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投诉安信信托虚假陈述行为
日前刊发的《手擎监管部门罚单 20余位投资者欲找安信信托讨赔偿》的报道引起各方强烈关注。
近日,一位广州投资者主动致电本报,一方面希望获得法律支持,另一方面也希望本报对此事件乃至此类事件进行更多关注和报道。
该投资者身处广州,在安信信托被认定的虚假陈述期间(因安信信托存在多个虚假陈述行为,故安信信托虚假陈述案存在多个虚假陈述实施日及揭露日或更正日,概括来说,在2004年12月31日以后买入并且在2005年12月31日以后卖出或在2005年4月21日以后买入并且在2005年6月22日以后卖出)持有的安信信托数量共计10300股。此后,该投资者曾进行补仓以希望降低持股成本。
目前,记者已经帮助该投资者与受托欲起诉安信信托的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昨日晚间,相关律师表示,目前仍在进行诉前的准备工作。而安信信托有关人士则表示,目前已经通过本报和相关媒体报道了解到此事,但是尚未收到律师函,公司愿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目前,索赔事宜距离诉讼时效到期还有三个多月,投资者可以谨慎判断和决策是否起诉或采取其他的司法救济方式。至于可以向安信信托索取赔偿的具体金额,律师表示,“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进行详细计算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