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剔除部分非两高产品

雷敏 |2009-06-04 15:56530

 本报讯 商务部、海关总署3日联合发布《2009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从禁止类目录中共剔除79个十位商品编码,主要包括部分植物和轻工产品、金属化合物、石化产品、钢铁及有色金属产品等。修订后的目录共包括1770个十位商品编码。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调整,在继续严格禁止高排放、高能耗加工贸易的同时,将确实不属高排放和高能耗的产品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对进一步增强企业信心、保持外贸稳定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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