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施恩奶粉应该算是国产奶粉
针对施恩奶粉前期三聚氰胺超标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局负责调查的工作人员称,施恩奶粉并非进口食品,应该算是国产奶粉,它的生产和加工是在国内进行的。
针对施恩奶粉前期三聚氰胺超标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局负责调查的工作人员称,施恩奶粉并非进口食品,应该算是国产奶粉,它的生产和加工是在国内进行的。
中新社援引京华时报6月10日的报道称,有媒体报道称,北京消费者郭利的孩子在06年9月开始食用“施恩婴幼儿配方奶粉”,直到“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 发,施恩有4个批次的奶粉发现含三聚氰胺。后经医院检查发现,其患儿“双肾有强回声,点状结石”,该消费者3月携带08年吃剩下的几罐施恩奶粉,到国家食 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检验报告显示,这几个批次的奶粉均检测出大量三聚氰胺,其中2008年3月17日生产的“施恩牌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 含量达到132.9mg/kg,超过规定限量值100多倍。
针对这一报道,施恩(广州)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9日发布声明称,“该消费者所送检的产品生产日期是2008年3月17日,为2008年9月14日(奶粉 事件)之前生产的产品,对于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产品我公司已按照国家9部委的文件要求进行了无条件的全部召回并做了无害化销毁处理。”
施恩同时表示,公司多次与该消费者沟通,要求其退回手中剩余的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产品,但对方拒绝退还。同时公司多次要求对该消费者小孩进行 复检,但该消费者以多种理由拒绝进行复检,并向公司索要高额精神赔偿费50万元。对此,施恩表示,公司建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但因其不能出具充分的病 历证明材料,国家相关部门无法鉴定赔偿,双方协调未果。
据了解,08年10月11日,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超市、商店、城镇和农村零售摊点等销 售者,必须将所有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无论什么品牌、批次,立即全部下架,就地封存,由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检验。经检验符合限量值规定的,须 在单体产品包装上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识,才能重新上架销售。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6月10日报道,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局负责调查此事的工作人员称,经初步了解,施恩奶粉并非进口食品,“施恩奶粉应该算是国产奶粉,不是纯进口奶粉。它的生产和加工是在国内进行的。
据了解,施恩奶粉产品外包装标注为“100%进口奶源”。施恩公司发布的声明,未对消费者郭利所指的施恩奶粉是否是“100%进口奶源”、是否是“美国品牌”奶粉做出说明。
郭利表示,他多次和施恩公司交涉的过程中,施恩方面一度以“只承认国家公布的那四批次施恩问题奶粉的检测结果”为由,称他的孩子并没有吃到含有三聚氰胺的施恩奶粉。“直到我拿到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施恩公司才开始理我。”
施恩公司工作人员李长利(音)表示,郭利就问题奶粉向施恩公司索要高额赔偿费。在《声明》中,施恩公司称,“我司多次与该消费者(指郭利,记者注)沟通, 要求其退回手中剩余的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旧日期产品,但对方拒绝退还。同时我司多次要求对该消费者小孩进行复检,但消费者以多种理由拒绝进行 复检,并向我司索要高额精神赔偿费50万元。”
而郭利说,是施恩公司的人要他“提个赔偿标准”,所以他才提出了50万元的赔偿,包括孩子的治疗、精神赔偿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