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利率:分层比一刀切更合理
借款1000元一个星期要付出10元利息,贵吗?
借款1000元一个星期要付出10元利息,贵吗?
大多数人可能都觉得10元的利息并不算贵,但仔细算下来,这笔借款的年化利率已经超过了50%,是一笔典型的高利贷。而这种超高年化利率的贷款广泛存在于现在的现金贷行业中。
经历了近两年爆发式的增长后,现金贷行业已达到万亿元的规模。缺乏监管的野蛮生长使现金贷的超高利息、暴力催款、多头借贷等问题逐渐暴露,也在近期引发了监管的重拳。
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的清理整顿工作,并对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作出规定。《通知》明确指出,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就意味着,法院只支持债权人对于年化利率在24%及以内的标准,为借贷划定了明确的红线。而目前市场上存在的现金贷利率则普遍达到50%~200%,明显高于24%的法律标准。
我们绝不能用“存在即合理”来解释甚至高达200%的现金贷利率。从现金贷的用户群体来讲,他们基本上都是传统金融服务无法覆盖的低收入阶层,显性或隐性的超高现金贷利率可以说是趁人之危的掠夺,不合规也不道德。
但是,现在现金贷的业务模式基本是借款数额小、无抵押、无工作证明,也相应伴随着违约率高、风控成本高,如果以24%的标准对现金贷利率作出一刀切的规定,大批网络小贷公司的收益将难以覆盖成本。
据统计,网贷市场上拥有网络小贷牌照的公司有200多家,但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平台已经超过2000家,众多网络小贷公司的存在说明公众对这类短期小额融资服务存在需求。对现金贷利率的规定,笔者认为分层化比一刀切更为合理。比如,对于较长期(30天以上)、风险小的贷款利率可以规定不超过24%,这样可以覆盖机构的经营成本。而对于超短期、风险大的贷款,考虑到机构面临更大的经营成本,可以适当放宽利率标准。否则,真实的需求无法通过正当的渠道得到满足,也将不利于低收入阶层的短期借贷需求。但在利率设置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设置利息上限,不能将较宽松的利率空间与利滚利、高利贷画等号。
除了设定合理的利率标准外,还要通过法律对现金贷平台的操作加以明确约束。
首先,贷款平台需要向借款人提供成本透明的标准合同,用统一规范、简单明了的方式表述成本和利率。现金贷的借款人通常属于低收入或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体,要防止现金贷平台通过复杂、含糊的合同误导和诱惑借款人。
再者,目前现金贷借款人涉及重复借贷、多头借贷的比例较高。根据蚂蚁金服研究院的数据,在最近10个月的时间里,现金贷市场多头借贷的情况上升了1~2倍。多头借贷意味着借款人通过在不同现金贷平台上借新还旧,从较规范的平台到不规范的平台,从较低的利率到天价利率,往往造成一些不具备偿还能力的借款人陷入债务危机,给整个现金贷行业累积“次贷”风险。
遏制多头借贷需要在相关机构的监管下建立网络借贷信息共享平台和网络借贷黑名单制度,使“老赖”式的借款人不能游走于各网贷平台重复借款。这不仅是对现金贷借款人,也是对正规网络小贷公司的保护。
从借款人角度来说,加强借款人金融常识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也是整治网贷市场乱象不可缺少的环节。目前,我国仍有大量金融消费者无法比较准确地理解年化利率这个概念,不能计算一笔借款的真正成本,以至于最终通过利滚利、多头借贷等形式造成债务困境,自己却还全然不知。此外,金融消费者也应该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从实际出发,量入为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