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对进口美加猪肉产品执行最新检验检疫要求
2009-06-01 12:59583
近期,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最新要求,中方同意进口美国和加拿大疫区州和省的热加工猪肉产品。但进口时产品中心温度须达到至少71℃并保持1分钟,熟制加工 后未受甲型H1N1流感病毒污染,并对上述内容出具官方证明。同意进口美国、加拿大途径疫区的非疫区猪肉产品,但两国的主管部门须采取必要的卫生防护措 施,确保产品包装完整,由在产地铅封后的封闭式集装箱运经疫区,在中转港品启运前对箱体进行彻底消毒,并对上述内容出具官方证明。对此,广东检验检疫局已 要求各口岸对来自美国和加拿大的猪肉产品核查货证,并实施严格的检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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