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刺阶段!P2P平台备案验收三要点
2017年12月8日,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平台备案转眼成为业界和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2017年12月8日,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平台备案转眼成为业界和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根据通知的要求,各地区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各自辖区内主要的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却应在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现在已是2018年3月初,离首批平台备案时间仅剩2个月不到的时间,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尚无平台通过备案的消息。对于诸多P2P平台而言,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称得上是生死存亡之际,届时,定会有相当一部分平台无法通过备案,极有可能会面临业界淘汰。
其中,有一部分P2P平台早已输在了起跑线上,根据通知提出的内容,符合以下情形的平台不予备案:
一、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按原则上不予备案;
二、未纳入网贷专项整治的各类机构,在更改期间提出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三、违反824网贷暂行办法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借款人上限规定,且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的不得备案;
四、开展首付贷、校园贷和现金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不予备案。
而顺利起步并抵达冲刺阶段的平台也不代表着一定能通过备案,因为对验收整改标准的理解不够透彻,许多平台往往就倒在这最后一个阶段。
那么,在这里小编就与大家探讨下在实际的验收整改中应着重注意的三个点:
一、丰富自身内涵
通知里明确重申了网贷的内涵,并给予高度重视,因此在验收整改过程中,网贷机构应引以为标准,丰富自身的业务内容,明确自身的法律地位,停止和剔除一切违反规定的项目,承担起网贷机构应有的责任与义务,如此才能具备通过整改验收的基本资质。
二、最新的监管体制
自通知下达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督工作逐渐交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制则是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及其派出所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若想顺利通过验收整改,网贷机构应尽快适应监管体制的变化,应研读并遵守最新监管体制的监管要求,如在中介信息、线上经营、网贷业务、宣传领域和高风险领域有不符合要求的,网贷机构应及时制定并实施整改计划,不可有侥幸之心,如此才能争取达到验收标准。
三、完善自身安全体系
此次验收整改最主要的目的其实还是推动行业行规的规范化进程,可之称为加强网贷安全性和合法合规性的整改。网贷机构应以安全性与合法合规性为双标准,严格规范自身,建立合法合规的管理制度,整改一切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如,网贷机构应明确自身的第三方资金存管内容,确保网贷交易的安全性,应完善自身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控制机制,应明确规定借款集中度,应建立晚上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总而言之便是尽最大的能量去完善自身的安全体系,若是能建立超越标准之上的安全体系,又何愁网贷机构不能通过验收整改,并在业内占据一席之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