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银行对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只收不付(银办发〔2018〕1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部分券别纸币实行只收不付管理的通知
银办发〔2018〕1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了便利人民币流通,人民银行决定对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纸币(以下简称1999年版5元以上面额纸币)实行只收不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收到的1999年版5元以上面额纸币不得再对外付出,一律作为残损人民币单独交存人民银行发行库。
二、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交存的1999年版5元以上面额纸币应按残损人民币进行账务处理,办理入库,单独存放,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复点、抽查、再抽查等工作后,按照人民银行总行下达的残损人民币销毁计划组织销毁。
三、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促进1999年版5元以上面额纸币回笼,确保只收不付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单位要密切关注1999年版5元以上面额纸币实行只收不付后对现金供应的影响,确保正常的现金供应。
请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至辖区内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人民银行总行。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