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专项整治来临 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 撤销经营资质
12月11日,《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下文简称《实施方案》)流出,据悉《实施方案》于12月8日,由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区金融办下发。
12月11日,《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下文简称《实施方案》)流出,据悉《实施方案》于12月8日,由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区金融办下发。
《实施方案》表示,排查和整治,将重点突出以下11个方面:严格管理审批权限、重新审查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股权管理、表内融资、资产证券化等融资、综合实际利率、贷款管理和催收行为、贷款范围、业务合作、信息安全、非法经营。
小贷公司专项整治工作分为摸底排查阶段、分类处置阶段、总结阶段3个工作步骤,并分别于2018年1月、3月、4月前完成。在分类处置阶段,对各类机构实施分类处置。包括合规类机构、整改类机构、取缔类机构三种。
《实施方案》表示,整改类机构,整改后验收合格的,继续实施有效监管,督促其规范经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撤销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并且依法予以处置,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涉嫌非法集资的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