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备案进入半年冲刺 新上线平台仅95家仍正常运营

刘琪 |2017-12-19 14:456266

12月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也就是说,互金专项整治即将进入验收阶段,各平台的整改成效也即将见分晓。

 网贷备案的时间节点终于明确。

  12月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也就是说,互金专项整治即将进入验收阶段,各平台的整改成效也即将见分晓。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指出,对于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在本次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而据网贷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1月底,“8·24”之后累计新上线平台数量至少有162家,目前仍在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为95家,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为67家。

  是否意味着,这95家还在正常运营的新晋平台就已经被卡在备案大门之外?对此,网贷之家研究员陈晓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结合新平台信息披露现状和借款限额合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新平台普遍信息披露比较糟糕,而借款限额上大多可以满足小额普惠金融的要求,按此现状,目前大多数新平台或将不能满足备案登记要求。新平台可以进行3个可能方向的尝试,包括延期尝试备案登记,并购重组,强实力平台或将通过备案登记。

  验收期明确

  网贷备案进入生死时速

  根据《通知》的要求,“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对于违规存量业务较多,难以及时完成处置的部分网贷机构,应当于2018年5月底之前完成相应业务的处置、剥离以及备案登记工作;对于难度极大、情况极其复杂的个别机构,最迟应当于2018年6月末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备案登记是网贷合规经营的重要一步,此前各地金融办等监管部门尚未出台相关备案政策,不少平台也在期待备案政策和时限的公布”,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认为,《通知》率先发布了网贷备案登记工作时限,为地方监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落实备案政策,为平台完成备案登记工作提供了政策基础,推动备案登记完成实质性进展,对于行业来说是一件鼓舞人心的好事。

  广州互金协会会长方颂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验收备案工作“两大明确”——网贷备案时间的明确和备案标准的明确,是对行业的利好。《通知》对专项整治期间业内对相关业务合规性的分歧之处,如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银行存管,线下经营等问题均予以了明确,这样从业机构的整改工作与地方监管部门的验收工作都将有规可循,有章可依。

  不过,最后期限的敲定也就宣告,网贷平台只剩下6个月的备案时间了。对于没有完成备案的平台将何去何从,《通知》也指出,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依然实质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应当协调相应职能部门予以处置,包括注销其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等。

  在这样“生死时速”情况下,周治翰表示,《通知》留给网贷平台完成整改的时间最多6个多月,这就需要平台快速按照监管规定化解存量业务,暂停不合规定的首付贷、校园贷、现金贷等业务,在业务限额、资金存管、风险备付金等方面尽快合规,为备案做好准备。

  多数新平台

  或无法满足备案登记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还明确提出几种不予备案的情形,其中一种情形是,对于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之日(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在本次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对此,方颂认为,这表明《通知》的重心是为了解决存量平台问题,实现行业市场出清,而不是鼓励不断成立新平台。

  这一要求是否表明“8·24”之后新成立的平台备案无望?据《证券日报》记者从网贷之家研究中心获得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1月底,“8·24”之后累计新上线平台数量至少有162家,其中,去年9月份、10月份、12月份,今年6月份、10月份、11月份,分别上线了35家、18家、12家、13家、20家、13家平台,其余月份新上线平台均不足10家,直接导致正常运营平台数量大幅度下降,从2015年12月份最高的3500家已经下降至目前不足2000家。162家新上线平台中,目前仍在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为95家,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为67家,问题类型分别为停业、提现困难、跑路和转型,数量分别达到了27家、22家、16家和2家。

  对此,深圳钱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负责人胡尔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中“原则上不给予备案登记”值得关注,监管部门或并不会一刀切,可能为个别完全满足监管要求、拥有较强背景和实力的新设网贷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从另一方面来说,这对新设网贷平台也是利好,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按监管层要求进行合规整改,做到合规,明年6月份以后仍有实现备案验收的可能。

  在陈晓俊看来,新平台可以进行3个可能方向的尝试,包括延期尝试备案登记,并购重组,强实力平台或将通过备案登记。不过,他同时表示,“《通知》的发布或将导致较大比例的新平台退出P2P网贷行业。前述几种尝试完成备案的方法,整体来说,多数平台并不具备完成备案登记的资格,合规完成整改验收与重组合并的难度同样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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