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产品增值税2018年1月1日执行
原定于7月1日执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征税政策推迟至2018年1月1日执行。
来源:长江商报 记者:纪文君
原定于7月1日执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征税政策推迟至2018年1月1日执行。自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至今,随着跨年日期逼近,不少券商运营外包服务方已开始向所服务的资管机构提醒相关事项,并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资产管理人参与相关培训,及时完成与服务方的交互,以确保基金的正常运营。
2017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文,以下简称56号文)表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记者经梳理发现,在金融业推行“营改增”的大背景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两年间先后发布一系列文件进行规范和完善。
2016年3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发布,明确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对金融行业适用的增值税情况进行了框架性规范。
同年12月发布《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2017年1月,发布《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明确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将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增值税推迟到2017年7月1日征收。
海通证券研报指出,140号文明确提出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保本收益需缴纳增值税,这样来看,影响较大的是银行保本理财和公募保本基金;而目前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等由于已禁止提供保本承诺,影响较小。
资管产品缴纳增值税历时近二年时间,期间经过两度推延,给予财政部更多的时间制定细节。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多次推迟执行时间,但由于资管行业涉及一行三会等监管部门所分管领域,产品结构复杂,相互之间交叉重叠,倘若“一刀切”征收将给金融市场带来诸多不确定性,推迟至2018年1月1日,为资管行业就征税事宜争取到更多准备时间。一券商研究人士对记者表示,开征资管增值税在目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 将在某种程度上遏制一些金融机构乱象,助推金融生态链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