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外媒称中国贸易保护主义是误读
6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就《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发表谈话。
6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就《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发表谈话。
两位新闻发言人表示,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始终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合作,共同应对挑战。在业已实施的刺激经济计划中,坚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平等对待国内外产品,不仅为中国企业,也为外国企业提供了大量商业机会。中国政府还先后组织多个投资贸易促进团赴海外,推动企业扩大与有关国家的进出口贸易和投资合作。今后,中国政府仍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对外开放,绝不会采取任何歧视外国企业、外国产品的做法。
前不久,中国有关部门颁布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际上一些媒体将其解读为实施“购买中国货”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这是一种误解。
颁布这个《通知》主要目的是为了严格执行法定的招标投标制度,强化监督执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由于前阶段中国一些地方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歧视本国产品的做法,《通知》提出要制止限制竞争的行为,使所有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并重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关于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的已有规定。这不是专门针对中国刺激经济方案而出台的新措施,更不是针对外国企业或外国产品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通知》关于采购本国产品的规定范围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所指的本国产品包括依法在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中国尚未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国有关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规定并未违反国际义务。中国早已正式提出申请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希望WTO主要成员能够本着灵活务实的精神,降低要价,使中国早日加入这一协定,从而相互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促进贸易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