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拟在港发行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债券
周静雅 |2009-06-22 10:57413
昨日,中国银行(下称“中行”)在北京、香港两地同时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在香港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债券在内的多项决议。
根据香港居民的投资偏好和中行资金运用状况,发债期限不超过3年期。票面利率的确定将参照人民币存款利率水平及相关市场收益率水平,并视最终的发债期限和市场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过去两年中,中行已在香港市场发售了6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此前,获得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资格的还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大型银行,在港发售的人民币债券总额累计已达220亿元。而目前,汇丰银行(中国)和香港东亚银行两家外资公司也已经获批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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