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这十大监管政策对金融科技影响最大
如果说2016年以下发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方案开启了互金监管"元年",2017年则是监管全面强化的一年。这一年,央行成立了金融科技委员会,在《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7)》中提出探索将规模较大、具有系统重要性特征的互金业务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11月国务院金稳会成立;网贷、支付、征信等方面都有监管政策落地。零壹财经将实际影响较大的十大监管动态按时间先后排列如下。
如果说2016年以下发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方案开启了互金监管"元年",2017年则是监管全面强化的一年。这一年,央行成立了金融科技委员会,在《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7)》中提出探索将规模较大、具有系统重要性特征的互金业务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11月国务院金稳会成立;网贷、支付、征信等方面都有监管政策落地。零壹财经将实际影响较大的十大监管动态按时间先后排列如下。
央行等十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时间:4月
要点:
——援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话称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上",各部门、各地区要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出发,继续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将其摆在今年防控金融风险、整顿金融秩序的重要位置,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在论述"做好互联网资产管理的清理整顿工作"中提出"凡是金融活动就需要获得牌照"。这句话奠定了2017年互联网金融监管"持牌经营"的基调。
——专门提出了要"做好比特币交易平台、'现金贷'等清理整顿"。
——在工作完成时间方面,提出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实事求是开展整治工作,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也不能无限拖下去。还提出各省应督促从业机构执行整改计划,化解存量房风险,企业整改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延伸:
——11月,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这一文件主要是在前期打击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以持证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检查持证机构违规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机构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行为。
——12月,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P2P网贷成为第一个有整改验收直接指导文件的业态。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
时间:7月
要点:
——提出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
——提出金融管理部门要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
——提出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
时间:8月
要点:
——要求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金融违规行为,要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确定其效力和权利义务。
——提出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 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 资成本。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依法否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中预扣本金或者利息、变相高息等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 限的合同条款效力。
央行发布《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
时间:8月
要点:
——要求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接入网联平台和业务迁移相关准备工作。
延伸:
——3月,支付清算协会宣布3月3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以下简称"网联平台")启动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将验证网联平台的系统功能、业务规则和风控措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试运行结束后,将按计划、分批次安排其他银行和支付机构陆续接入系统。
国务院印发《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
时间:8月
要点:
提出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发现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筹集资金的行为,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非法集资行政调查,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一)设立互联网金融企业、资产管理类公司、投资咨询类公司、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筹集资金的;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或者以从事理财及其他资产管理类活动、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信用合作、资金互助等名义筹集资金的;
(三)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种植养殖、项目投资、售后返租等名义筹集资金的;
(四)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虚构资金用途筹集资金的;
(五)以承诺给付货币、实物、股权等高额回报的形式筹集资金的;
(六)通过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现场推介、户外广告、传单、电话、即时通信工具等方式传播筹集资金信息的;
(七)其他违法筹集资金的情形。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时间:9月
要点:加强对货币基金的监管,并称"对于被认定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货币市场基金,由中国证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专门的监管规则"。
一行三会、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时间:9月
要点: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一行三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时间:11月
要点:
——旨在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对同类资管业务做出一致性规定,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为资管业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主要适用于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即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管机构等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
互金协会牵头成立"信联"
时间:11月
地点:
——2013年,央行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我国个人征信实行牌照制。
——2015年1月,央行下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征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中智诚征信有限公司、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六个月。
直至2017年市场传出"央行亲批,互金协会牵头成立信联",我国亦未发出一张个人征信牌照。
——2017年4月21日,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在"个人信息保护与征信管理国际研讨会"上回应道,
"大家望眼欲穿,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发牌照。我在这儿想讲一下,主要有几个没想到:
"第一个没想到的是,发完通知对8家机构进行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刚起步就碰上互联网金融整顿,互联网金融整顿到现在还没结束。换句话说是互联网金融业态到现在也不稳定,也不定型,在这个领域做征信业务怎么做?是需要研究的。
"第二个没想到的是没想到社会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空前高涨,对8家机构要求更高了。
"第三个没想到的是这8家机构实际开业准备的情况离市场需求、离监管要求差距那么大,这是我们始料不及的。
"所以综合判断,8家进行个人征信开业准备的机构目前没有一家合格,在达不到监管标准情况下不能把牌照发出去。"
--2017年11月,互金协会牵头成立信联一事曝出,前述八家机构各入股8%
央行、银监会印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141号文)
时间:12月
要点:规范整顿开展现金贷业务的小贷公司、P2P、银行业金融机构等。
延伸:
——4月,银监会印发《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补充说明》
——4月,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文件第二十九条提出:要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11月,央行印发《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138号文)
——12月,银监会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56号文)
——12月,银监会非银部转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69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