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明确P2P资金存管“属地化” 目前已有四地提及
和讯网消息 自上海、深圳、浙江在网贷备案意见稿(或征求意见稿)中明确P2P存管银行“属地化”后,该要求一直备受业内关注。近日,重庆金融办下发了《重庆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资金存管的要求,即申请整改验收的P2P平台在选择存管银行时需要遵循两个原则,即通过测评的以及在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此,全国已有四地明确提及P2P存管属地化的要求。
华南新闻中心 李秀华 发自深圳
和讯网消息 自上海、深圳、浙江在网贷备案意见稿(或征求意见稿)中明确P2P存管银行“属地化”后,该要求一直备受业内关注。近日,重庆金融办下发了《重庆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资金存管的要求,即申请整改验收的P2P平台在选择存管银行时需要遵循两个原则,即通过测评的以及在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此,全国已有四地明确提及P2P存管属地化的要求。
四地先后提及“存管属地化” 广东鼓励“存管属地化”
4月4日,重庆金融办下发了《重庆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了资金存管的具体要求,即申请整改验收的机构应当与通过国家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在渝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
以上要求可见,重庆地区的网贷平台在接入银行存管时需要遵循两个原则,即存管银行需通过测评的以及所在地在重庆市内的。而这也就是业内解读的“存管银行属地化”。
截至目前,提及存管银行属地化要求的还有上海、深圳、浙江。例如上海的“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深圳的“与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浙江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持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与浙江省辖内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含分支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
除此之外,广东金融办在《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也表示,“鼓励优先选择在本省设有经营实体的商业银行实现银行资金存管”。
可见,不管是对于上海、深圳、浙江、广东等网贷大城、大省而言,还是对于“网贷小城”重庆,P2P资金存管方面更趋向于“属地化监管”。
“从监管的角度属地化的银行相对容易沟通,政策落地较容易,特别是对风险处理上能够快速采取措施,同时,还能鼓励本地银行企业的发展,因此对于地方金融局来说属地化是有好处的”,广州市普惠金融协会常务秘书长肖清源对和讯网表示。
既然如此,那么未来,全国又是否会统一存管属地化要求?
肖清源认为,全国统一的银行存管属地化不太可能。首先,能够实现属地化的基本是一线城市,经过了备案之后,后续P2P企业会大量减少,从盈利的角度很多银行可能都会选择退出网贷业务;另外,对于一些小城市不太公平,毕竟小城市属地化的银行本身不多,同时,能够开展存管业务的更是少之又少。
属地化要求已下达 多地仍有近半平台存管“不合规”
以上可见,目前全国已有包括上海、深圳、浙江、重庆四地提及网贷资金存管属地化要求。然而,从目前的统计数据来看,仍有部分平台存管“不合规”。
据第三方网贷研究机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3月25日,共有18家重庆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有10家。另外,其中有1家平台与在重庆未设分支机构的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并上线。
上海有近40%平台存管仍“不合规”。据第三方网贷研究机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3月25日,有68家平台与在上海未设分支机构的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含已完成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其中有44家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含上线存管系统但未发存管标的平台),占上海平台上线存管总数的39.29%。
深圳超40%平台存管仍“不合规”。据第三方网贷研究机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3月25日,有82家平台与在深圳未设分行的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含已完成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其中有53家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含上线存管系统但未发存管标的平台),占深圳平台上线存管总数的40.15%。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深圳网贷备案意见稿还未最终出台,业内也仍在按照“征求意见稿”在落实相关规定,也有部分平台在等待最终的监管细则以及通过测评的银行“白名单”。
深圳某大型车贷平台此前曾对和讯网表示,“对于存管属地化,深圳金融办暂时没有强制。同时,我们平台已经上了银行存管,理论上是可以等备案通过以后再切换成白名单上的银行存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