加快推进互金行业信息共享。
2018年4月底,中国互金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了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在线接入申请已开通的相关通告,加快推进互金行业信息共享。
通告显示,截至2018年4月20日,共享平台接入100余家从业机构,收录自然人借款客户4200多万个,借款账户累计1亿多个,入库记录4.2亿多条。
2017年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下发的《关于转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介绍的函》(下称:143号文)中的附件显示,该共享平台于2016年9月9日开通,截至2017年11月,接入100余家从业机构,收录自然人借款客户3000多万个,借款账户数累计6000多万个,入库记录2亿多条。
可以看出,自2018年开始,共享平台的各项收录数据都实现了迅猛增长。尤其是近5个月时间,将过去15个月的入库记录数量实现了翻倍。也因为被寄予解决行业共债问题的厚望,共享平台的实际效果和落地情况,备受业内关注。
批量调用接口已开放,大部分平台尚在接入中
共享平台虽然在2016年9月就已经开通,不过据清流Club了解,此前业内多个平台对此的积极性并不高,共享平台的推进速度较慢。
一位接近协会的人士介绍,中国互金协会本身属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多部委组建的半官方机构,负责共享平台的团队也主要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本身对待共享平台的推进工作就十分谨慎。
“和人行征信中心类似,互金协会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也需要从0开始,这比芝麻信用这种利用已有数据去搭建的平台需要更长时间,一般需要几年。”某已接入共享平台的消金机构内部人士朴仁嗣(化名)告诉清流Club,在共享平台发展初期,愿意报送数据的大型消金机构非常少,后期在一些头部消金平台、P2P平台的带动下,才逐渐好转。
2017年12月15日,整治办下发143号文,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整治办转发给辖区相关机构,并引导其接入共享平台,由此,共享平台的接入工作得以推进。
此外,部分P2P内部人士认为,由于与监管层对信息披露要求相符合,接入共享平台可能将对其今年的备案起到加分作用,甚至可能成为备案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于是大量P2P平台也积极参与进来。
朴仁嗣回忆,在2017年下半年之前,共享平台只支持手动查询、单笔调用,不支持批量查询,在前期大多数消金平台实际上都只是报送数据,很少用到查询。“直到今年才刚刚开放批量调用接口,大部分消金机构应该尚处在接入过程中。”
他认为,早期大家不愿意用共享平台查询,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其收录数据的质量参差不齐,标准不统一。“有的平台晚还款10天算逾期,有的可能一天就算。但现在协会已经在做标准化和统一化了。”
在政策推动、技术提高、功能逐步完善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共享平台终于在缓慢成长一年多以后,步入了加速发展的轨道。
上月参加完协会主办的一次交流会后,一位参会消金人士透露,目前协会对共享平台接入机构的态度是,“已有成员继续保持,但新成员的加入将严格审核。”
根据协会在线接入共享平台的通告内容,接入机构需要经历申请、审核、签署合作协议、接入培训、联调测试、合规性检查、生产接入准备等7个流程。
通告中虽未提到具体流程所需的时长,但据多个正在接入的金融机构反应,或因机构数量众多,而协会负责共享平台的团队人力较少,现在分批次接入的流程较慢。
“比如去年年底,协会就通知各地互金协会要求辖区P2P机构申请接入共享平台,但这一批次基本等到今年3月,才被通知签约、准备接入。”某P2P平台风控人士称。
查询、报送数量将限定比例
按照协会要求,申请接入共享平台的非会员机构除了必须具备“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等会员机构申请条件外,还需满足“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在主管部门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等一系列严格的条件。
据悉,接入共享平台的机构,可以在客户本人的授权下进行信用信息报送和信用信息查询,不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未完成备案登记的,还需另签署一份《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合作补充协议》。该协议规定,P2P平台必须在完成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后,才能获得共享平台的查询权限。
信用信息报送方面,143号文的附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简介》(下称《简介》)中注明,接入机构需根据协会制定的《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数据采集标准》 (以下简称《采集标准》),对人员标识信息、业务标志信息和个人负债业务信息进行数据报送。
清流Club获得的一份协会在去年向拟接入机构提供的《采集标准》显示,报送数据中包含的文件分为三类:
一是用来报送人员标识信息、业务标志信息、交易信息等的正常文件 ;
二是用来删除已入库的信息的删除文件;
三是用来反馈正常文件和删除文件报送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后,系统校验出的错误的反馈文件。
其中,正常文件按月报送,数据报送机构每月初应提取报送上个月开户、到期、结清、结束的业务。
而在信用信息查询方面,《简介》中提到,协会将在各机构报送数量与查询数量间设置限制比例。 根据清流Club了解,目前这一比例没有固定标准。
“这个月的报送量影响下一个月的查询量。”某知情人士表示,报送数量与查询数量的比例跟不同的接入机构有关,查询量与报送量比例或能达到10:1。
而共享平台最终查询结果的显示页面,在另一申请接入的消金机构去年收到的《简介》中曾有示例:
来源:某消金机构收到的《简介》内容截图
“共享平台的查询结果确实没有人行报告那么复杂,”某协会会员单位内部人士称,手动查询的结果版本内容基本与上图接近,但现在格式上更美化,“听说协会正在对查询结果页面做完善,后期将推出更详细的版本。”
费用方面,某非会员接入机构向清流Club反映,直到申请接入共享平台的签约环节,都没有收费。
“现在不清楚会员单位和非会员单位接入共享平台的权限区别,但现在想加入中国互金协会成为会员就没有那么简单了,连地方上的互金协会都对P2P等平台设置了非常严苛的门槛限制。”一位业内人士感叹。
不一般的主体,不一般的意义
时至今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和完善,在互金行业环境的影响下,在监管层的号召、业内机构积极参与下,已是大势所趋。
此前,业内也有消金机构尝试过建立类似的信息共享平台,如行业黑名单、从业者黑名单等等,但都因为接入机构上报的数据无法验真、数据安全性难有保障等现实问题而搁浅,这也预示着共享平台将面临不少技术上的挑战。
另外,业内如同盾、百融等几家主流的大数据风控服务平台的数据已经覆盖了市场上7-8成的信贷客群,早在去年6月,同盾就曾公布其API日调用量超过1亿次,服务的银行、互金、消金等信贷机构超过3000家。
从目前的信息量上来看,共享平台接入的百余家从业机构和4200万个人客户,与市场上主流风控平台尚有差距,距离真正解决共债问题的目标,还有一段路要走。
即便如此,在多位受访的业内人士看来,中国互金协会推出的共享平台,仍将对信贷行业的发展起到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一般大数据风控或征信服务类平台可能存在主观性较强的问题。”某持牌机构风控经理表示,共享平台与一般业内的风控服务平台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比如一般风控服务平台在要求其接入的信贷机构回传数据时,难以避免数据被污染,而中国互金协会属于半官方机构,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的。”上述风控经理认为,共享平台的运营主体有国家相关部门作为背书,其客观性、保密性都值得信任,接入机构也不敢在这种情况下,报送有瑕疵或虚假数据。
但仅靠公信力和权威性的影响还不足以排除全部风险,共享平台也需要从技术根源上解决数据污染、数据验真和数据安全问题。
事实上,中国互金协会作为一个中立的主体,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互金机构之间的沟通桥梁问题。而共享平台作为人行征信的补充,在理想状态下,随着数据积累和技术提升,释放出行业影响力或许只是时间问题。
当然,更重要的是,共享平台发展的脚步必须足够快来跟上行业演变,才能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化解这场共债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