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流出与回流机制建设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殷剑峰认为,一个国际化、拥有国际储备货币地位的货币必须同时具备国际支付结算和价值储藏等两项功能,而要实现这两项功能则需要特别重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流出与回流机制建设
本期做客嘉宾: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殷剑峰
殷剑峰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曾任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结构金融室主任、理财产品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专业经济学博士,曾获第十二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近年来,在《经济研究》、《世界经济》等学术刊物发表了多篇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文章,主持、参与过多项社科院重大课题、社科院金融所重点课题以及各部委和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课题,并有专著、译著和合著多部。
随着日前中、日、韩三国财长在印尼就筹建中的自我管理的区域外汇储备库出资份额达成共识,人民币由周边化继而区域化的进程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中国如何才能在长期准备后最终实现多元国际货币格局下的人民币国际化,已成为当前各界探讨的热点话题。今天,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殷剑峰做客《首席观点》,与我们分享他的相关思考与建议。在他看来,一个国际化、拥有国际储备货币地位的货币必须同时具备国际支付结算和价值储藏等两项功能,而要实现这两项功能则需要“两条腿”走路——建立境内货币向境外流出的机制和境外货币向境内回流的机制。
记者: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发生了根本转变,人民币币值保持稳定,周边流通范围不断扩大,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逐步提高。在这一背景下,您如何看待人民币国际化的问题?
殷剑峰:对此,我有几个基本的认识:首先,人民币国际化是改革国际货币体系、促进全球经济、金融体系和谐稳定发展的迫切要求;其次,人民币国际化是推动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型、金融体系现代化的迫切要求;再次,人民币国际化已经有了较为扎实的经济、金融基础;最后,人民币国际化的制度安排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总之,人民币国际化的时机是越来越成熟。
记者:一个国际化、拥有国际储备货币地位的货币必须同时具备国际支付算和价值储藏功能,为了实现这两项功能,我们应当重点做哪些工作?
殷剑峰:实现国际支付结算和价值储藏等两项功能需要“两条腿”走路:建立境内货币向境外流出的机制和境外货币向境内回流的机制。流出是回流的前提,回流是流出的基础。在人民币流出机制的建设中,需要通过以人民币支付结算的货物和服务进口贸易以及对外投资等手段,来推动人民币成为国际经贸和金融投资活动中的计价货币。在流入机制的建设中,一方面需要积极推动以人民币支付结算的货物和服务出口贸易,以完善人民币在经贸领域中的支付结算功能;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一方面,需要完善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大力发展包括股票、债券、衍生品在内的人民币金融市场,有序、平稳地开放资本项目,以形成和完善人民币的国际价值储藏功能。
记者:在综合考虑当前我国的经济地位、产业结构特征和对外贸易、对外投资结构的基础上,目前人民币流出机制的建设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
殷剑峰:我以为,可以从货物进口贸易、服务进口贸易、对外援助、企业国际化等四个方面展开。
第一,货物贸易进口渠道。当前,在与发达国家的进口贸易中推行人民币的计价结算有很大困难,一则因为这些国家的货币本身就是国际储备货币,二则也因为我国一直处于贸易顺差地位。相反,在与东亚以及资源类国家的进口贸易中,推动人民币成为计价结算货币的空间较大。在东亚地区,包括中国台湾、东盟和韩国等经济体与我国的贸易往来密切,对人民币的需求相对旺盛,且我国进出口商选择币种和定价能力较强,因此对这些经济体利用进口渠道输出人民币的市场空间较大。但是,对于这些经济体也要视具体情况加以区分对待。就资源类国家来说,由于我国进口资源的需求将逐年增长,对这些国家将长期呈现贸易逆差,因此,应该在资源类进口贸易中大力推动人民币成为计价结算货币。不过,同样需要视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实施不同的策略。
第二,服务贸易进口渠道。与货物贸易长期保持顺差不同,我国服务贸易自1992年首次出现贸易逆差以后,除个别年份(1994年)外一直是逆差。从地区分布看,我国服务贸易主要伙伴国家/地区集中度较高,前十名伙伴国家/地区占全部服务贸易收支的近3/4。其中,服务贸易支出目的国家/地区排名前五位的是中国香港、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澳门。从现实角度考虑,虽然美、日一直是我国主要服务贸易伙伴,但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可能性极小。我国应将通过服务贸易渠道输出人民币的重点对象放在香港地区和东盟国家上。香港与内地互为双方最大的服务贸易伙伴,东盟国家与我国的服务贸易量逐年增长,而且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已经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使用,这为人民币的直接输出提供了现实基础。
第三,对外援助渠道。从国际经验看,对外援助是货币国际化的重要推动力量。美国在“二战”后推行美元国际化的过程中,对外援助就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美国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推行援外优惠贷款,通过银行提供本金、政府贴息的方式,扩大援外资金来源,促进对外互利合作。经过十多年发展,优惠贷款已成为我国对外援助主要方式之一。截至2008年底,我国已向74个国家提供了贷款,支持各类项目252个,涵盖农业、航空、海关、电信、生产加工等领域,受援国以东盟和非洲国家为主。这些国家与我国经贸联系比较紧密,对人民币的认同度相当高,我国在提供援助时应尽可能使用人民币资金,鼓励受援国使用援助资金购买我国商品,从而更有效地带动出口。
第四,企业国际化渠道。从长远看,使用人民币对外投资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必经之路,是人民币由国际结算货币向国际储备货币过渡的关键环节。为此,需要有相应政策配合:一是要配合人民币结算试点,积极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就人民币投资开展双边或多边磋商,签署政府间投资协议。二是审批部门应放开政策限制,允许国内企业向特定国家和地区进行人民币投资,并就资金清算、统计监测和管理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三是考虑到开发海外资源、基础设施等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热门领域,除使用人民币资金投资外,应允许国内银行向海外开发性投资项目提供人民币融资。四是要鼓励和扶持国内优秀企业跨国经营,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对外直接投资主体,支持其扩大对外投资。
记者:在人民币回流机制的建设中,最为基础性的工作应当是利率市场化改革、汇率形成机制的完善和包括股票、债券和衍生品的人民币金融市场的充分发展。在此基础上,您认为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予以完善?
殷剑峰:首先,货物贸易出口渠道。货物贸易出口使用人民币结算是人民币回流国内的重要途径。通过出口渠道回流人民币主要取决于贸易对象国的人民币持有规模和对人民币作为国际贸易计价货币的政策限制。从我国贸易国别地区结构看,欧盟、美国和日本是我国出口的主要对象,但是这些国家和地区着力维护本地区货币的国际地位且人民币存量很少,通过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出口来回流人民币的可能性不大。我国香港地区也是内地的重要贸易对象,人民币在香港的接受程度很高,并且香港的人民币存量规模较大。通过香港与内地的经贸制度安排,两地建立了规范的人民币的清算渠道,使香港成为境外留存人民币的重要清算地和回流源。此外,东盟和韩国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较高,我国已与韩国、马来西亚等签订了货币互换协议。俄罗斯和巴西是我国的重要资源进口地,因此可在对方接受我国进口支付人民币的情况下,将出口支付人民币作为人民币回流的渠道。因此,目前可将中国香港、韩国和部分东盟国家作为我国通过出口渠道回流人民币的重点突破口,鼓励企业在出口中收取人民币,提高其他国家持有和储备人民币的意愿。
其次,服务贸易出口渠道。我国重要的服务贸易伙伴集中在香港地区和东盟国家。香港是全球服务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与内地互为对方最大的服务贸易伙伴。香港与内地的服务贸易基本集中在旅游服务、商贸服务和运输服务等传统服务项目,保险服务、金融服务等新兴行业也增长较快。与此同时,服务贸易也是我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是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东盟在海运、航空运输、金融服务、建筑工程服务等领域的对华投资合作,已成为我国服务贸易进口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来看,我国可以选择与东盟和香港试点,以运输、旅游、建筑服务等项目作为服务贸易项下人民币回流的主渠道,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订支付清算协定,允许其用人民币向我国支付相关款项。
第三,人民币FDI渠道。人民币FDI是指境外经济当事人用其积累的人民币资产对境内进行直接投资。从操作层面看,为确保人民币FDI得以顺利开展,我国需要进行一系列政策调整,具体包括:一是外资审批领域,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等部门要修改现行规定,将人民币FDI列为利用外资的形式之一,明确这类企业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并适当给予一些优惠政策。二是外汇管理领域,外汇局要重点加强收支申报、账户开立、验资询证等环节的监管,确立人民币FDI的管理框架。
第四,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渠道。在资本和金融项目的各子项目中,证券投资的开放次序一般较晚。而境外发行债券由于发行主体、投资目的、额度、还款期限、资金运用等较为明确、风险可控、监管方便,因此在资本项目开放次序安排上可以靠前。200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共同公布了《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合格的金融机构在香港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该政策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应继续完善该项制度,充分发挥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这一途径的人民币回流引导作用。完善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需要考虑以下方面:一要扩大发行主体,使发债主体多元化。二要增加发行地点,在适当时候可考虑在境外不同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引导人民币回流。三要扩大发行品种,发行包括金融债券、基础建设债、普通企业债、资产证券化等在内的多种形式的金融产品。四要调节利差。由于目前境内外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利率市场化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境内外同种金融工具很可能存在利差,如何调节这种利差值得认真考虑。
第五,人民币QFII渠道。QFII是一种在资本账户管制条件下引入国际资本的过渡性安排。在我国尚不能完全放开资本管制的阶段,允许境外主体将合法获得的人民币资金通过QFII渠道进入境内资本市场,可以扩大境外人民币使用范围,提高人民币在国际市场的可接受度,完善人民币的国际价值储藏功能。我国的QFII制度自2003年5月正式启动以来,已经实施了近六年的时间,运行整体情况良好,积累了丰富的监管经验,为实施人民币QFII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未来可以参照现有QFII制度框架,重点解决如下四个问题:一是QFII资格标准的问题。为鼓励境外投资者开展人民币投资,人民币QFII要优先考虑境外的专门投资机构,持有人民币储备的各国央行等,体现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二是额度管理的问题。我国应当根据人民币境外流通规模、投资者的实际需求以及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合理确定人民币QFII的总量,防止大量资金集中投向A股市场,影响其他人民币投资产品的发展。三是账户管理的问题。为方便管理,建议人民币QFII开立两个专用账户,一个是资金账户,仅限于存放境外汇入或准备汇出的资金;另一个是交易账户,用于日常交易结算。这样做的好处是资金进出路径清晰,便于监管部门审查资金来源和监控资金去向。四是资金锁定期的问题。人民币QFII不涉及本外币兑换,资金进出不会影响我国国际收支平衡和汇率稳定,因此,没有必要规定锁定期,可以适当控制规模以减少风险。
第六,人民币现钞回流渠道。目前人民币现钞境外流通已具备一定规模。应尽快建立健全人民币现钞回流机制,以防范人民币境外持有和流动可能产生的风险,减少与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相关的违法行为。在人民币境外现钞流量较小的时期,建议支持海外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海外人民币业务库,以办理人民币现钞的境外投放、跨境调拨、清分等。当人民币现钞境外流通量逐渐增大时,建议借鉴美联储、欧洲央行管理境外现钞库的经验,推广人民币现钞回流的香港模式,考虑在海外商业银行的人民币业务库和渠道基础上,设立海外人民币发行代理库。中国人民银行可在境内建立统一的人民币现钞全球流通管理中心,管理境外人民币现钞的投放、回笼,并进行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的监测、统计、反假。建议海外人民币发行代理库的建立与人民币跨境和境外支付清算体系相结合,使两者相互支持、相互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