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创新与风险,到底是助燃剂还是防火墙?
金融科技已经成为全球金融发展共同话题,科技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互联网与金融的相融过程中,防范风险依然是底线,如何平衡创新和风险也是监管部门需要重视的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管,形成扶优限劣的发展环境。
摘要:金融科技已经成为全球金融发展共同话题,科技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互联网与金融的相融过程中,防范风险依然是底线,如何平衡创新和风险也是监管部门需要重视的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管,形成扶优限劣的发展环境。
关键词: 金融科技
金融科技已经成为全球金融发展共同话题,科技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互联网与金融的相融过程中,防范风险依然是底线,如何平衡创新和风险也是监管部门需要重视的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管,形成扶优限劣的发展环境。
金融与互联网相融合,在扩大服务范围的同时,也有可能放大风险。当前我国金融服务与互联网快速融合,降低了服务成本,弥补传统金融服务模式的短板,增加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当然在增加普惠性的过程中,也有少数机构和从业人员借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手段而谋取暴利,存在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增加了金融风险,最终也损害了群众利益。
金融科技由于技术和网络的属性,使得风险的波及面更广、速度更快、溢出效应更长,会产生业务风险、技术风险和网络风险的“三重风险叠加”。这些年,P2P、现金贷等不良现象丛生,现象存在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风险甄别能力和机制的缺失造成的,所以金融机构必须将风险管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风险管控安排与产品服务创新同步规划、部署、推进,并有效完善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应急处置、内部控制等业务管理制度。
运用数字技术成果的前提是安全可控,从而促进金融服务转型升级,最大程度地释放“数字红利”。在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过程中,受各种利益驱动的误导性金融信息杀伤力越来越大,因此有必要规范金融信息在互联网上的发布秩序。权威、客观、及时的金融信息服务才能更好满足人们对金融信息的消费需求,才能进一步提升金融安全。
诺贝尔经济学获奖者詹姆斯?莫里斯认为,金融创新中防范风险也需要“中国智慧”,现代信息技术使得拆分大投资、大风险的项目变得容易,但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正是由于大量金融衍生品将风险过度拆分、转移给不恰当的人。
新的金融产品不一定就是好的,所以在监管方面应该做到落实到监管机构,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从而促进金融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