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委:2017年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综览
2017年,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基础体系日益完善,对绿色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
作者:鲁政委、汤维祺
鲁政委系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
摘要
•2017年,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基础体系日益完善,对绿色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
•绿色信贷依然是主要的绿色融资渠道,占比超过95%;但债券、股票和基金以及环境产权等多元化融资工具发展迅速。
•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主体的多元化,显示出绿色金融逐步普及;但绿色资产流动性较弱是面临的主要问题。
•全国碳市场的启动和排污许可制度的全国推广,将使环境产权市场迎来突破。
•推动地方绿色金融试点探索、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是2017年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建设的重点。而未来,亟待进一步拓宽绿色权益融资的路径、加强对环境信息的分析和应用的研究,以及优化设计和落实绿色金融配套扶持政策。
•放眼全球,我国绿色金融在完成了“规模赶超”之后,应进一步探索“制度引领”,通过国际合作打开更大的发展空间。
关键词:绿色金融 市场综述 融资规模 体系建设 国际化
正文
2016年被称为我国绿色金融元年,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顶层设计和制度基础快速完善。而进入2017年,绿色金融市场在多个具体领域取得突破,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绿色金融支持绿色经济的力度不断加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等基础设施完善,也使绿色金融市场能够更加精准地推动绿色转型,落实绿色发展目标。
展望未来,随着绿色发展理念的日益普及、绿色经济和产业的加快成熟,绿色金融还将获得更多、更大的发展空间,并引领全球绿色金融体系和市场的发展。
一、绿色金融市场回顾
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在2016年8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发展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以及完善环境权益市场、开展地方试点、推动国际合作等八大任务,在2017年中都得到了切实的落实。
1.1绿色信贷
根据银监会新闻发布会披露的信息(这是目前所能得到的最新数据),截至2017年6月末,国内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8.2万亿元,同比上涨12.9%,在各项贷款总余额中占比近10%[1]。由于绿色信贷有效地控制了环境风险,提升了企业和项目经营的可持续性,同时也是国家支持和鼓励的领域,因此资产质量较高。银监会披露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不良贷款余额226.25亿元,不良率为0.41%[2],远低于同期各项贷款1.76%的平均不良率。
从信贷主体结构看,根据各行《社会责任报告》,2016年末五大国有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占市场总额的55%,在各行信贷余额中的平均占比超过7%。股份制银行绿色信贷业务也有明显的增长,其中兴业银行保持一枝独秀,绿色信贷余额占比达到14%,仅次于国开行的15%,在所有商业银行中名列前茅。
1.2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是我国绿色金融市场最大的亮点。截至2017年底,国内市场绿色债券(包括资产证券化产品)余额4333.7亿元,其中2017年新增发行规模2274.3亿元,同比增长9.4%,全球占比超过30%。
非金融机构发行绿债积极性逐步提升。2017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交易商协会发布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为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及其他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了指引,明确了对绿色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发审的绿色通道。受此推动,2017年企业债、公司债、中票、短融等合计发行820.3亿元,比2016年增长63.4%,在债券融资总额中占比36.1%。
此外,2017年全国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也获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发行规模合计137.6亿元,比2016年增加380%。
在绿色债券指数方面,继2016年中债登、中央结算公司和兴业银行先后发布的中债-中国绿色债券指数系列、中债-兴业绿色债券指数等我国第一批绿色债券指数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发布上证绿色公司债指数、上证绿色债券指数和中证交易所绿色债券指数。这一组指数的特点在于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卢森堡交易所官方网站同步展示,以吸引境外投资者关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
二级市场流动性低,是绿色债券市场面临的主要障碍。金融机构大多通过持有绿债,以较低管理成本实践和彰显自身社会责任,因此交易动机不足。二级市场方面,绿色债券全年现券成交额679.3亿元,换手率2.87%,其中绿色金融债品种成交最为活跃,在绿色债券现券交易总额中,绿色金融债占比约85%[3]。
1.3、绿色股票与基金
截至2017年末,A股市场绿色环保产业上市公司IPO、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共融资2200亿元,比2016年同比下降18%。同期A股市场股权融资总额1.7万亿元,比2016年下降18.5%,融资规模降幅略低于总体,绿色股权融资在全市场融资中占比12.8%。
发展绿色指数体系是扩大绿色金融产品影响力、提高市场流动性的重要手段。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2017年3月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鼓励绿色金融产品指数的发布,比如绿色股票指数、绿色债券指数等[4]。在股票指数方面,截至2016年中我国已经有19个[5],跟踪绿色指数的产品18只,规模接近107亿元[6]。而截至2016年底,我国共计265只节能环保、绿色投资基金,其中包括股权投资基金159只、创业投资基金33只、证券投资基金28只,以及其他类型基金45只[7]。由于环境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足,目前的环境绩效指数仅有中证和上证指数公司开发的上证180碳效率指数,尚未形成类似国外市场成熟、丰富的ESG指数。加快推进上市公司、绿债发行主体的环境信息披露,将对绿色股票以及相关指数和基金产品的开发提供极大的激励,强化市场引导,提高绿色资产流动性。
1.4环境产权
碳交易市场自2013年起,先后在全国8个地区开展试点。2017年试点市场合计成交量2.11亿吨,成交额48.1亿元。其中,二级市场成交量0.73亿吨,成交额12.2亿元,成交均价16.71元/吨。一、二级市场成交量较2016年分别上涨7.10%和7.07%。
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电力行业)》,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建设正式启动落实。但距真正启动交易,尚有很多制度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需完成。全国碳市场首批仅纳入电力行业,覆盖企业1700多家,总排放规模35亿吨,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39%,超过EU-ETS成为全球最大碳市场。其他高耗能行业将逐步纳入。
除此之外,排污权、用能全、用水权等环境产权交易市场也得到了发展。其中排污权经过了十年的试点,将在2017年开始推动全行业的排污许可制度,为排污权进行确权,并推动排污权交易的全面推广。而节能量、用能权、用水权交易分别于2014、2016和2016年开始试点。
二、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建设进展
如果说2016年我国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建设的主题词为“顶层设计”,则2017年的主题词就是“推进落实”。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鼓励地方试点探索,以及夯实环境信息披露和标准体系等基础建设。
2.1以地方试点推动体制机制建设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江西、贵州、新疆、广东和浙江等五省区部分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符合地方特色和实际需求的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为贯彻国务院部署,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委于6月26日联合发布了各试验区的建设方案[8],明确了试点的范围、目标和任务。按照各区方案,第一批将在江西省赣江新区、贵州省贵安新区、新疆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广州市花都区,以及浙江省衢州市和湖州市建立共计8个试验区,主要任务包括充实绿色金融主体结构、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策扶持,以及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等。目前已经启动的各地方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主要集中在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贴息、政府主导设立第三方担保增信机制、政企合作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建立环境产权市场并开发创新金融产品等。此外,试验区也围绕环境信息披露和共享、建设绿色信用体系等配套体系建设,进行了探索。
除了上述试验区外,北京、重庆、河南,以及承德市、黄山市,和雄安新区也都出台了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相关规划文件,在地方层面探索绿色金融体制机制的建设和创新。
2.2、探索环境信息披露体系
人民银行等七部委2016年8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设定了“三步走”的推进路径:第一步,2017年强制要求属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第二步,2018年要求所有其它上市公司实施半强制披露;第三步,到2020年要将强制环境信息披露要求覆盖到全部上市公司[9]。2017年6月,证监会与环保部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将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信披义务、落实环保责任,并于2017年12月26日修订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在上市公司年报与半年报披露要求中,要求重点排污企业强制披露环境管理和污染排放信息;其他企业则 采用“不披露即解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披露环境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6月A股将正式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和MSCI全球指数。按照惯例,MSCI将对所有纳入指数的上市公司进行ESG评级[10]。在证监会新修订的披露准则中,包含了MSCI的ESG评级主要内容,这也将进一步激励企业提高披露的质量。
2.3、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绿色金融的标准体系,包括项目和企业的绿色属性认定标准、绿色金融产品设计标准,以及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绩效的评价标准等。
目前,国内绿色项目认定和绿色金融产品设计标注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针对绿色债券发行所制定的目录,以及银监会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中做出的相关规定,各项标准间存在一定的差异。2017年6月13日,绿金委主任马骏透露,发改委正在牵头整合相关标准,旨在推出全国统一的绿色债券目录,并据此规范和完善第三方的绿色债券评估体系[11]。而12月26日,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推动绿色债券标准的应用落地,规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质量,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绩效的评价体系,同样获得了长足的进步。自银监会发布《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7年)、《绿色信贷指引》(2012年)、《能效信贷指引》(2015年)以来,银行业逐步成了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主心骨。2013年银监会印发《绿色信贷统计制度》,2014年进一步引发《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并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中设置社会责任类指标,组织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实施情况自评价工作。2017年,根据地方试点以及全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需要,银监会制定并发布了《绿色银行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引导。
三、有待继续攻坚克难
在取得一系列可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需清楚地认识到,未来绿色金融的深化发展仍面临着不少继续突破的瓶颈。但随着绿色理念的不断普及、政策机制的不断完善、绿色产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还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3.1绿色理念普及提升
在生态文明建设和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新旧动能的转换的趋势,以及环境治理的紧迫性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认识到了绿色转型的必然趋势和巨大的潜在收益。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2月23日共同发布的《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2016)》,近九成(88.9%)受访的银行家认为当前开展绿色金融将对银行经营产生正面影响,包括降低行业信贷风险、分享经济结构调整红利、开拓海外市场等,有利于商业银行长期的发展。此外,几乎所有受访银行家(97%)认为,绿色金融在未来五年中有望成为银行业务不可忽视的一部分,甚至是成为主要经营发展方向。
证券资管业对于绿色投资的关注也在与日俱增。2017年3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绿色公益榜》,表彰了部分绿色公益表现较突出的基金和券商[12]。
3.2发展瓶颈亟待突破
绿色权益融资的路径亟待拓宽。从现有绿色融资的机构看,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等债权融资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而绿色股权融资规模有限。一方面国家大力倡导发展直接融资,另一方面,绿色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业务模式新、技术门槛高、不确定性高等特点,强化权益市场绿色融资功能对于支持绿色经济、鼓励绿色产业创新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解决绿色企业权益融资的问题,关键是要解决绿色企业概念和界定问题,即对绿色产业和绿色企业的认定标准和方法。在明确哪些企业是绿色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绿色企业上市融资的相关配套措施和监管政策。
环境信息的分析和应用方法亟待研究和推广。随着上市公司、绿色债券发行人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逐步建立,以及原有环境监测与环境信用评价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环境信息基础将大幅完善。而深入分析相关信息,探索系统性、细致化的科学应用,是发挥环境信息披露积极作用、推动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对环境信息的深入分析,有助于探究环境风险对资产价值、信用风险的影响,进而更加细化、优化管理绿色金融业务。
创新并落实绿色金融配套扶持政策。目前已经落地的配套措施集中在绿色债券的绿色审批通道等方面,而对于七部委《指导意见》等顶层设计文件中提出的财税优惠、贴息、将绿色金融产品纳入人民银行再贷款合格抵押物、将绿色金融绩效纳入人行宏观审慎监管(MPA)框架,以及政府支持设立第三方担保机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仅有个别试点地区进行了尝试。由于绿色金融产品需要经过第三方认证等过程,并且需要满足额外的监管要求等,因此大部分情况下发行成本会高于普通金融产品。尽早落地科学合理的配套扶持措施,将能够有效地调动金融市场的内在积极性,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绿色金融市场。此外,从前文统计中可以看到,绿色信贷不良率远低于普通信贷,这为绿色信贷寻找商业可持续性提供了新的思路。为更好地匹配绿色信贷更高的资产质量,并且鼓励绿色信贷的发展,可以探索差异化监管标准,如降低绿色信贷风险资本占用比例、确定绿色债券在发生信用风险时的优先受偿等。
3.3国际化发展打开更大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我国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未来还将继续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今年来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成效卓著,市场规模迅速增长、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已经完成了“规模赶超”,并具备了“制度引领”的基础和条件。进一步开展国际合作,引领全球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及体制机制建设,对于扩大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空间,以及提升国际地位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主要的切入点可以包括三方面:
推动国际金融监管制度变革,激发绿色金融内在动力。随着环境、气候和资源对宏观经济,以及微观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影响越来越广泛而深远,重新考虑融资项目以及金融资产面临的环境风险,显得日益紧迫和必要。遗憾的是,现有国际金融监管制度中没有对环境风险给予明确专门的关注和考虑。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可以考虑推动巴塞尔委员会等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的调整,适当调低绿色金融资产的风险资本占用,这对于扩大全球绿色金融业务规模、提升市场吸引力,都将带来直接的影响,也将提升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内在动力。
统一绿色金融国际标准,促进全球市场一体化发展。2016年7月,新开发银行在中国发行了国际金融机构首单绿色债券;而当月,中国银行开启了中资银行在海外市场发行绿色债券的进程;2017年11月和12月,农发行和进出口银行先后向全球投资者发行了“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走通了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与国际市场对接的新路径。随着中欧《探寻绿色金融的共同语言》白皮书等相关研究的深化推进,我国与国际市场绿债标准的统一将快马加鞭,进一步拓宽我国绿债市场国际化发展的前景。
依托“一带一路”、新开发银行、亚投行、南南气候合作基金等机制,推动国际绿色金融合作,输出资金、技术和理念。绿色金融的支持,对于我国实现绿色发展南南合作的目标至关重要。2017年5月,环保部、外交部、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为“一带一路”沿线产业、技术和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也为我国进一步深化绿色发展提供了国际化的舞台。根据银监会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末,已有9家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24个国家设立62家一级分支机构[13],支持“一带一路”的金融体系正在加紧构建。为了更好地构建绿色“一带一路”,需加强对外投资的环境管理,推动制定和落实防范投融资项目生态环保风险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企业主动承担环境社会责任;推动我国金融机构、多边开发机构以及相关企业采用环境风险管理的自愿原则,支持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1] 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579956644684485446&wfr=spider&for=pc
[2] http://bank.hexun.com/2016-09-02/185839370.html
[3] http://finance.china.com.cn/roll/20170508/4203726.shtml
[4] 方星海:绿色债券申请需第三方认证,《中国证券报》,2017年4月10日(http://greenfinance.xinhua08.com/a/20170410/1698288.shtml)
[5] 钟蓉萨:推动基金业践行责任投资,《中国证券报》,2017年4月10日(http://greenfinance.xinhua08.com/a/20170410/1698454.shtml)
[6] 中证指数:绿色金融与绿色股票指数研究(http://heneng.juhangye.com/201702/weixin_3685034.html)
[7] 安国俊:我国绿色基金发展前景广阔,《银行家》,2017年8月14日(http://funds.hexun.com/2017-08-14/190436840.html)
[8] 具体内容可参见《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45,20170626750293751_0.html)
[9] http://greenfinance.xinhua08.com/a/20171030/1732750.shtml
[10] http://news.cnstock.com/news,yw-201707-4107901.htm
[11] http://www.ideacarbon.org/archives/38851
[12] http://www.sac.net.cn/hysj/zqgsyjpm/201703/t20170301_130570.html
[13] http://mp.weixin.qq.com/s/rAzWZ9YSMPpjraQjNJfDXA
(完)
(鲁政委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