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罚不改!通联支付因收单业务违规,被责令改正并罚款6万
自通联支付成立起,央行罚单“足迹”从东部到沿海、“闯关东”、南下,蜿蜒曲折。
自通联支付成立起,央行罚单“足迹”从东部到沿海、“闯关东”、南下,蜿蜒曲折。
4月9日,央行合肥中心支行开出罚单,通联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通联支付”)安徽分公司违反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6万元罚款。做出的行政处罚日期为2018年4月3日。
这并非通联支付首次收到央行罚单。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注意到,2008年,通联支付成立起,央行罚单“足迹”从东部到沿海、“闯关东”、南下,蜿蜒曲折。
早在2014年,通联支付宁波分公司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对交易进行监测、分析和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未按照要求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分行处以累计95万元罚款。
2016年3月至5月期间,央行在对通联支付等公司的银行卡收单业务检查中,发现通联支付宁波分公司在往年同样违规项目中违规。央行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303万元,并处以罚款1110万元(合计约1413万元)
2017年9月,通联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同年12月,通联支付黑龙江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制度规定,被央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处以2万元罚款。
来源: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