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第一城”深圳发布整改验收指引 412家平台接受106条生死考验
深圳作为“中国网贷第一城”,无论是行业监管还是合规进程,一直备受关注。1月19日,深圳市金融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同时公布了包含106条整改细则的“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指引表”。
深圳作为“中国网贷第一城”,无论是行业监管还是合规进程,一直备受关注。1月19日,深圳市金融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同时公布了包含106条整改细则的“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指引表”。
《通知》明确了P2P网贷整改范围、时间和申报单位。要求在深圳市行政辖区注册、前期未接到现场检查通知的P2P企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2月5日前,立即向注册地所属的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登记整改。逾期未申请登记的P2P企业将不纳入本次现场检查,各区可以不接受逾期未报的P2P企业进行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
《通知》明确了整改标准和注意事项。上述P2P企业应逐条依照《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指引表》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指引表,并在向各区申报时,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指引表和企业基本情况说明(股东、待偿余额等)盖章件。前期已进行现场检查的P2P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银监会和深圳市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整改进度。其中,对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规定,P2P企业应当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违规存量业务的化解,相应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P2P企业不予备案登记。
此外,《通知》还要求,深圳的P2P企业在向各区申报登记后,不得在市内随意变更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待验收通过后再向市有关部门申请变更,若因变更造成验收问题,其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对于在2018年6月30日前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依然实质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市整治办将协调市各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整改验收指引发布,深圳市基本正常经营412家网贷机构(未含自去年12月份以来没有交易的P2P网贷平台,下同)进入整改最后冲刺阶段。
深圳市钱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第一网贷)大数据系统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P2P网贷基本正常经营平台2426家,广东省基本正常经营平台516家。深圳市基本正常经营平台412家(占广东80%,占全国17%)。2017年,全国P2P网贷成交额38952.35亿元,广东省7223.24亿元,深圳市5993.33亿元(占全国15.39%,占广东省82.97%)。
深圳市P2P网贷平台,集中在南山区。第一网贷大数据系统显示,目前,南山区P2P网贷基本正常平台299家,占深圳73%;2017年,成交额4397.46亿元,占深圳73.37%。
深圳市P2P网贷行业长效机制雏形初具。为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深圳打出系列“组合拳”:开展现场检查,持续督促整改;建立风险清单,实现矩阵防控;完善制度建设,探索长效机制。
长期来网贷发展呈现出规模增长势头过快、业务创新偏离轨道、风险事件时有发生的“快、偏、乱”现象。中国P2P网贷指数课题组负责人胡尔义指出,船小好掉头,相对来说,规模小的平台,可能更容易实现合规要求。但是,无论是小平台,还是大平台,要更好地达到合规要求、减少合规成本,引入监管科技都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