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不能涨价 购房刚需族生活压力太大
近期,广州等一、二线城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上调的消息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自2月1日起,广州工农中建四大行上调首套房贷利率至基准1.1倍。
作者李凤文系地方银行监管分局监管人员
近期,广州等一、二线城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上调的消息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自2月1日起,广州工农中建四大行上调首套房贷利率至基准1.1倍。
有消息称,广州、深圳、北京、杭州、南昌等地,开年以来个人房贷利率持续上涨,二线城市涨势更为凶猛,南京、苏州、武汉、天津等多城首套房贷利率已普遍上浮15%。有的地区个别银行个人房贷利率上浮高达30%-40%,甚至已经暂停房贷业务,且“价高者得”。
不可否认,房贷利率的上调与银行资金短缺、成本上升有关,同时也是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几年,银行个人房贷投放速度过于迅猛,2016年全年全国银行业新增贷款的45%都投向了个人购房,即使在2017年个人房贷增速有所放缓,同比回落14.5个百分点,但增速依然高于人民币全部贷款平均增速9.5个百分点,依旧有大量的信贷资金投向了个人住房。
银行收紧个人房贷“闸门”,将有更多的资金流向先进制造业、普惠金融、小微企业等领域,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要求,也是银行履行社会责任,防范金融风险 需要。
银行贷款过度集中于房地产,抬高了房价,吹大了地产市场泡沫,加大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也影响到对其他行业产业的信贷支持。适度收紧个人房贷无可厚非,但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一哄而起的“涨价”,误伤“刚需族”。
受银行风险偏好的影响,个人房贷作为优质资产曾经受到各家银行的追捧,这一领域的贷款成为之前的竞争焦点,引来了贷款的竞相投放,而目前却又一窝蜂的提高利率,加以限制。当然笔者并不反对利率的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率就应该随行就市,这样能够体现出资金的余缺。
银行资金紧张问题不是一时半时就能够解决的,它将长期存在。但房贷利率的上浮不应搞“一刀切”,也不应盲目跟风“你涨我也涨”,而应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客户需求,区别对待。对于首套房硬需求应给予优惠利率支持,防止“错杀无辜”,加大购房者的负担。
有人曾算过一笔账,假如贷款100万元、年限20年,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利率上浮1.15倍比八五折优惠累计要多支付利息约20万元。特别是对于进城的农民工、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等“刚需族”来说,家底薄、积累少、收入有限,房贷利率的上调必将加重其利息负担,影响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笔者认为,银行在个人房贷利率的执行上应该区别对待,切莫错杀无辜。一方面,应履行好社会责任。要转变经营理念,不盲目追求利润的多少,把履行社会责任放在首位,勿将上升的资金成本转嫁到个人房贷上。应根据不同的区域、不同的地块、不同的户型和造价、不同的需求者来决定利率是否上浮,以及上浮的幅度,切勿“一刀切”。
对于最渴望有房的“刚需族”等特殊群体继续执行首套房贷利率优惠政策,使其买得起、住得起房,降低住房成本,真正做到让居者有其屋。
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房贷领域的风险防控。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抑制居民部门杠杆率,继续遏制房地产泡沫化倾向。同时强化引导,促使银行个人房贷业务经营回归理性,指导银行在房贷政策的执行上保持连贯性,防止由于房贷的大起大落而引发房地产市场的巨大波动,由此造成金融风险。
此外,相关部门还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抑制房价非理性上涨,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