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角色转变:专注严打与投保 向交易所进一步放权
作者:第一财经记者 杜卿卿
作者:第一财经记者 杜卿卿
证监会“主席团”近日集中发声,在交易所职能转换、投资者索赔方式等透露更多改革计划。可以看到,证监会正在进一步下放一线监管权,并将更多人力物力投入到投资者保护与乱象严打当中。
根据安排,沪深交易所有望获得更多自主权,可以在交易所层面制定规则,对异常交易采取措施,并可以进行现场检查甚至进行一定程度的惩罚。在目前正在修订的证券法当中,预计会对投资者保护制度作专章规定,证监会也在探索示范诉讼、责令股权回购赔偿等经验做法。
一线监管加强的同时,证监会将投入更多精力对市场突出问题保持高压严打。根据加大“IPO质量审核”的安排,证监会对35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其中2家被移送稽查部门,其间还有13家被“吓退”,主动撤回申请。另外,目前证监会第三批专项执法行动18起内幕交易案件当中,15起已经完成现场调查,并购重组、高送转、举牌收购等交易中伴生内幕交易仍十分猖獗。
“大”交易所
证监会正在推动交易所进行全面改革。9月1日,证监会就修订《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核心在于优化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细化、做实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
这一文件的推出距离“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国际研讨会”召开仅过去一周,足见监管层推动交易所改革的决心。在研讨会致辞中,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曾对交易所的定位给出非常直接的表述,他说“交易所绝不是单纯的交易平台,必须是强大的监管者”。
从《办法》征求意见稿来看,未来将从六个方面做实交易所的一线监管。
首先,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在交易所内部增设监事会,并进一步明确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职权;
第二,明确交易所可以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对市场参与主体进行约束;
第三,明确交易所可以对异常交易行为、违规减持行为等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第四,健全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会员的权利义务;
第五,明确交易所要完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停复牌的制度规定;
第六,丰富交易所的手段和措施,包括实时监控、限制交易、现场检查、收取惩罚性违约金等。
证监会对交易所一线监管如此重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2015年市场监控不到位,最终出现股市异常波动所带来的教训。刘士余在前述研讨会致辞中曾坦言,“过去我们的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发挥得很不够。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充分暴露了这一点”。
此次修订,不仅是为了推动交易所回归本位,切实发挥对证券交易活动组织、监督、管理和服务的功能,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也是为了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前端管控,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专注严打
交易所作为“哨兵”镇守前线,证监会则将更有余力投入市场乱象和重大问题的监管。一方面,目前IPO保持较快速度发行,证监会必须严把入口,对IPO企业加大“质量审核”;另一方面,为牟利铤而走险者屡禁不绝,必须以专项行动的方式对乱象集中打击。
证监会周五对上半年IPO现场检查进行了通报,结果显示问题依然很多,情势也比较严峻。检查涉及35家企业,有的企业会计处理不合规、招股书前后不一致、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等等,其中2家企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移送稽查局做进一步调查。受现场检查震慑,其间另有13家企业主动要求撤回IPO申请。
两家企业当中,一家是广东科茂林产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账外支付费用、虚构利润,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涉嫌虚假转让股权消除同业竞争等问题;另一家是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涉嫌将公司资金大额提现存入实际控制人个人银行账户,通过供应商虚开发票后返还款项、个人账户收取公司货款等方式将公司资金转移至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等问题。
据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介绍,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启动初步调查和立案调查的案件就有302起;稽查部门调查终结立案案件118起,其中移送行政处罚审理程序103起,移送公安机关19起;共对61家机构和310个个人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对32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与往年相比,打击案件数量和种类都有大幅提升,但是市场问题层出不穷,禁而不止,且不断花样翻新。目前证监会正在进行第三批专项执法行动案件的调查,18起内幕交易案当中15起已经完成现场调查。
从这批案件调查情况看,当前内幕交易形势依然严峻。违法交易金额巨大,涉案金额往往超过千万元,有的甚至数亿元;涉案人员人数众多,有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重组对手方的相关人员等多人实施内幕交易,还有的同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先后向多人泄露内幕信息;存在重复、屡次的情形,有的当事人因为操纵市场被查处后,又因为内幕交易再次被调查。
这些案件也暴露出内幕交易高发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并购重组、高送转,以及举牌收购环节。有的并购中间人一边向上市公司推荐重组项目,一边暗中利用他人账户实施内幕交易;有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等直接利用“高送转”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还有的单位一边举牌上市公司,一边利用举牌信息实施交易。手段不一而足,严重危害市场公平诚信,需要监管层长期高压严打。
探索投保手段
打击乱象的对面,就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维护市场公平。据黄炜9月1日在“2017年国际证券投资者保护研讨会”上的介绍,证监会将推动体系化构建中小投资者损害赔偿的救济制度,对许多经验做法进行探索。
A股市场投资者结构非常独特,自然人占比超过99%,而其中持股市值在50万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占比超过95%。当投资者权益受损时,如何解决人数众多的投资者诉讼方式,也是证监会正在研究的一个问题。
黄炜表示,境外市场的以“声明退出”(opt-out)规则为基础的集团诉讼、以当事人协议和法官职权为基础的示范判决制度有何借鉴意义,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他认为,中国可以探索建立诉讼示范判决机制,按照“类似案件类似处理”的原则,解决好由于投资者人数众多带来的多头起诉、重复审理的问题。
目前证券法修改仍在进行中,黄炜透露,证券法修改中考虑对投资者保护制度作出专章规定。他还表示,将进一步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制度,证监会将会配合最高法院的相关工作;还将进一步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公益机构支持诉讼、发挥行政和解制度作用、完善先行赔付实现机制。
此外,证监会还在研究境外市场在个案处理上的其他经验做法,包括责令回购股权、通过公平基金赔偿投资者等,探索我国市场建立相关制度的可行性。