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建国: 自贸港不是自贸试验区的简单升级
近日,辽宁省已正式将大连申报自由贸易港方案上报国务院,山东省也积极争取在青岛港创建自贸港。目前,已经有包括上海、浙江、四川等沿海内陆十余个省份竞逐自贸港。自贸港成为各地争夺的开放新高地。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近日,辽宁省已正式将大连申报自由贸易港方案上报国务院,山东省也积极争取在青岛港创建自贸港。目前,已经有包括上海、浙江、四川等沿海内陆十余个省份竞逐自贸港。自贸港成为各地争夺的开放新高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这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在未来五到十年,中国或将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最好的开放高地之一,成为全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领跑者。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探索建设自贸港,这是我国对标全球高水平开放政策的需要,是发展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需要,也是我国主动参与和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的需要。
此前,我国已在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要看到,自贸港和自贸试验区有着不同的战略定位、开放程度,因此,不能将自贸港看作是自贸试验区的简单升级。
从战略定位上看,自贸试验区是一块“试验田”,是在特定地区探索试验可复制推广到全国各地的经验。自贸港则是全面开放的新高地,作为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区域,自贸港需要在市场准入、金融制度、税收等方面做出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安排。
从开放程度上看,自贸试验区侧重于货物流通方面的开放,而自贸港则是全方位开放,包括货物流通、货币流通、人员流通、信息流通,并涉及更重要的法律和监管方面的全方位变革。具体来看,在自贸试验区,实行负面清单和事中事后管理后,很多货物还是要申报的。而在自贸港,货物不需申报就能自由进入,自贸港将真正实现“境内关外”。
这对立法机构、政府监管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货币流通涉及外资银行准入、资本项下放开等问题,其他的税费减免,以及人才、信息的自由流动也需要新的制度安排。
总体来看,探索建设自贸港需考虑六方面因素。一是自贸港应当临近主要的交通枢纽。从现实需要看,自贸港是货流、资金流、人流和信息流的集聚地,必须具备高度便利的海陆空交通。一般而言,自贸港都有“港”的元素,可以是海港、口岸,也可以是空港。从既有经验看,香港、新加坡等自贸港都是海运与航空的交通枢纽。
二是自贸港需依托广大的经济腹地。世界上有很多地方交通便利,却并未形成自贸港,主要原因是缺少经济腹地的有力支撑。经济腹地应该有能力为自贸港源源不断地提供货流、人才、资金,从而带来大量的转口、建厂、保税等市场需求。同时,自贸港也会对经济腹地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是自贸港应是全球高科技、高素质人才的聚集地。这需要当地有高水平的科研教育机构来供给大量高素质人才,也需要有相应的产业吸引外来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并为其提供出入境便利、政策优惠,以及完善的服务业和宜居的生活环境。成功的自贸港比如香港、新加坡,都是高水平科研教育机构的集聚地。
四是自贸港需要服务到位、管理到家的政府机构,以及市场化运作、高效运转的运营机构。国际上,纽约、新加坡等自贸港都有专门的运营公司,完全按市场化方式运转,同时又有管理有力的政府来监管运营机构。
五是自贸港要有一套完整的国际化服务支撑体系。这个体系包括金融、法律等中介机构,也包括物流、人员流动所需要的生产生活各方面的国际化服务。
最后,自贸港应当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最好的地区。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现对所有企业的权利平等、规则平等、机会平等;有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化环境,使各方对未来发展有稳定的预期。(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 魏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