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贸区为平台推动高质量发展
自由贸易试验区致力于营造一个在制度创新、资源配置等方面符合国际惯例、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国际营商环境,承接自由贸易区战略等多个国家重大战略的试点、实施和前瞻性探索。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吴启金
自由贸易试验区致力于营造一个在制度创新、资源配置等方面符合国际惯例、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国际营商环境,承接自由贸易区战略等多个国家重大战略的试点、实施和前瞻性探索。
要站在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更好地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新趋势,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做准备,推进新一轮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自由贸易区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内外发展大势出发,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推进我国改革开放的重大尝试。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实施承担着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创新发展的时代重任。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全面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如何通过高质量的自贸试验区建设、运营和管理,增强我国国际竞争力,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注入更多中国元素,维护和拓展我国发展利益,是我国外经贸发展必须时刻关注的重要课题。
我国自贸试验区发展历程
我国自贸试验区已经成为吸引世界目光的经济概念,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新名片”,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试验田”。自2013年国务院批复在上海设立我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至今,我国先后分三批设立了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11个自贸试验区,经历了从试点到扩大再到推广的过程,总面积也从28.78平方公里扩展到1300平方公里,基本形成“1+3+7”的“雁阵格局”。
目前,11个自贸试验区建设已经横贯东西南北、联动各大区域,使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拉开向全国纵深推进的大幕,形成了东中西协调、陆海空统筹的对外开放新格局。经过全面探索,自贸试验区从行政体制改革的创新,到财税体制改革的创新,再到金融体制改革的创新;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负面清单”,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权力清单”,再到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责任清单”;一方面成为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强力引擎,另一方面形成从沿海到中西部地区加速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助推器,从而助力中国经济全局性的对外开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转型升级。自贸试验区将在市场力量和国家规划的共同作用下,成为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的重要支点,逐步打造若干城市群,成为带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注重差异化定位 因地制宜
自贸试验区建设坚持差异化发展,功能定位因地制宜。以上海为例,经过4年多的发展,上海自贸试验区坚持推进相关制度改革与创新,总体上形成了与国际通行做法相契合的管理理念和制度框架。2017年,上海自贸试验区不断扩大服务业开放,实现进出口总额1.35万亿元,创造了上海42%的外贸总值。上海自贸试验区确立了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形成了与国际通行规则一致的市场准入方式,区内新注册企业4万家。为了适应更加开放的投资贸易环境和形成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的金融创新,上海自贸区创设了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建立了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全面市场化、金融市场开放、人民币国际化等核心领域金融改革的制度安排和操作路径,基本形成了宏观审慎和风险可控的金融监管体系。目前已累计开立自由贸易账户6万多个,业务涉及110个国家和地区、2.7万家境内外企业。上海自贸试验区不仅形成了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而且成为其他自贸试验区的改革模板,目前已累计总结了10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分领域、分层次在全国进行了复制推广。
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大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创业创新等多个方面也都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以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为重点,投资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成效明显,稳步推出金融开放创新举措、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水平,初步形成了严密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第三批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新设自贸试验区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模式和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率先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
设计高标准绩效评估体系
为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自由贸易区发展趋势,满足高质量发展要求,需设计可计量的,具备科学性、引领性、国际可比性的自贸试验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自贸试验区的市场准入、监管、金融、税收、人员流动等领域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当前国际上与投资、贸易、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可持续性相关的国际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多达几十种。2018年3月,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在国内发布《自贸区卓越指数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参考了国际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理念和方法,特别是2016年5月世界自由贸易区组织在迪拜提出“未来自贸区计划”,卓越性和最佳实践、创新创业、可持续性是该计划的三大支柱。
自贸区卓越指数指标体系包括营商便利、经济贡献、创新创业和可持续性等四个维度,在四个维度下分别设计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并对每个二级指标设计了相对值度量标准,在充分考虑数据可获得性的基础上,保证所有指标度量的数据类型均为定量数据。
自贸区卓越指数指标体系特别关注投资贸易自由度、规则开放透明度、监管公平高效性、营商环境便利化等核心要素,体现了较好的科学性、示范引领性和国际可比性,符合自由贸易区未来发展和追求卓越的基本导向,为我国自贸试验区确立了国际化的评估标准、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有助于推进投资管理服务体系、贸易监管服务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政府管理体系现代化。
正视与国际水准的差距
我国自贸试验区自由化水平逐步提升,开放领域不断扩大,并引入了一些高标准规则。然而,与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相比,我国自贸试验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等领域的开放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货物贸易领域,差距主要表现在市场准入、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原产地规则等方面;在服务贸易领域,国民待遇等方面有待改善;在投资领域,高水平投资市场准入和规则制定等方面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对接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与我国经贸大国的国际地位不相称。
作为经贸大国,我们要学会掌握规则制定的主动权。我国必须根据自身改革发展需要,积极参与有关规则的新议题谈判,从而在新一代投资贸易规则形成过程中,主动发挥引领作用,更好地维护我国的利益,为国家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推进新一轮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自贸试验区是我国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以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好平台。为了推进新一轮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国自贸试验区需要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要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制度创新,“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实现对市场“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得更优”。要适应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要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健全对外工作渠道,推动国际国内自由贸易区规则衔接,深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主动分析和应对贸易纠纷、摩擦,抵制贸易保护主义,减小多边贸易失衡,助力企业拓展符合国家战略的国际合作空间,提高对外贸易的安全边际。牢牢把握国际通行规则,加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积极推进科技创新,自贸试验区应根据自身产业特点和比较优势,提升企业在国际产业链和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增强国际竞争优势。
二要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为各行业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投资贸易合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高效服务。通过搭建对外投资服务平台,宣传和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完善自贸试验区外经贸发展环境、扩大中外企业交流合作,以“一带一路”倡议为依托助力中国企业参与对外投资、工程承包等经贸合作,支持企业“走出去”。为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根据我国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版),逐步缩小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范围。自贸试验区内要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准入,放宽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逐步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外资准入限制。
三要协调处理好自贸试验区发展的重大关系,强化政策研究和信息咨询功能,提升建言献策水平。加强自贸试验区之间、区内外之间、省市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策法规之间的协调关系,实现产城融合发展。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的成熟,自贸试验区要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等。要跟踪了解我国外经贸运行态势,深入研究经济全球化新趋势,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市场、重点国别,分析国际贸易和投资热点问题,就境内外贸易投资的法律法规、汇率、利率、税率调整及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贸易政策环境变化等,组织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研究,做到科学预判,避免信息碎片化。要深入行业企业调研,积极宣传自贸试验区优惠政策,主动推进贸易便利化工作,实施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要顺应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的发展,加大国际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力度(如“中欧班列”、空港物流),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通关、退税、物流、保险等综合服务。
四要增强投资促进功能,积极推动双向投资协调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我国合作开发的海外自由贸易区、产业园区、经贸园区开展投资、贸易和生产合作。一方面,自贸试验区要大力推动引进外资。要建立国内投资环境信息采集监测体系,发布投资环境评价报告,配合政府部门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及时反映和征询境内外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的合理诉求及政策建议,推动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投资环境,引导更多外资流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绿色发展等实体经济领域。另一方面,要积极促进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要加强国别投资环境研究,积极向企业发布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市场特点、风险预警等资讯,帮助企业有序合规“走出去”、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实施海外并购,推动企业探索与境外自由贸易区合作,促进我国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要鼓励境内自贸试验区与境外形成跨境电商、多式联运和国际物流战略合作(如河南自贸试验区与林德物流在德国帕希姆机场的合作)。
总之,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要对标国际高标准,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复制推广,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要站在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做好国内功课,完善管理方式,更好地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新趋势,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做准备,推进新一轮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作者系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