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网贷备案细则,要求存管属地化
1月22日晚,福建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了《福建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月22日晚,福建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了《福建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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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份《征求意见稿》包括五章三十三条,主要面向在福建省(厦门市除外)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要求,网贷平台应与在福建省行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协议。这与此前深圳、浙江等地存管银行“属地化”的规定一致。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厦门、广东(深圳市除外)、上海、深圳、北京、浙江、江苏、福建(厦门市除外)都相继出台了网贷备案的征求意见稿。
虽然针对银行存管属地化的要求各地不尽相同,但是,监管方面已经明确对资金存管机构提出了要求。
根据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前向各地P2P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要求,平台对接的存管银行需要通过中国互金协会的测评。
(国际金融报记者 黄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