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贷备案拟对170家平台现场验收
全国各地网贷备案进入冲刺阶段,北京网贷备案也有新的进展。
本报记者 金微 北京报道
全国各地网贷备案进入冲刺阶段,北京网贷备案也有新的进展。
3月2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一条《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8年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经费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下称“公告”),公告中包含采购的相关费用及《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8年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经费项目采购需求》(下称“采购文件”)。
文件提到,考虑到北京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数量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专业性、复杂性,为务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前期的工作成果,确保后续工作能够及时有序、保质保量地开展,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拟聘请10家律师事务所参与约170家互联网金融机构现场验收工作,拟聘请10家会计事务所参与约160家互联网金融机构现场验收工作,为P2P整改合规情况出具专业意见。
据网贷之家称,注册地为北京市的网贷平台共有755家,其中,“运营中”平台为352家。这可能意味着有至少超过一半的网贷平台的整改进度并不理想,未能纳入首批验收名单,或者已经迁出了北京市。
华夏时报此前报道,全国多地网贷备案中介服务费水涨船高,动辄50万起步的现象,春节后再度涨价,让不少平台承担沉重的备案费用。
北京的采购需求文件对费用进行限制,其中明确提到律师事务所验收一家互联网金融机构专项法律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14100元,会计事务所验收一家互联网金融机构专项会计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34778元。付款方式为拟以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费用百分之三十,工作完成后支付项目费用百分之七十。这就意味着北京地区不再有花天价“购买”法律意见书和专项审计报告的乱象出现。
采购需求文件具体提到,P2P网贷机构验收工作所需提供具体法律意见、审计意见需分别包括9项内容和7项内容。其中两者的第四项内容均指出,需对P2P网贷机构是否存在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大规模线下营销;违法发放贷款;将融资项目期限进行拆分,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自然人借贷余额上限超过人民币20万元、法人或其他组织借贷余额上限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等多个细节逐一进行分析并出具检查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出具检查意见的法律机构资格,采购需求文件指出:律师事务所应安排不少于5人全程参与验收工作,验收一家P2P网贷机构时,合伙人不少于1人,专业律师不少于1人,律师助理不少于1人;参与验收人员须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现场检查、风险排查、金融监管等方面富有法律服务经验并具备该领域突出业绩;服务期限自签订协议时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服务律师须7×24小时电话及邮件响应法律服务需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