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QDII重启 不得将资金汇出境外购汇
继上个月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审批重新开闸后,境外投资的另一渠道——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迎来“松绑”。5月3日,央行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RQDII境外证券投资宏观审慎管理和信息报送等事项。
来源:证券时报 记者:孙璐璐
继上个月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审批重新开闸后,境外投资的另一渠道——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也迎来“松绑”。5月3日,央行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RQDII境外证券投资宏观审慎管理和信息报送等事项。
RQDII境外投资是指取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许可的境内金融机构,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和个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外金融市场的人民币计价产品。《通知》特别指出,RQDII开展境外投资的,不得将人民币资金汇出境外购汇。
《通知》还要求,RQDII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央行上海总部报送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基本情况、托管银行、资金来源及规模、投资计划、资金汇出入、境外持仓情况等信息。同时,央行根据跨境资金流动形势、离岸人民币市场流动性及人民币产品发展情况等因素对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实施宏观审慎管理。
此外,境内托管银行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展业原则,加强对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确保相关业务依法依规开展,并按照相关要求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向央行报送相关信息。
业内普遍分析认为,《通知》从宏观审慎管理和信息报送等事项对RQDII加强规范,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时隔两年多后新RQDII业务申请有望重启。2015年末,时值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之际,为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管理、防范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监管部门窗口指导机构暂停申请新的RQDII相关业务。
今年4月中旬,国家外汇局宣布QDII额度审批,这是时隔36个月之后的额度审批再度重启,也被外界认为是外汇管理政策全面回归中性的标志性事件。截至4月24日,QDII总获批额度已经达到983.33亿美元,较3月29日更新的QDII额度审批增加了83.4亿美元,同时新增12家机构第一次获得QDII额度。
除QDII和RQDII外,境内资金投资境外的另两个渠道也在拓宽。近日,国家外汇局宣布,结合试点情况,适应市场主体跨境资产的配置需求,稳步推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工作,并于近期将上海和深圳两地试点额度分别增加至50亿美元。
央行行长易纲日前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目前中国投资者的全球资产配置比例偏低。随着中国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中国百姓和机构可以更大程度地在全球配置资产。鉴于国内外投资者都有需求,跨境资本流动可以平稳高效。
本轮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是一个双向开放的过程。除了上述拓宽境内资金境外投资渠道外,引入外资进入境内金融市场的多种举措也在近日逐步落地。5月2日,“一行两会”密集公布了一系列引入外资的最新进展。例如,央行收到世界第一公司关于申请支付业务许可的来函,标志着首家外资第三方支付机构迈入进入中国市场的第一步;证监会正式受理瑞银证券股权变更申请,瑞银证券有望成为境内首家外资控股的合资券商等。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近日也表示,中国需要金融的开放,一方面中国有很多的储蓄,应该引进更多的、更有能力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把中国的储蓄更好地配置到实体经济当中;另一方面,有一部分储蓄还要到国外进行投资,这也需要引入更好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