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或入信息透明时代 抑制多头借贷仍待努力
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T/NIFA 1—2017)团体标准。与此前的标准不同,新标准将强制性披露项由原来的65项增至109项。其中包括与投资者息息相关的网贷平台安全问题及借款人信息透明等问题。这说明继网贷登记备案、银行存管之后,网贷信息披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T/NIFA 1—2017)团体标准。与此前的标准不同,新标准将强制性披露项由原来的65项增至109项。其中包括与投资者息息相关的网贷平台安全问题及借款人信息透明等问题。这说明继网贷登记备案、银行存管之后,网贷信息披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有利于抑制多头借贷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颁布的标准,对于借款人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应当包含借款人主体性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人收入及负债情况、截至借款前6个月内借款人征信报告中的逾期情况、借款人在其他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情况。
国内知名互联网金融平台钱保姆分析指出,长期以来由于国内征信体系不完善,不少借款人在多个平台借款的情况普遍存在。尤其是车贷平台,车辆重复抵押甚至多次抵押借款的情况屡见不鲜。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颁布的最新规定可谓势在必行,P2P网贷或入信息透明时代。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认为,新标准是积极的、更加精准的行业自律。对监管整个行业发展和投资者保护来说,都是好事。
四年前上海资信曾谋征信信息共享
针对P2P网贷征信“信息孤岛”的难题,2013年8月,拥有央行背景的上海资信发起设立全国首个网络金融征信系统(NFCS系统),而该系统也被业内普遍视为监管层为P2P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所做的准备。
据介绍,NFCS系统主要收集5个维度的信息,近107个数据项。其中包括被征信主体基本信息、借款申请信息、借款合同信息、借款偿还信息以及特殊交易信息。
业内专家指出,时至今年,由于网贷平台基于自身交易信息安全考虑,部分平台并不愿意提供自身平台征信数据,而且征信查询还涉及到收费等原因,平台接入意愿并不强。
国内知名互联网金融平台钱保姆认为,上海资信的破冰之旅对于国内网贷征信难题的破解无疑具有现实推动作用。但国内征信体系的完善需要立法支撑,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可谓任重道远。
借款人自提征信报告仍有不足
对于借款人自行提供征信报告来说,可谓信息透明的一大有力举措。但是业内人士分析,此举仍存在隐忧。
第一,网贷平台能上征信的毕竟是少数,和央行合作纳入人行征信系统的仅有消费金融公司、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和小贷公司等。借款人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仍存在大量隐性负债的可能,因为大量的网贷平台并不征信,也不查征信。
第二,对于平台来说,增加了审核的工作量,增加了借款人借款的成本和难度,也存在征信造假的可能。
第三,借款人自行提供征信报告也不能避免多头借贷现象,仍需要多个网贷平台之间建立借款人征信信息共享机制和黑名单机制。
他山之石 学习印度和韩国的限额经验
印度储备银行(RBI即印度央行)在2017年10月4日正式发布了P2P领域的最新规范。其规定如下:
任何一个贷款人(提供资金方),在某一时刻,在所有的P2P平台上的总贷款额度不能超过100万卢比(10.18万人民币);
任何一个借款人(获得资金方),在某一时刻,在所有的P2P平台上的总借款额度不能超过100万卢比(10.18万人民币);
任何一个贷款人(提供资金方),在某一时刻,在所有的P2P平台上的贷款给同一个借款人(获得资金方)的额度不能超过5万卢比(5089人民币)。
无独有偶。早在去年11月,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发布了一项指引,禁止个人投资人每年在P2P网络借贷的投资额超过1000万韩元(约等于六万人民币)。由此可见,假如借款人风险很难识别,那么对投资人限额也是降低投资风险的一大计策。
当前的2017年随着国内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网贷监管的日趋明朗,对借款人信息披露更加透明化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对于借款人风险控制与管理时刻攸关投资人资金安全,作为监管层、行业协会、企业平台都需要通力合作,采取多种举措,同时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