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防风险转嫁 暂不提高小贷公司从银行融资比重
中国金融网讯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机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50%的限制,短期内仍难得以突破。6月13日,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表示,“暂时不宜提高这一比例,还要经过一段时间试验看看。”以防小贷公司将风险转嫁到银行。
他表示,小贷公司现在遇到了一些问题,但是总体发展状况还是好的,除了个别省存在一哄而起的迹象外,多数省份还是很审慎的。
按照2008年5月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两个途径:一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二是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根据这个意见,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
不过,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后,感到受资金来源的限制,业务规模难以扩大。因此,业界有人呼吁适当提高小额贷款公司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比例。
臧景范指出,要求小贷公司从银行机构融资比例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50%,是从控制银行风险角度考虑的。“小贷公司是用资本金放贷的,若提高银行融资比重,易把小贷公司风险转嫁到银行身上。”
针对小贷公司现有的融资难问题,他建议通过两个途径解决:一是增加公司资本金,二是发放短期贷款以提高资金使用率。对于一些业内人士呼吁允许小贷公司吸存的问题,他强调,小贷公司本身就是只贷不存,“如果可以吸存,那就成银行了”。
臧景范明确表示,50%的比例限制暂不会提高,还要经过一段时间试验看看。
银监会将发相关规定 小贷公司或获金融牌照
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主任臧景范13日在出席汇丰—清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项目成果研讨会后透露,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相关规定将于近期出台。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将有机会获得金融牌照。
臧景范透露,转制的基本条件是开业三年以上,连续两年盈利,且贷款的结构必须是小额贷款,要为农民服务,为小企业服务等。而按照该标准,目前暂时尚无符合转制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
臧景范还透露,央行和银监会不久前针对小额信贷发放的主体、对象、利率等发布了一份指导意见,将自主权下放给了机构,而不再统一划线要求。
在谈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时,臧景范透露,截至今年3月末,已经获准设立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达到114家,这些机构吸纳股金42亿,发放贷款60多亿,其中农户贷款和小企业贷款占比92%,实现了预期的设想。
“总的来看,我们现在初步形成了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及其他金融组织为主体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各类金融机构定位逐步的明确,功能不断的完善,支农力度明显的加大”,臧景范表示,到2008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69000亿,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21.6%,比重有所增加。此外,“二八现象”也有所改观。
臧景范指出,要继续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农信社的改革。他透露,要把农信社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厘清省级政府和农信社的关系。省联社一定要逐步转变为向县联社提供服务的金融企业,按照股份制的方向优化股权结构,着力解决股权分散、股金不稳定,内部人控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