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07-07-20 16:22394
2007年度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将于2007年7月23日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农产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7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商品
2007年度蔺草及其制品出口配额第二次公开招标将于2007年7月23日开始,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农产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外经贸贸发[2001]67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商品名称及编码
(一)蔺草(已净、漂白或染色的):
14019030.10,暂不安排招标。
(二)蔺草制品:
46012911.11 蔺草制的提花席、双苜席;垫子(单位面积大于1平方米,不论是否包边);
46012911.12 蔺草制的其他席子(单位面积大于1平方米,不论是否包边);
94042100.10 蔺草包面的垫子(单位面积大于1平方米,不论是否包边)。
二、招标数量
本次招标量:1036万公斤
三、投标资格
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加入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加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2、注册资本达到50万元,2005年销售收入(包括出口、国内销售)达300万元;
3、2004年-2006年蔺草制品年均出口实绩达到5万公斤的出口企业,或2004年-2006年年均出口供货实绩达到40万公斤且有外贸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或商务部核准出口规模的外商投资企业。
四、招标时间
投标时间:2007年7月23日—24日
截标时间:2007年7月24日11:00
开标时间:2007年7月24日14:00
五、投标方式
利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进行投标。企业在规定的截标时点前只能投一份电子标书,当同一企业成功送达的电子标书出现两份以上(含两份)时,该企业的标书视为无效。企业无法在规定时点前发出电子标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电子招标投标技术保障工作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EDI)负责,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由EDI负责解释。电话:010-67870108,传真:010-67800343
六、最低投标价格
本次公开招标最低投标价格0.40元/公斤。对于低于最低投标价格的标书,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将作为废标处理。
七、投标量
年均出口及供货量 最高投标量
100万公斤以上 110万公斤
50万(含)-100万公斤 50万公斤
20万(含)-50万公斤 20万公斤
10万(含)-20万公斤 10万公斤
10万公斤以下 5万公斤
招标办公室根据企业2004年—2006年平均出口实绩及出口供货数量(出口及出口供货数量=出口数量+出口供货数量×50%,其中,出口供货数量不包括自营出口数量)确定企业最高投标量,经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批准后,由部EDI中心通过电子标书设定企业最高投标量。企业可在电子标书上接收到本企业最高投标量。
外商投资企业投标量:外商投资企业最高投标量为商务部核准的年出口规模×40%×70%;外商投资企业全年中标量(包括转受让数量)不得超过商务部批准的出口规模。
对投标数量高于最高投标量的标书,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将作为废标处理。
八、中标结果查询
本次公开招标将于2007年7月24日开标,7月25日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初步中标结果,投标企业如有疑问,可于7月26日16:00前向招标办公室提出。8月1日9:00起,各投标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查询本企业中标情况。招标办公室不再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九、中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20%,即企业中标后,须于2007年8月20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中标价格×中标数量×20%)汇到指定银行帐户(单位名称: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帐号: 7112410182600001628)。对未按时交纳中标保证金及浪费配额的企业将按招标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十、蔺草制品出口配额招标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楼10层(邮编:100021)
联系电话:010-67732681,87789545 传真: 010-67700374。
商务部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200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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