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将信息纳入个人征信
在大力推进汽车“四化”建设的背景下,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提出了两项紧紧围绕新能源汽车的“两会”议案。
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 澎湃新闻记者 赵昀 图
在大力推进汽车“四化”建设的背景下,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提出了两项紧紧围绕新能源汽车的“两会”议案。
3月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获悉,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共有两份议案,主题均围绕新能源汽车,建言有关部门规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及梯级利用,同时建言有关部门新增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
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已达153万辆,预计至2020年将超过500万辆,这将对动力电池的研发、生产、回收等相关行业,产生较强的拉动作用。
目前,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汽车企业加强动力电池从装车到拆解再利用阶段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参照传统汽车的回收流程,回收报废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
然而,目前回收过程仍然存在问题,突出表现为:新能源汽车回收政策体系不够健全。
具体来说,有技术、有资格的厂家难以收到动力电池,导致电池回收网络不畅通,电池流向难以监控。由于动力电池梯级利用技术规范不够完善,加上各路资本跟风涌入,目前部分回收电池浪费严重,影响行业长远发展。有的将回收产品改造为手机充电电源,还威胁到使用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此,陈虹建言加强新能源汽车回收、动力电池梯级利用这两个薄弱环节的管理,并提出六条具体措施。
1.新增新能源汽车回收资质,并与传统汽车回收资质分离。细化电池拆解的技术标准、监督和推出机制。逐步淘汰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的企业。
2.设立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企业的技术准入门槛,从严打击动力电池无技术、随意拼装、非法兜售的现象。
3.统一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动力电池再生利用园区。
4.由车主承担动力电池回收的相应责任,将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动力电池编号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以此杜绝车主私自拆卸电池并在市场上非法出售的行为。
5.将动力电池有效回收的因素,纳入财政补贴考虑范畴。
6.给予动力电池梯级利用的研发补贴,引导产学研合作,研究基础性技术与国内厂家共享成果,降低企业回收成本。
此外,陈虹还提出了《关于加快制定实施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的建议》。
陈虹认为,应该参照此前乘用车的双积分管理办法,针对商用车行业制定相应的积分管理办法提升商用车节能环保水平。
目前,世界主要国家对商用车的油耗管理一般分为两大类:一是欧、美、日采用的平均燃油经济性或平均CO2管理;二是中国采用的单车油耗限值管理,并且随着时间推移逐渐严格相关标准。
与此同时,虽然目前国内商用车销量仅占国内汽车销售总量的15%左右,但数据显示,2011-2016年间,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中,商用车已经成为排放大户。同时,当2020年国家财政补贴完全退出后,商用车尚无跟进措施,这对后续推广普及不利。
为此,陈虹提出三条建议:
1. 加快制定和实施新能源商用车积分制度。由于商用车用途广泛、产品差异大,建议按不同类型商用车种类设定新能源积分标准。同时,建议在同一企业内,实施商用车和乘用车新能源积分互通。
2、管理(考核)车型范围由点及面。建议商用车新能源积分管理方法先从客车和专用车试点。
3、积分制度实施时间衔接补贴退坡进度,建议从2018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