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拨备覆盖率降到120%:最高释放1万亿利润,翘动7万亿贷款
《通知》的调整内容包括,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为120%~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2.5%。各级监管部门在上述调整区间范围内,按照同质同类、一行一策原则,明确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来源:交易圈综合
来源:第一财经
一财网报道,3月6日下午,从地方银监局获悉,银监会于2月28日印发《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下称《通知》),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目前地方银监局已经收到上述通知。
《通知》的调整内容包括,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为120%~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2.5%。各级监管部门在上述调整区间范围内,按照同质同类、一行一策原则,明确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通知》解释称,所谓“同质同类”是指,各机构监管部门原则上应制定相应类别机构的差异化实施细则并及时印发实施。而“一行一策”则是指,各机构监管部门和银监局按照本通知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单家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根据早前的银监会《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正式引入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指标。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2.5%,拨备覆盖率标准为150%,这两项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这项管理办法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于2013年底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则放宽期限至2018年底达标。
与之相比可以看到,此次《通知》下发后,银监会拨备覆盖率及拨贷比监管“红线”将整体下调。
事实上,从2016年上半年起,便有个别银行率先打破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的“红线”。例如,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拨备覆盖率及贷款拨备率监管“红线”整体下调后将释放大量银行利润。同样以
金融监管研究院分析师刘诚燃解读认为,“同质同类”意味着,考虑到机构规模,比如跨省级区域经营、资产规模较大的城商行和地级市城商行就不具有同质性。而“一行一策”实际相当于每家银行都有一个专门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以体现出差异化监管。
此外,《通知》指出,对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且实际拨备覆盖率低于150%或贷款拨备率低于2.5%的商业银行,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其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当年处置的不良贷款总额同比不得减少。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不得用于发放奖金,不得增加分红,确保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留存在银行,保持银行损失吸收能力基本稳定。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不能将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而节约的支出用于降低信贷成本率。
这个调整有什么作用?
来源:海清FICC频道
作者:九州证券邓海清陈曦 刘伟
从概念上讲,贷款拨备率又称拨贷比,为贷款损失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拨备覆盖率可简称拨备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对于具体公式,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各项贷款×100%;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100%。贷款拨备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
在实际执行中,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存在一种不良贷款率,保证两项指标恰好同时满足,即最少的减值准备可以同时满足2项基本标准,一般称之为“黄金不良贷款率”。
因此,对于此次监管按情况下调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可以达到调控贷款分类准确性、提高处置不良贷款主动性、银行可使用利润提高、提高资本充足率的目的。
回顾历史,媒体早在2016年初就报道“监管研究降低拨备覆盖率至120%”(2016年2月,财新网),但直到两年后的2018年2月28日银监会才发文,其时点值得深思。当时媒体报道银行呼吁降低拨备覆盖率的原因是“资产质量不断恶化”,回顾不良率确实在2012-2016年不断上行,2016年三季度达到最高点1.76%,而2017年以来银行不良率下降至1.74%,上市银行不良率在2017年下降更为明显。
为何不良率开始下降之后,银监会才下调拨备率?市场的主流解读是因为“十九大”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为三大攻坚战之首,而化解银行不良风险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降低拨备率有助于银行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处置不良资产。
我们认为上述解释不无道理,但是我们认为,此次下调拨备率或许也与2017年开始的银行“表外回表”、资本金压力急剧上升有关。表外资产回表的最大困难在于,进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后,相当多的资产需要银行补充资本金,因此除不良外,增加了另一大块资本占用。下调拨备覆盖率有助于缓解银行资本占用,有助于银行表外资产顺利回表,这会降低“表外回表”的摩擦成本,有助于金融市场平稳过渡。
本次银监会调整的目的
来源:暴财经(ID:icaijing123)
作者 | 暴哥
第一,监管日趋灵活,银行利润有望提升
我们很容易发现,银监会本次修改是下调,而不是上调,如果从监管力度进行分析,那么很容易得出相对的监管放松之意。
但其实,可能不能这么简单的理解,因为从2017年到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宏观经济指标,监管指标从孤立的绝对值,变成一个区间(或者用左右、附近等用语)
这种管理思路的变化,其实本身可能更体现着一种灵活性。
再有,从2017年郭树清上任银监会主席开始,其实银行系统的监管强度是前所未有的,政策出台的密集程度也可能是前所未有的,这种高强度的监管态势之下,对于银行来说其实压力也是很大的,在这个背景下,适时的降低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某种程度上可以对冲监管高压对银行带来的经营压力,尤其是利润增长压力。
怎么理解降低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能够缓解银行的业绩压力?从会计角度来说,银行为了满足两个指标需要计提很大一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从会计角度是会影响银行的利润表的,如果标准降低了,那么很自然这部分资金就会释放出来,在财务报表上提高利润。
但是要知道,释放出来的资金是不能拿出来做其他用途的,比如分红等等,因为根据第一财经的消息,银监会通知中规定:
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不得用于发放奖金,不得增加分红,确保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留存在银行,保持银行损失吸收能力基本稳定。
第二,不再“一刀切”,精细化监管
此前其实就一直有呼声说,所有银行纳入同一个标准体系里面对于资产质量高的银行来说其实是不公平的。也就是所谓的“一刀切” 。那么如今把固定指标变为区间,其实暴哥理解某种程度上 带有激励的机制,如果不良贷款处理的好,资产质量尽可能高,风险将可能降低,那么就可以享受更低的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尽管这部分释放出来的钱不能随便用,但起码从业绩上来说是能够体现的。
再有通过“同质同类”、“一行一策”这两个有针对性的监管概念,以及央行双支柱调控框架提出以来,越来越注重微观(个别企业和机构)层面的监管和宏观的结合都不难发现,精细化监管,点对点的管理将是未来我们监管体系的新趋势。
第三,逆周期调控,防患于未然
无论是货币政策还是监管政策的变化,其实传统上都是逆周期的一种调控思路。本次银监会的目的,暴哥理解可能也有这种考虑,因为就像暴哥此前所说的,在经济好的时候,提高风险管理的标准算是为了经济下行的时候留足空间的表现。
那么,2017年中国经济超预期,而2018年由于货币政策收紧,防范风险的重要性提高,所以,经济的表现可能可能会不如2017年,那么在开年的时候把空间释放出来,其实可以起到一定的对冲作用,也能够鞭策银行进一步解决不良贷款的问题。
银行们能“解套”多少资金?利润能好看多少?
来源 | 愉见财经
ID:fish-finance
作者 | 夏心愉
银行都能拿从拨备里头“解放”出来的钱来干些什么?
能给银行们腾出多少利润空间?
如果可以拿这些钱去补充资本,然后不就可以多放贷了吗?
如果能多放贷的话,能多放多少钱贷款呢?
静态来看,2017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是1.71万亿元,拨备覆盖率为181.42%,假设这个拨备覆盖率直接低到120%,那就可以腾挪出约1万亿。不过这个算法肯定是有问题的,很多银行就像现在一样不太担心这个指标,根本不需要“贴低空飞行”,就算监管放宽要求,也不会降到那么低。
那么,另一种假设法,就是从150%降到120%,假设大家可以松快30个百分点,算大数的话,那就释放出5000多亿空间。
释放出这些资金空间都能干嘛呢?假设在监管完全放松不窗口指导、完全由银行自主决定的情况下:
第一,这些资金可以作为盈余公积,哪怕不分配也能体现为账面利润增加。利润高了么,核销坏账能力其实也强了。
第二,这些资金可以被作为资本公积转成资本。那么资本充足率指标就提高了,就可以多放贷了。
如果拿去放贷,能放多少钱?刚刚我们估过两个简单模型,两个大数,分别是1万亿和5000多亿。下面“愉见财经”就拿1万亿这个数字来演示算帐下去。(当然这个是“最大化”的简单模型,实际上不会有这么夸张的数字。)
1万亿,扣掉营改增后大概5.7%的税率(算法见下方备注)、25%的所得税,算大数,剩下大约7成,也就是不到7000亿。如果计入资本,就补充了资本金将近7000亿。放贷的话,对公业务是大头,10.5%的资本充足率标准,还是算大数,就算杠杆10倍好了,也就是最多可拉动7万亿信贷规模。
(备注,营改增6%增值税税率计算,其中再涉及营业税为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因此增值税是按6%税率进行价税分离后再以6%税率计税,即销项税=销售额 /(1+6%)×6%,由此实际税率约5.7%。)
不过,这弹眼落睛的7万亿其实只是愉记在这里的一个“最大化”的模型假设,首先银行们肯定不会把拨备覆盖率都下到120%,其次,监管也不会让银行们把释放出来的钱都拿去放贷,何况,想放也放不掉那么多呀。
监管可是会管着的。基本上,你拨备覆盖既然薄了,那钱就应该羊毛出在羊身上,还是去捣鼓好不良处置的。
根据第一财经报道,上述《通知》指出,对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且实际拨备覆盖率低于150%或拨贷比低于2.5%的商业银行,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其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当年处置的不良贷款总额同比不得减少。
此外,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不得用于发放奖金,不得增加分红,确保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留存在银行,保持银行损失吸收能力基本稳定。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不能将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而节约的支出用于降低信贷成本率。
银监会为何要在这个时候降低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
来源公号:金融听宇
作者:安信证券银行团队
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银监会为何下调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
01 、标志着资产质量监管走向精细化。以往150%的拨备覆盖率监管红线,对于严格划分不良的银行来说过于苛刻,对于腾挪不良的银行来说约束效果打折。现在根据银行的贷款分类准确性等“因行施策”,监管更有针对性,也会鼓励银行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加大不良暴露和处置力度,在监管指标层面为银行适当“松绑”。同时,也是对前期部分银行跌破150%监管红线给出了官方说法。
02 、或许意味着前期的不良消化已至最后阶段。之前有报道称监管层在摸清不良底数,结合起来看,此次拨备覆盖率下调或是在不良企稳的背景下,为了敦促部分银行进一步放下包袱,勇于暴露和处置存量不良的手段。而银行在处置了不良资产后,被占用的信贷额度也能得以释放,从而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
03 、也有可能在为金融监管向纵深推进可能带来的不良反弹未雨绸缪。对银行同业、表外、资管业务的持续监管,可能会对实体融资带来负面影响,银行不良或有反弹压力;同时非标回信贷表也面临资产质量重估,给银行不良指标及资本监管施压。此次下调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一方面减轻银行暴露不良的监管负担,留出政策调节空间;二来有助提高银行利润留存缓解资本补充压力。
利好银行,重申“龙头搭台、拐点唱戏”策略
来源:申万宏源金融地产研究部
作者:谢云霞、郑庆明
《通知》实行差异化监管,体现“一行一策”原则。该《通知》是在2011年银监会4号文《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依据“同质同类、一行一策”原则对拨备覆盖率、拨贷比进行调整。监管层综合考虑贷款分类准确性、处置不良贷款主动性、资本充足性三方面因素,按照孰高原则,确定贷款损失准备最低监管要求,即:对风险分类结果准确性高(“不良/逾期90天以上”高)、积极主动利用贷款损失准备处置不良贷款(“不良处置/新形成不良”高)以及资本充足率高的银行,可适度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但与此同时,(1)对于不良贷款违规虚假出表等掩藏风险情况的银行,将适度提高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2)对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银行,也不得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一行一策”可有效鼓励银行准确进行贷款五级分类,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银行资产质量。
下调拨备覆盖率要求是对经济信心和不良改善信心的确认。我国监管的一贯思路是,对于已经不合时宜的监管要求,会在其不是核心矛盾的时候将其取消,150%拨备覆盖率底线和2.5%拨贷比迟早需要调整,但并不会在不良风险高压时调整,“火上浇油”和“压力来临大面积松动底线”均不是我国银行监管机构的政策选项。当前绝大部分银行拨备覆盖率均在150%以上,18年切换IFRS9新会计准则也将进一步提升拨备覆盖率。因此,拨备覆盖率并不是当前银行面临的核心矛盾,选择此时调整,更是对“经济、不良无忧”的充分证明。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三大攻坚战”之首,严格确认不良符合当前的政策大方向。根据17年中报数据,上市银行“不良/逾期90天以上”平均达98.3%,同比显著提升13.1个百分点,行业整体不良认定趋严。其中,共有12家银行“不良/逾期90天以上”高于100%,18家银行高于85%。从不良处置主动性来看,共有7家银行“不良处置/新形成不良”高于90%,仅有浦发、上海银行该指标低于60%,但上海银行拨备覆盖率高达273.1%,远超150%,安全边际非常充足。我们认为银行不良认定更严格、资产负债表更加真实,资产质量向好的确定性趋势进一步利好银行估值提升。
松动拨备覆盖率和拨贷比与表外回表内关系不大。表外非标资产质量好于表内贷款,回表并不会带来额外不良压力,此时调整更多源于前述管理层对经济和不良的判断。
《通知》落地必将利好银行,18年行业不良和息差企稳向好、业绩改善的核心逻辑没有变化,前期调整纯属业绩真空期中策略风格所致。3月中下旬步入业绩披露季,届时业绩增长的确认将进一步打开板块上行空间,叠加各项监管文件有望陆续落地,监管环境明朗化也将使得市场对监管的负面情绪得到充分缓释。
附政策原文:
银监发[2018]7号
各银监局:
为有效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督促商业银行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真实反映资产质量,腾出更多信贷资源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根据《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年第4号)有关规定,决定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为120%~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2.5%。
二、调整方式及参考因素
各级监管部门在上述调整区间范围内,按照同质同类、一行一策原则,明确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同质同类”是指,各机构监管部门原则上应制定相应类别机构的差异化实施细则并及时印发实施。
“一行一策”是指,各机构监管部门和银监局按照本通知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单家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各类机构实施细则及对单家银行的监管要求不能低于本通知要求。确定单家银行具体监管要求时,应考虑以下三方面因素(定量标准参见附件)。
(一)贷款分类准确性。
根据单家银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纳入不良贷款的比例,对风险分类结果准确性高的银行,可适度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各级监管部门结合风险排查、现场检查发现的不良贷款违规虚假出表等掩藏风险情况,可适度提高单家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二)处置不良贷款主动性。
根据单家银行处置的不良贷款与新形成不良贷款的比例,对积极主动利用贷款损失准备处置不良贷款的银行,可适度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三)资本充足性。
根据单家银行资本充足率情况,对资本充足率高的银行,可适度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对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银行,不得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商业银行严格执行贷款风险分类监管要求,完善内部风险分类政策和流程,认真排查整改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问题,确保分类结果真实反映贷款风险,提高审慎经营水平。
(二)各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水平和贷款损失准备变化情况的监测,督促商业银行积极利用贷款损失准备处置不良贷款,切实发挥贷款损失准备的风险缓冲功能,确保释放贷款损失准备与处置不良贷款基本同步。
(三)对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且实际拨备覆盖率低于150%或贷款拨备率低于2.5%的商业银行,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其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当年处置的不良贷款总额同比不得减少。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不得用于发放奖金,不得增加分红,确保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留存在银行,保持银行损失吸收能力基本稳定。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不能将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而节约的支出用于降低信贷成本率。
(四)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商业银行加强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信息披露,在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调整后的最近一次公开披露信息中,应披露本行的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及实际水平。
(五)各银监局对辖内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作出调整决定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报备。
附件:调整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定量参考标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各级监管部门应综合考虑商业银行贷款分类准确性、处置不良贷款主动性、资本充足性三方面因素,按照孰高原则,确定贷款损失准备最低监管要求。
一、贷款分类准确性。
按照逾期90天以上贷款纳入不良贷款的比例,确定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最低监管要求。
二、处置不良贷款主动性。
按照处置的不良贷款占新形成不良贷款的比例,确定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最低监管要求。
三、资本充足性。
按照不同类别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情况,确定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最低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