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联动显成效 跨境资金池不断扩容
4月1日发布的中国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发展倡议提到,要在金融开放创新等领域聚焦制度创新,加大联动试验和系统集成,坚定支持上海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建设成为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园区。多年来,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从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到在全国三批自贸区广泛推广,很好地体现了“联动试验”和“系统集成”的特点。
来源:中国贸易新闻网
4月1日发布的中国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发展倡议提到,要在金融开放创新等领域聚焦制度创新,加大联动试验和系统集成,坚定支持上海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建设成为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园区。多年来,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从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到在全国三批自贸区广泛推广,很好地体现了“联动试验”和“系统集成”的特点。
跨境人民币资金池是指根据集团公司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集和归集。“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关系到企业跨境资金调配,企业界对这个专业问题很重视。”听众孙先生在4月3日的“跨境金融服务如何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讲座现场这样告诉《中国贸易报》记者。这场讲座的主讲人是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环球资金管理部销售副总裁查宇芳。
“我国早在2009年就启动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从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的演进过程可以看出,2014年2月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率先在上海自贸区试点是很重要的进展。”查宇芳说。
查宇芳曾成功地为几十家客户设计和提供了全国版和上海自贸区版跨境人民币资金池、跨境放款业务和跨境外币资金池等各种跨境资金管理业务,对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资金池试点规定和全国版规定之间的差异有详细的了解。
查宇芳介绍说,以跨境人民币资金池—资金流入为例,全国版主要依据银发[2015]279号文,适用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须在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备案,要求成立经营年限至少为1年,境内企业年收入不低于10亿元,境外企业年收入不低于2亿元;资金来源为生产经营活动和实业投资活动;在资金用途方面,不得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以及非自用房地产,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向非成员企业发放委托贷款;在资金净流入限额方面,有额度限制。而同一业务在上海自贸区依据的是银总部发[2014]22号文,适用企业为包含一家自贸区实际经营或投资企业为成员的跨国集团公司,此项业务无须中国人民银行批复,由经办银行审核即可,资金净流入也无额度限制,规定明显比全国版宽松。
据查宇芳介绍,在跨境人民币资金池—资金流出方面,上海自贸区在适用企业条件、资金净流出限额、监管备案等方面规定也同样比全国版明显宽松一些。用查宇芳的话说,“这相当于在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之外,为企业跨境资金流动开了一条通道。”
上海自贸区在跨境人民币资金池方面的宽松试点政策,一方面为银行业务创新、为贸易投资企业跨境灵活调配资金提供了很多便利,另一方面也为全国其他自贸区的同类政策尝试积累了经验。
据了解,不仅广东、福建和天津等第二批自贸区后来开展了此项试点,河南自贸区等第三批自贸区也纷纷尝试。而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也在2017年发展为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2018年1月国家进一步出台政策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
其实不单单是恒生银行,汇丰银行等外资银行也看好跨境人民币资金池逐步实施带来的商机。相信在第三批自贸区挂牌一周年和11个自贸区协同开放发展的契机下,更多的银行和企业将从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