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主义增加贸易衰退隐忧
2009-07-01 09:14556
为使本国企业尽快脱离金融危机的阴影,维护国内产业的竞争优势,一些国家纷纷出台种种贸易保护措施,并向其他国家设置贸易壁垒,贸易保护主义情绪呈现“见风涨”的态势。在此背景下,商务部日前表示,今年前4个月共有13个国家和地区针对中国发起“两反两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调查38起,同比上升26.7%。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实体和第二大出口国,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对象。其中,又以橡胶轮胎、钢铁等行业受影响最为明显。然而,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通过贸易保护向其他国家转移危机的手段最终只能造成两败俱伤。
面对日益加深的金融危机,世界各国纷纷出台各种应对措施刺激经济增长,包括减少税收、增加货币供应、降低利率等。各国以前所未有的政策刺激力度和规模防止当前的经济衰退演变成全球的经济大萧条。而各国在出台各种经济刺激政策的同时,纷纷呼吁要防止因金融危机而出现的贸易保护主义,也就是通过关税和各种非关税壁垒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商品竞争的国际贸易政策。关税、进口配额、外汇管制、烦琐的进出口手续、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等都是国际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
2009年是贸易摩擦高发期
经济形势恶化通常是滋生保护主义的温床。为保证本国企业渡过难关,一国政府很容易迫于国内政治压力采取保护主义做法,通过高筑贸易壁垒等手段限制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当全球经济因遭受金融危机而陷入困境时,保护主义情绪开始在一些国家蔓延。纵观国际贸易摩擦历史可以发现,贸易摩擦情况会伴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一般情况下,国际经济形势好的时候,贸易摩擦比较少;而国际经济形势转恶时,贸易摩擦就会增加。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破坏力要远远大于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各国潜在的贸易保护倾向不会亚于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一段时间的情形,预计随着金融危机逐渐趋向平稳,在各国大力寻求经济恢复发展时,2009年正是各国企业寻求政府保护本国产业的关键时期,也是贸易摩擦高发时期。
1995—2008年全球反倾销案统计 单位:起
资料来源:WTO
尽管国际社会要求避免贸易保护主义的呼声很高,但是国际贸易保护现象并没有减少。事实上,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逐步加深,国际贸易保护现象也在逐渐增加,并有从贸易领域向金融、就业等领域发展的趋势。美国参议院通过的《2009年美国复兴与再投资议案》要求,对于使用财政刺激资金项目和一些公共工程项目所需的产成品如钢材等,应“购买美国货”,甚至有议员主张美国企业应首先雇佣“美国人”;欧盟宣布对部分奶制品实施出口补贴;在英国,要求政府刺激计划受益行业和企业只能雇佣本国人的示威游行已经蔓延到全国;俄罗斯对汽车业实施补贴政策并提高汽车进口关税;“意大利人吃意大利食品”运动打着“维系传统,为文化保驾护航”的幌子,实际上在于保护本国食品产业;阿根廷对所谓部分敏感商品进口增加非自动进口许可要求;印度对我国玩具暂停进口6个月……国际贸易保护现象有增无减。
1995—2008年我国遭受的反倾销及“两反两保”调查 单位:起
数据来源:商务部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崛起,综合国力大大增强,进出口贸易额连续多年大幅度增长,由国际产业转移而产生的贸易顺差屡创新高,加上我国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间意识形态的差异,都使发生贸易摩擦的可能性增加。1995—2008年间,世界反倾销案件数量经历从低到高,再从高到低的走势,其高峰期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的3年,2001年后随着世界经济好转,反倾销案件开始减少。而我国遭受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简称“两反两保”)调查案件并没有随着世界经济的好转而减少,而是呈持续上升趋势,2008年创下了历史新高,分别达70起和93起之多。相信在经济没有明显好转之前,围绕我国的贸易摩擦也不太可能减少。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备受煎熬
近期,我国遭受的“两反两保”调查呈现高发态势。
6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做出认定中国轮胎产品扰乱美国市场的裁决;
6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输美钢格栅板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美国、欧盟联手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认为中国对九种原材料进行出口限制,违反了在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时做出的承诺;
欧盟成员国决定,自今年8月起,对产自中国的金属盘条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自2007年12月以来,欧洲钢铁工业联盟已经主导了镀锌板、冷轧不锈钢板、有机涂层钢板、不锈钢丝、磨光不锈钢条棒和金属盘条等多起对我国钢铁产品的反倾销申诉,保护主义倾向愈发明显;
印度财政部6月23日在一份声明中称,对从中国进口的铝平轧制品征收14%的关税。该关税政策将追溯到今年3月23日,并持续到2010年3月22日。声明同时称,对从中国进口的铝箔征收30%的保护性关税,生效日期同样为2009年3月23日至2010年3月22日;
澳大利亚政府 6月24日表示,将调查中国以低于市场价向澳大利亚倾销铝制品的说法。海关和边境保护局说,澳大利亚卡普拉尔铝业公司代表当地企业提出申请,要求对某些铝挤压材的倾销和补贴展开调查。海关说,中国的出口商品据称使澳大利亚铝业公司的销量和市场份额下降,产品被压价,导致当地生产成本上升,遭到严重损失。海关称,将对2008年7月到今年6月原产或出口自中国的铝挤压材发起“双反”调查。
总的来说,不论是欧盟、美国还是其他国家,在对待中国的外贸政策上无不是“利益导向”的,这一点从其选择向WTO提起诉讼的时机也不难看出。例如:这次欧盟联合美国指控中国对包括焦炭在内的工业原材料采取限制出口措施,而就在去年3月份,欧盟还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焦炭征收为期五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现在来看,虽然还在征收年限内,但反倾销税肯定是不收了,或许欧盟已经迫不及待地期望中国的焦炭能够“倾销”。
国外误读中国贸易政策
6月4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九部委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中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除特殊情形,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展前,按照国家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这份通知被国外媒体一致解读为中国实施购买国货的贸易保护主义。美国《商业周刊》发表文章说,在贸易伙伴国的眼里,只针对本国的经济救援方案就是对其国内产业的变相补贴,由此造成的紧张气氛可能会导致极具破坏力的贸易战争爆发。世贸组织今年春天的研究表明,30个国家在此前6个月内采取了100多项限制贸易的措施。佐利克近日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当前环境下的危险是,以牙还牙的报复行动可能会追随保护主义而来,这对于任何一方都没有好处。但他们都忽略了:
1.在政府采购领域,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国货是国际惯例。在美国、英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几乎任何一个国家在过去几十年都实施了这样的措施。美国的《购买美国货法》规定,政府采购必须至少购买50%的国内原材料和产品。
2.中国还不是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的签字国。请注意,美国的“购买美国货”条款的实施条件是“不违背美国对国际协定的承诺”,即不违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规定”,而中国不是签字国,为什么必须承担不必要的义务呢?
3.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中国多次派出贸易代表团开赴海外进行采购,2月份中国贸易投资促进团曾在欧洲签下130亿美元的采购大单,得到了整个欧洲商界和企业界的欢迎。此后的4月底和5月初,中国又派出代表团赴美进行第二次大规模采购,共签下60份总价值达163亿美元的贸易采购和投资合同。中国一直在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出钱出力。
而《纽约时报》文章说,1998年中国制定大规模财政刺激计划,随后两年中国进口额分别增长了18%和36%。而这一次,中国出台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自然蕴含了更多的商机。欧美等国害怕失去巨大的商机,自然会选择在这段时间集中对中国施加压力。
贸易保护主义不同于正当的贸易保护措施,它是对多边贸易规则中救济措施的滥用。汉密尔顿·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认为,征收关税会使国内该商品的价格上升,消费者利益受损。但是,随着本国工业的发展,该商品的国内价格将会下降,消费者将能够享受本国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而且对所有发展中国家来说,新生企业、国家支柱性企业(比如钢铁、石油)与粮食企业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企业还是要保护的。保护新生企业最好的例子就是韩国,韩国汽车业在1960年起步,1970年起政府开始对进口车征收高额关税,并开始大规模引进新型技术,到了2008年,韩国汽车销售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五。支柱型企业需要保护是因为一方面可以解决大量的就业问题,二来是它们是国家收入的关键,三是假如支柱性企业倒下,该国市场价格会受国际市场牵制。保护粮食企业是因为粮食是社会得以运转的基本因素,以海地为例,其现在是世界上数得上的赤贫国家之一,可是在1980年以前,它还是一个贸易顺差的国家,95%以上的粮食都自给自足,70%以上的人口都是务农。可是由于美国进行粮食补贴,使得国际粮价下跌,海地国内的粮食变得没有吸引力,于是国内耕地面积越来越少,逆差越来越大。终于在1988年,国际粮价上涨,赤字恶化,海地汇率大跌,随之而来的经济危机导致海地现在此般田地。由此可以看出,适当的贸易保护措施对本国和世界经济是有一定好处的。
贸易保护损人害己 对商品市场影响有限
对于目前还不太稳定的全球经济形势来说,贸易摩擦只会小范围和暂时地影响一两个商品的价格起伏。
2002年3月,美国以欧盟、日本等8国出口的钢铁产品损害了美国钢铁业为由,动用“201条款”,宣布对多种钢材加征为期3年的进口税,税率总水平达 30%。为报复美国提高进口钢材关税,同年6月,欧盟对美国部分商品征收100%的关税,墨西哥、日本、韩国等也纷纷提高关税或采取紧急保障措施。虽然世贸组织最终裁定美国违反规则,但钢铁贸易战给双方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据估计,单是欧盟2002年就损失高达2.4亿美元,而美国在承受数亿美元损失的同时,更导致了7.4万个钢铁消费者失业,弊大于利。而2002年的国际钢材价格并没有因为美国的贸易壁垒而大幅下跌,还是保持平稳上涨的势头。由此可见,贸易保护主义会对经济起到雪上加霜的消极作用,理论上讲,贸易保护主义肯定会大幅消减全球贸易额,各国产能将进一步过剩,从而导致大宗商品需求量减少,价格下滑。尤其大受打击的是出口单一、对外依存度高的国家,例如中东一些产油国,这些国家为了维持国内正常运作,必定大量低价出口石油。而一些缺少粮食的国家则更容易被粮食出口大国操控,农产品价格还是会因为刚性需求而保持坚挺。
目前的贸易壁垒和贸易调查诉讼都是各国经济外交角力的过程,对世界经济和大宗商品价格来说只有短暂和部分的影响。我们在回顾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都不得不承认,经济危机在美国发端之后向全世界蔓延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当时美国通过了一个《斯穆特-霍利法案》,通过贸易保护的手段向其他国家转移危机,导致了全球贸易战。国际贸易陷于瘫痪,反过来又造成了各国的深度萎缩。有这个前车之鉴,相信各国只会在有限的行业内实施贸易保护措施,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依旧不可阻挡。
面对日益加深的金融危机,世界各国纷纷出台各种应对措施刺激经济增长,包括减少税收、增加货币供应、降低利率等。各国以前所未有的政策刺激力度和规模防止当前的经济衰退演变成全球的经济大萧条。而各国在出台各种经济刺激政策的同时,纷纷呼吁要防止因金融危机而出现的贸易保护主义,也就是通过关税和各种非关税壁垒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商品竞争的国际贸易政策。关税、进口配额、外汇管制、烦琐的进出口手续、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等都是国际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
2009年是贸易摩擦高发期
经济形势恶化通常是滋生保护主义的温床。为保证本国企业渡过难关,一国政府很容易迫于国内政治压力采取保护主义做法,通过高筑贸易壁垒等手段限制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当全球经济因遭受金融危机而陷入困境时,保护主义情绪开始在一些国家蔓延。纵观国际贸易摩擦历史可以发现,贸易摩擦情况会伴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一般情况下,国际经济形势好的时候,贸易摩擦比较少;而国际经济形势转恶时,贸易摩擦就会增加。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破坏力要远远大于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各国潜在的贸易保护倾向不会亚于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一段时间的情形,预计随着金融危机逐渐趋向平稳,在各国大力寻求经济恢复发展时,2009年正是各国企业寻求政府保护本国产业的关键时期,也是贸易摩擦高发时期。
1995—2008年全球反倾销案统计 单位:起
资料来源:WTO
尽管国际社会要求避免贸易保护主义的呼声很高,但是国际贸易保护现象并没有减少。事实上,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逐步加深,国际贸易保护现象也在逐渐增加,并有从贸易领域向金融、就业等领域发展的趋势。美国参议院通过的《2009年美国复兴与再投资议案》要求,对于使用财政刺激资金项目和一些公共工程项目所需的产成品如钢材等,应“购买美国货”,甚至有议员主张美国企业应首先雇佣“美国人”;欧盟宣布对部分奶制品实施出口补贴;在英国,要求政府刺激计划受益行业和企业只能雇佣本国人的示威游行已经蔓延到全国;俄罗斯对汽车业实施补贴政策并提高汽车进口关税;“意大利人吃意大利食品”运动打着“维系传统,为文化保驾护航”的幌子,实际上在于保护本国食品产业;阿根廷对所谓部分敏感商品进口增加非自动进口许可要求;印度对我国玩具暂停进口6个月……国际贸易保护现象有增无减。
1995—2008年我国遭受的反倾销及“两反两保”调查 单位:起
数据来源:商务部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崛起,综合国力大大增强,进出口贸易额连续多年大幅度增长,由国际产业转移而产生的贸易顺差屡创新高,加上我国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间意识形态的差异,都使发生贸易摩擦的可能性增加。1995—2008年间,世界反倾销案件数量经历从低到高,再从高到低的走势,其高峰期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的3年,2001年后随着世界经济好转,反倾销案件开始减少。而我国遭受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简称“两反两保”)调查案件并没有随着世界经济的好转而减少,而是呈持续上升趋势,2008年创下了历史新高,分别达70起和93起之多。相信在经济没有明显好转之前,围绕我国的贸易摩擦也不太可能减少。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备受煎熬
近期,我国遭受的“两反两保”调查呈现高发态势。
6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做出认定中国轮胎产品扰乱美国市场的裁决;
6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输美钢格栅板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美国、欧盟联手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认为中国对九种原材料进行出口限制,违反了在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时做出的承诺;
欧盟成员国决定,自今年8月起,对产自中国的金属盘条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自2007年12月以来,欧洲钢铁工业联盟已经主导了镀锌板、冷轧不锈钢板、有机涂层钢板、不锈钢丝、磨光不锈钢条棒和金属盘条等多起对我国钢铁产品的反倾销申诉,保护主义倾向愈发明显;
印度财政部6月23日在一份声明中称,对从中国进口的铝平轧制品征收14%的关税。该关税政策将追溯到今年3月23日,并持续到2010年3月22日。声明同时称,对从中国进口的铝箔征收30%的保护性关税,生效日期同样为2009年3月23日至2010年3月22日;
澳大利亚政府 6月24日表示,将调查中国以低于市场价向澳大利亚倾销铝制品的说法。海关和边境保护局说,澳大利亚卡普拉尔铝业公司代表当地企业提出申请,要求对某些铝挤压材的倾销和补贴展开调查。海关说,中国的出口商品据称使澳大利亚铝业公司的销量和市场份额下降,产品被压价,导致当地生产成本上升,遭到严重损失。海关称,将对2008年7月到今年6月原产或出口自中国的铝挤压材发起“双反”调查。
总的来说,不论是欧盟、美国还是其他国家,在对待中国的外贸政策上无不是“利益导向”的,这一点从其选择向WTO提起诉讼的时机也不难看出。例如:这次欧盟联合美国指控中国对包括焦炭在内的工业原材料采取限制出口措施,而就在去年3月份,欧盟还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焦炭征收为期五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现在来看,虽然还在征收年限内,但反倾销税肯定是不收了,或许欧盟已经迫不及待地期望中国的焦炭能够“倾销”。
国外误读中国贸易政策
6月4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九部委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中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除特殊情形,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展前,按照国家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这份通知被国外媒体一致解读为中国实施购买国货的贸易保护主义。美国《商业周刊》发表文章说,在贸易伙伴国的眼里,只针对本国的经济救援方案就是对其国内产业的变相补贴,由此造成的紧张气氛可能会导致极具破坏力的贸易战争爆发。世贸组织今年春天的研究表明,30个国家在此前6个月内采取了100多项限制贸易的措施。佐利克近日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当前环境下的危险是,以牙还牙的报复行动可能会追随保护主义而来,这对于任何一方都没有好处。但他们都忽略了:
1.在政府采购领域,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国货是国际惯例。在美国、英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几乎任何一个国家在过去几十年都实施了这样的措施。美国的《购买美国货法》规定,政府采购必须至少购买50%的国内原材料和产品。
2.中国还不是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的签字国。请注意,美国的“购买美国货”条款的实施条件是“不违背美国对国际协定的承诺”,即不违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规定”,而中国不是签字国,为什么必须承担不必要的义务呢?
3.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中国多次派出贸易代表团开赴海外进行采购,2月份中国贸易投资促进团曾在欧洲签下130亿美元的采购大单,得到了整个欧洲商界和企业界的欢迎。此后的4月底和5月初,中国又派出代表团赴美进行第二次大规模采购,共签下60份总价值达163亿美元的贸易采购和投资合同。中国一直在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出钱出力。
而《纽约时报》文章说,1998年中国制定大规模财政刺激计划,随后两年中国进口额分别增长了18%和36%。而这一次,中国出台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自然蕴含了更多的商机。欧美等国害怕失去巨大的商机,自然会选择在这段时间集中对中国施加压力。
贸易保护主义不同于正当的贸易保护措施,它是对多边贸易规则中救济措施的滥用。汉密尔顿·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认为,征收关税会使国内该商品的价格上升,消费者利益受损。但是,随着本国工业的发展,该商品的国内价格将会下降,消费者将能够享受本国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而且对所有发展中国家来说,新生企业、国家支柱性企业(比如钢铁、石油)与粮食企业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企业还是要保护的。保护新生企业最好的例子就是韩国,韩国汽车业在1960年起步,1970年起政府开始对进口车征收高额关税,并开始大规模引进新型技术,到了2008年,韩国汽车销售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五。支柱型企业需要保护是因为一方面可以解决大量的就业问题,二来是它们是国家收入的关键,三是假如支柱性企业倒下,该国市场价格会受国际市场牵制。保护粮食企业是因为粮食是社会得以运转的基本因素,以海地为例,其现在是世界上数得上的赤贫国家之一,可是在1980年以前,它还是一个贸易顺差的国家,95%以上的粮食都自给自足,70%以上的人口都是务农。可是由于美国进行粮食补贴,使得国际粮价下跌,海地国内的粮食变得没有吸引力,于是国内耕地面积越来越少,逆差越来越大。终于在1988年,国际粮价上涨,赤字恶化,海地汇率大跌,随之而来的经济危机导致海地现在此般田地。由此可以看出,适当的贸易保护措施对本国和世界经济是有一定好处的。
贸易保护损人害己 对商品市场影响有限
对于目前还不太稳定的全球经济形势来说,贸易摩擦只会小范围和暂时地影响一两个商品的价格起伏。
2002年3月,美国以欧盟、日本等8国出口的钢铁产品损害了美国钢铁业为由,动用“201条款”,宣布对多种钢材加征为期3年的进口税,税率总水平达 30%。为报复美国提高进口钢材关税,同年6月,欧盟对美国部分商品征收100%的关税,墨西哥、日本、韩国等也纷纷提高关税或采取紧急保障措施。虽然世贸组织最终裁定美国违反规则,但钢铁贸易战给双方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据估计,单是欧盟2002年就损失高达2.4亿美元,而美国在承受数亿美元损失的同时,更导致了7.4万个钢铁消费者失业,弊大于利。而2002年的国际钢材价格并没有因为美国的贸易壁垒而大幅下跌,还是保持平稳上涨的势头。由此可见,贸易保护主义会对经济起到雪上加霜的消极作用,理论上讲,贸易保护主义肯定会大幅消减全球贸易额,各国产能将进一步过剩,从而导致大宗商品需求量减少,价格下滑。尤其大受打击的是出口单一、对外依存度高的国家,例如中东一些产油国,这些国家为了维持国内正常运作,必定大量低价出口石油。而一些缺少粮食的国家则更容易被粮食出口大国操控,农产品价格还是会因为刚性需求而保持坚挺。
目前的贸易壁垒和贸易调查诉讼都是各国经济外交角力的过程,对世界经济和大宗商品价格来说只有短暂和部分的影响。我们在回顾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都不得不承认,经济危机在美国发端之后向全世界蔓延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当时美国通过了一个《斯穆特-霍利法案》,通过贸易保护的手段向其他国家转移危机,导致了全球贸易战。国际贸易陷于瘫痪,反过来又造成了各国的深度萎缩。有这个前车之鉴,相信各国只会在有限的行业内实施贸易保护措施,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依旧不可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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