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为自贸试验区新一轮的跨越式发展指明了方向。自由贸易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戴双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为自贸试验区新一轮的跨越式发展指明了方向。自由贸易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目前,世界上著名的自由贸易港主要有中国香港、新加坡、韩国釜山、德国汉堡、荷兰鹿特丹等。这些自由贸易港进出口条件宽松、资金人员流动快捷、企业税负低。从自由贸易港政策来看,国际上代表性自由贸易港的主要做法,是放松各类监管、提供优惠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要素自由流动。
在贸易方面,世界主要自由贸易港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均能实现资金、信息的迅速聚集和扩散,资源配置效率很高。自由贸易港对进出口贸易主体、商品种类、进出口数量和价格等方面均不作限制,除了极少数受到管制的商品需要事先申请、获批准之后方可进出口,普通物品进出口均无须向海关报批,过境货物、转运货物、船舶补给品等多类货物豁免报关,只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国家安全等小部分领域做出管控,对极少数商品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在航运方面,大多数自由贸易港位于航线多、辐射区域广、腹地经济以外向型为主导的港口,船舶、车辆、飞机等各类交通工具进出港口不受海关限制,不必接受关检部门的额外检查,外来船舶不用办理进港申请及海关手续,船只进出港口时无需向海关办理结关。
在投资方面,大多数自由港已建立起公平自由的竞争环境,投资没有因国别差异而带来限制,不论资金来自本地区或者海外,资产所有制为公有制或非公有制,都享受同样的“国民待遇”。政府不限制资金的来源、投资的行业、股权的比例,很多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拥有100%的股权。法律明确规定,只要相关投资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将投资活动置于合法的市场环境下,政府均不做干预。政府仅对金融、电信等少数行业进行监管。在企业注册方面,大多数自由贸易港内的企业注册条件宽松,注册登记手续简单快捷,注册效率高。政府不对企业进行常规的行政管理,其在自由港运行中的作用,更多是为自由市场的正常运作提供保障和服务,如改善投资和经营环境所必需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在金融方面,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是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主要目标,而金融在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过程中,产生了金融自由化的内在动机。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国际上知名的自由贸易港内资本流动自由、金融机构体系完善、金融市场运行高效、金融生态环境优良。为了吸引外来资本进入,中国香港、新加坡全面取消外汇管制,港币和新币均可以不受限制地和其他货币进行自由兑换。目前两地均已实现了资本金融项目的完全开放,本地资金和境外资金均可自由进出和流动,外国公司或个人只需开立买卖证券账户就可以随时交易,境外借贷者可利用自由港资本市场上各种证券工具进行融资。在开放资本金融市场的同时,中国香港、新加坡等自由贸易港强调对金融市场的监管,金融监管机构以法律条例为准则进行监管,把风险防范作为金融监管的核心。
在自然人流动方面,世界主要自由贸易港的人口流动拥有很大的自由性和国际性。以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为例,这两个自由贸易港人力资源非常丰富,国际化程度高。对从事商务活动的访客、游客,香港入境事务处为其提供方便的出入境服务;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可免签证在香港短期停留,持有香港护照的居民赴海外相应国家和地区亦可享受免签证入境待遇。新加坡自由贸易港在无条件准入、港内免证免审、登记式备案等方面,也体现了自由、开放的政策。
在企业税负优惠方面,港口的税费政策对于中转船舶是否选择在此停靠和中转影响很大。在世界主要自由贸易港内,所有居民和旅客都可享受税收优惠。香港在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过程中,不断简化税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税收优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税种少,在香港除了酒和烟草等商品外,一般进出口货物均无须缴付任何关税,不设营业税和增值税,企业在境外所得的利润也无需纳税;二是税率低,香港企业的税负水平不仅远远低于亚太地区的平均水平,更是大大低于OECD的平均水平,低税负吸引了全世界的大量优秀企业入驻香港。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韩国釜山自由贸易港根据入区企业的类型和规模,分别给予其5—10年的税收减免政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按照不同的适用条件分别给予将其个人所得税税率减免至15%—27%的优惠。
(本文系教育部重大招标课题“二十国集团与全球经济治理研究”(16JZD028)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