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鼓励金融科技公司在国内上市
3月6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经济企业认定标准要各个部门共同来制定。
3月6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经济企业认定标准要各个部门共同来制定。
对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支持新经济企业方面,阎庆民表示,证监会在支持“四新”方面会有很多创新。
在回应是否会降低相关企业盈利门槛时,阎庆民称,这个取决于技术参数。若技术参数和产业未来发展是一致的话,未来制度肯定要做出很多调整。
对于是否允许同股不同权的企业回归A股上市,阎庆民表示,这些都是在新经济体系里面涉及的,相关政策会调整,新经济企业认定标准要各个部门共同来制定。
对于投资者保护是否会有新的措施,阎庆民表示,将继续按照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要求,从制度上、法律上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体系,除了加大保荐、中介机构的责任外,还是要敦促市场主体发挥作用、履行职责。
谈及去年金融科技企业赴美上市潮时,阎庆民表示:“要按照中央十九大精神,建立现代经济体系。如果我们把这个制度刷新以后,就可以鼓励他们在国内上市,包括从海外回归。”
此外,对于上市公司股东分红方面有是否有新的举措,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过去证监会都有持续分红机制,只要达到分红条件,就要求必须分红。同时还要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