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大招整顿现金贷 未取得放贷资质禁止做广告
网贷天眼获悉,12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件称,为加强现金贷整治,未取得放贷相关证明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禁止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户外、网络、短信、微信等各类媒介发布放贷广告。
网贷天眼获悉,12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件称,为加强现金贷整治,未取得放贷相关证明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禁止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户外、网络、短信、微信等各类媒介发布放贷广告。
据网贷天眼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取得网络小贷牌照的公司共249家,其中完成工商注册的229张,已过公示期但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的网络小贷牌照20张。
其中,安徽省内仅5家获得网络小贷牌照,合肥、安庆、马鞍山、芜湖和淮北各一家。网贷天眼注意到,这5家公司中有3家在2017年获批网络小贷牌照,2家在2015年获批。
其中,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大股东为联想控股,持股比例82.52%,该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39亿。安庆市银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为安庆市柏兆记工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柏兆记”为安徽省百年老字号食品品牌。马鞍山安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浙江艾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后者的出资方包括阳光人寿保险。淮北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背后则是新三板上市公司汇邦小贷。另外,芜湖房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深圳前海多多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后者是深圳的一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的金融平台。
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合互金整治办〔2018〕6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合肥市禁止未取得放贷相关证明文件的组织和个人发布放贷广告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未取得放贷相关证明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禁止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户外、网络、短信、微信等各类媒介发布放贷广告。
二、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依法查验放贷广告主相关证明文件,对于未取得放贷相关证明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发布放贷广告的,不予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或发布等服务。
三、对未取得放贷相关证明文件的组织和个人在各类媒介发布放贷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立即停止发布。
四、对违反以上各项条款的行为,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51-12315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