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式出台“助贷”模式监管政策 严禁银行对P2P平台与撮合业务提供资金

李薇 |2018-04-18 14:507868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多方核实获悉,4月份,上海金融监管部门结束征求意见,下发了《关于规范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通知》(简称《通知》)。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明确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为P2P网络借贷机构以及撮合业务提供放贷资金,监管层正在从资产端和资金端同时严控P2P网贷。

上海正式出台“助贷”模式监管政策 严禁银行对P2P平台与撮合业务提供资金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多方核实获悉,4月份,上海金融监管部门结束征求意见,下发了《关于规范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通知》(简称《通知》)。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明确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为P2P网络借贷机构以及撮合业务提供放贷资金,监管层正在从资产端和资金端同时严控P2P网贷。 

这份《通知》是在2017年12月《关于规范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的通知》(意见稿)的基础上,正式对外公布的"助贷"模式监管政策。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通知》相对宽松,在限定业务合作范围方面,未提催收不得外包等细则。 

一、规范"助贷"模式:《通知》指明合作范围 

《通知》对于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领域、严禁开展业务以及客户风险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重点强调了商业银行不得参与P2P平台借贷业务的禁止性规定,对于整个网贷行业将产生较大影响。 

1.商业银行不得为P2P平台提供借款资金 

政策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放贷资金,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放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借款人的贷后管理,禁止信贷资金被借款人关联企业挪用于放贷。 

政策解读:本次《通知》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为P2P网络借贷机构以及撮合业务提供放贷资金,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只提出"各机构不得为P2P网络借贷公司提供借款资金"。上海锦天城律所律师曾峥表示:"监管从资产端和资金端严控P2P网贷,在资产端进行限额,在资金端方面,不能从线下募集资金,也不能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引入资金,只能依照法定途径募资。" 

2.本次未提商业银行不可将催收等职责外包 

政策规定:各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借款客户资料的收集,但各机构需对借款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管理责任。各机构需独立完成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工作,不得将客户风险评估、贷前初步审核、贷款档案建档和保管、贷款本息代收代付、不良资产催收等职责委托外包给合作平台完成。 

政策解读:在之前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催收不得外包"这项细则。而在2018年4月份发布的《通知》中,并未限定助贷仅限收集客户资料,也未提催收不得外包。华东某城商行上海分行行长表示:"我们分行和第三方机构没有合作业务,催收也没有外包,因此没有影响。" 

3.重点强调报送逾期客户风险信息 

政策规定:加强合作机构准入退出管理、加强业务风险管理、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政策解读:《通知》强调,加强合作机构准入退出管理、加强业务风险管理、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相比《征求意见稿》,《通知》新增了一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征信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逾期客户的风险信息。" 

二、严打"擦边球":收紧P2P平台借贷资金来源 

本次上海市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的《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不得为P2P平台提供借贷资金,是对网贷行业的进一步规范整治。这项政策出台后,网贷机构今后将无法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迫使P2P从业人员转变业务模式,寻找转型出路。事实上,国内部分领先的消费金融机构、网贷机构,已经申请港交所以及海外市场上市,就是看中了从资本市场快速融资的这一巨大蓝海,借助直接融资市场拓展资金来源。 

从本质上来讲,"助贷"模式应当是指一些互联网平台或转型的互金平台协助金融机构进行放贷。然而,近两、三年以来,这种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已经变了形,变成了银行获得固定收益,网贷平台包装成网上借贷产品并获得服务费,另外还要为相应风险兜底,致使其中蕴含着较大的风险漏洞。因此,监管层主要考虑到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合规与风险管控因素,防范P2P平台出现"跑路"或逾期无法偿还贷款,导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上涨的这一风险。为了保证信贷资金能够真正服务实体经济,今后上海市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助贷业务时,最终要由商业银行独立负责授信审批、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环节。 

三、贷后管理日趋严格:要求商业银行核查逾期数据 

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人士表示:"以前,助贷机构开展营销的时候,会以不用报送逾期数据为营销点,对借款客户比较有吸引力。现在,明确规定需要报送,更加规范了。"今后,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不再仅仅负责提供资金,还要对于借款客户在贷后发生逾期的情况进行严格管控,上海市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保证信贷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当前,我国仍处于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关键时期,无论是银行业还是网贷行业,都属于风险案件的高发时期,很多借款客户出现了逾期或者无法还款的情况。因此,上海市本次对于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这份《通知》,在全国率先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典范,借助金融科技提升服务效率的同时,也同样要对逾期客户的风险时刻保持警惕,严防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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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上海 监管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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