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天价停尸费”被拘禁太平间!医院原院长等8人被批捕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8年1月12日,陕西省周至县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周至县人民医院原院长李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8年1月12日,陕西省周至县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周至县人民医院原院长李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7年12月4日,陕西电视台记者王某甲到周至县人民医院采访“天价停尸费”时,与时任该医院院长的李某某发生争执。李某某指使庞某某、王某乙等人对王某甲进行殴打、侮辱,并限制王某甲自由近两小时。
案件发生后,周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提前介入案件侦查,与公安机关就有关问题及时进行探讨交流,在证据收集、案件定性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保障了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8年1月5日,周至县检察院收到该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李某某等10人非法拘禁案、孙某等2人帮助毁灭证据案。办案检察官依法审查了案件,讯问了犯罪嫌疑人。
2018年1月12日,周至县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决定:
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庞某某、王某乙、姬某某、宋某某、张某某、李某、王某丙依法批准逮捕;
认定犯罪嫌疑人辛某某、金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但无逮捕必要,依法不批准逮捕。
同时,周至县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孙某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但无逮捕必要,依法不批准逮捕;
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予批准逮捕。
案件回顾 记者采访遭阻拦殴打并被关太平间 2015年11月19日,产妇喻娜娜在周至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周至县医院)生下一名男婴后不幸去世。家属认为,医院在产妇死亡一事中存在过错,并将其诉诸法院。 2017年7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定周至县医院赔偿死者家属49.38万元人民币。随后经法院强制执行,家属拿到了这笔赔款。然而,当家属去医院打算取走产妇遗体安葬时,却被院方告知,要缴纳每日150元、总计10.2万元的尸体存放费用。 从2017年11月27日开始,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热线》栏目开始关注周至县医院“天价停尸费”一事。周至县医院副院长毛亚卫说,经周至县卫计局协调,考虑到死者家属的实际情况,2017年11月30日,死者丈夫王先律(化名)向医院缴纳1.5万元费用后,从太平间中取走了喻娜娜的遗体。 图为周至县人民医院太平间 一直追踪报道此事的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说,他于2017年12月4日前往周至县医院采访,在出示本人记者证及单位介绍信后,表示需要求证相关事宜,不料遭到周至县医院有关领导所指使的十余位年轻男子的殴打。 随后,这些人又将他强行拖拽至保安室,并叫来太平间工作人员辛某共同对其拳打脚踢。他说,被打后又被强行拘禁在太平间内约20分钟,被放出后,对方叫来数人持手机对他拍照,还有人给他塞了2000元,让他“笑一笑”。 陕西省物价局:医院做法欠妥 周至县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原陕西省卫生厅印发的《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规定,二级医院尸体存放收费标准为每日最高限价20元。 陕西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2017年12月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医院太平间分医院自主管理和民政部门接管两类,参照不同的收费标准。如果涉事医院的太平间还没有被民政部门接管,则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最新修订的《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的相关规定执行,即二级医院尸体存放每天最高限价24元。 这位负责人强调,无论是采取哪种方法存尸,都应该只有这一个标准,当地不应以“专门的冷藏柜保存”为由,出台另外的停尸收费标准。 这位负责人介绍,即便是民政部门已经接管了涉事医院的太平间,那么按照西安市的相关规定,非正常死亡的逝者尸体存放费用,也应以4元/小时的标准计算。“这样算也只有96元/天,150元/天的标准显然不妥。” 医院院长等12人被刑拘 2017年12月5日晚,周至县公安局、卫计局等部门发布通报称,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采访被阻拦殴打一事发生后,周至县委、县政府立即召集公安、卫计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调查组,就事件展开调查,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在初步调查基础上,周至公安部门2017年12月5日对6名涉案人员行政拘留。12月6日晚,周至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周至县人民医院12·4案件”进展通报,称“除昨天对涉案的6名当事人行政拘留外,随着专案侦查工作不断地深入,现案件取得重大突破。12月6日,涉案当事人庞某(县人民医院保卫科科长,男,49岁)、王某(保安,男,50岁)和孙某(县人民医院监控室管理员,男,28岁)因涉嫌非法拘禁已被刑事拘留。” 2017年12月7日晚,周至县公安局再度发布案件通报,称周至县人民医院院长李某某、原副院长刘某某及医院保安李某、张某某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于当日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时,根据最新调查取证,12月5日行政拘留的6人中有5人因涉嫌非法拘禁已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截至目前,共有12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1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
来源:检察日报(ID:jiancharibao),记者:徐日丹;综合:新华社、人民网(ID:people_rmw)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