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将在自贸区更大范围试点
近日,《关于在更大范围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发布,提出进一步推广和复制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在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区
近日,《关于在更大范围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发布,提出进一步推广和复制上海自贸区试点经验,在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区,扩大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
作为“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内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改革于2017年3月1日在浦东率先启动,凡从浦东口岸进口,且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浦东的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通过这一试点改革措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准入时限从至少两个月,缩短为凡提交符合要求的纸质资料的,备案窗口当场受理并完成备案。事后,企业自行打印备案凭证后,即可办理相关进口通关手续。本次《公告》的出台,意味着成功经验已经向全国10个自贸区复制、推广,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上海是全国化妆品研发、生产、经营和消费最集中的地区,2017年度,进口化妆品贸易额占全国的58%,有着跨国化妆品企业总部云集的优势。一年来,试点工作对上海化妆品国际贸易的助推效应和产业集聚效应已经逐步显现。据介绍,自试点工作开展至今,浦东已有超过1000件符合要求的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完成备案,其中近60%的非特新政化妆品选择从外高桥保税区完成通关通检。由于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限大大缩短,越来越多应季“限量版”化妆品在第一时间映入消费者的眼帘。
转自:浦东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