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网贷机构整改验收申请提交材料:备案后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权
凤凰网WEMONEY讯 4月3日,广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互金协会”)官网公布《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申请提交材料》的通知(下称“通知”)。
凤凰网WEMONEY讯 4月3日,广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互金协会”)官网公布《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申请提交材料》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按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申请提交材料通知相关要求,互金协会现公布《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编写说明》、《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关于三年内不转让股权的承诺》三份文件。
凤凰网WEMONEY注意到,上述三份文件分别针对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中的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三年内不转让股权等拟出了详细规则。
其中,对于三年不转让股权这一规定,文件指出,承诺人需保证,自本次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合格及获得备案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主动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转让(包括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和私下进行股权转让等),公司也不接受任何关于变更股权转让手续的申请或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保证公司三年内股权结构稳定。(凤凰网WEMONEY 刘四红/编辑)
以下为《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编写说明》、《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关于三年内不转让股权的承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