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股份行被罚1.8亿
5月4日,银保监会集中公布了2018年开出的首批银行罚单,违规行为主要涉及理财业务、贷款业务、同业业务等。
5月4日,银保监会集中公布了2018年开出的首批银行罚单,违规行为主要涉及理财业务、贷款业务、同业业务等。
其中,浦发银行被处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兴业银行被罚款5870万元、招商银行被处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三家合计被罚超过1.8亿元。同时,三家银行部分分行管理层人员个人被处罚款5万元或10万元。
这也是新成立的银保监会挂牌以来公布的首批银行罚单。
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18年一季度共处罚银行业、保险业机构646家次,罚没合计11.58亿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2家次。处罚责任人员798人次,罚款合计2861.85万元,取消任职资格及禁止从业107人。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Bank资管
[一]处罚内容 1.理财违规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招商银行和浦发银行均有“向非保本理财违规承诺保本”的行为。随着资管新规的正式发布,保本理财将逐步消亡,结构性存款目前是最主要的替代方式。 招商银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 兴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 浦发银行: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进行收益调节;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比例超监管要求;投资多款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涉及金额较大;修改总行理财合同标准文本,导致理财资金实际投向与合同约定不符;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函。 2.贷款违规 从今年以来的违规处罚来看,处罚案由有一定共性,即贷款业务成监管处罚最多的领域,凸显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不到位。银行贷款业务违规类型基本上涵盖了贷款业务的所有操作环节,从贷前尽职调查到贷中审批、发放,再到贷后监督管理,都存在内控缺失问题。具体表现包括,违规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未按既定用途使用、流入监管严控领域,贷款“三查”不到位,以贷转存、虚增存款,贷款集中度超比例以及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等。 招商银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兴业银行:变相批量转让个人贷款;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 浦发银行: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贷款管理严重缺失,导致大额不良贷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3.同业业务 自从2017年3月银行业开始加强监管以来,同业业务成为了最受关注的银行业务之一,并且往往被认为是违规行为多发的业务,处于舆论焦点中心。未来,同业业务首先要回归支持实体的初心,起到调剂短期资金或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成为银行业的减震器,和支持实体的利器。 招商银行: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 兴业银行: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同业投资接受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 浦发银行:违规通过同业投资转存款方式,虚增存款;以存放同业业务名义开办委托定向投资业务,并少计风险资产;投资多款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涉及金额较大。 4.内控不严 招商银行: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 兴业银行: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多家分支机构买入返售业务项下基础资产不合规;债券卖出回购业务违规出表;提供日期倒签的材料;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个别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 浦发银行: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国内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 [二]罚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